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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27   点击:   来源:本站来源   作者:孙娟


校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学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从而推动学校和谐、可持续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各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保障全体教职工主体地位,积极拓展校务公开的渠道,增强校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聪明才智,确保学校决策的科学、合法、合规、合理、合情,从而提升学校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领导体制

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工会等职能部门协助开展工作,学校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

三、监督机制

成立由教职工、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会主席任组长,建立有效的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努力营造推进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校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

2、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教育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开校务,坚持实事求是,面向教职工、学生、家长公开校务,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正公平。

3、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循序渐进、注重效果,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拓展深化。

4、坚持重点突出的原则。校务公开的重点要放在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关系到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上。

5、坚持即时公开的原则。校务公开尽量让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早知道、早清楚,不能事后公开,不能搞形式主义。

6、坚持一以贯之的原则。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稳定的长期工作,应长期坚持不懈,不能时热时冷。

五、公开内容

1、重大决策事项: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规划和计划实施情况和总结报告内部管理体制教育教学改革的举措和实施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定等。

2、组织人事事项: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变更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教职工竞争上岗和招聘发展党员的考察和公示等。

3、财务管理事项:学校基本建设,维修项目,重大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和投资,学校固定资产新增、报废、转出,年度审计情况等。

4、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职称评定,调资政策,评先评优条件、评选过程和结果,教职工福利待遇,贫困教职工救助等。

5、学生管理事项;学生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和结果,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文件依据,招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特困生救助,优等生奖学金发放等。

6、其他事项:学校完成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情况,督导评估结果,教职工、学生有关伤害事故处理情况,学校、教职工、学生因违纪违规被追究责任和处理情况等。

六、公开程序及形式

1、确定公开内容:按本制度,收集、整理公开事项的有关资料,编制公开内容,经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确定公开内容。

2、实施公开:按规定形式和时限,对确定的内容公开。按公开时限要求,公开分长期公开、分期公开、即时公开,并公开收集意见截止时间。

3、公开形式:学校设置公开栏,在校园网特设校务公开栏,召开教职工大会,召开教代会,召开学生会,召开家长会,召开家长委员会等,必要时家长发放有关文本。

4、收集和处理意见:学校设立意见箱、专线电话、校园网留言栏等,同时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收集意见。对反映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及时反馈,并将调查处理的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增强党性观念,坚持立党为公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

全体党员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立党为公,坚持“两个务必”,严格遵守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

全体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荣辱观,培养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高雅情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党组织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二、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民主监督

1.严格遵守《学校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备案记录和报告制度,实行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及各项有关法律规章,全面完善学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管理。严格执行教育局有关人事、招生、收费、基建、物品采购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3.全面推行党务、校务、财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要根据上级规定,按照学校实际,完善党务、校务、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定党务、校务、财务公开实施细则,建立党务、校务、财务公开档案,公开内容,尽可能做到全面、准确。除规定公开的内容以外,特别要公开学校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尤其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党务、校务、财务公开形式要规范,包括: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学校重大工作必须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校务公开栏;建立学校网页,公开有关内容;定期按阶段性工作,公布重点、热点信息(如招生、收费等);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向家长通报学校有关情况;通过学生会及团、队组织,向学生通报有关情况;设立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听取社会、家长、学生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4.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报告制度和记录备案制度,强化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学校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和单位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向市教育党工委报告。健全党政会议记录,各项记录均作为上级检查与自身工作汇报的依据。

要完善领导班子一年两次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班子内部相互沟通、相互促进的目的。

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经审制度,逐步推行审计公示制。

三、严格执行“三禁”规定

1.切实执行《关于常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的规定》。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受组织指派接待外宾和港澳台客人除外);严禁在值班时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2.切实执行《关于严禁全市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规定》。坚决做到:党员、干部一律不准参与赌博;不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学校党政领导人要对所属党员干部严加管束,履行领导责任。

3.切实执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应在30天内登记上交所在单位,并由单位集中上交本级财政部门,或上交廉政账户。

四、强化自律意识,维护教育形象

1.严守财经纪律、规范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基本建设、设备物品采购及财务管理的意见》,杜绝在学校基本建设、设备物品采购及财务管理中问题的发生。不准以任何形式设立“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公款私借。对于符合规定的“让利”、“服务费”、“劳务费”,学校领导、经办人员,都不得私自收受,帐外支配,必须进入学校行政帐户,按上级规定统一管理。

2.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下发的有关组织人事、招生、收费等方面的规定,学校不得擅自开口子、定政策。

3.党员干部都要严以律己,在八小时以外,在参与社会活动时,要牢记自己的身份,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不参与有碍师德,影响教育形象的活动。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生活节操。不得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及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格执行市廉政办有关公车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学校公车管理。为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和便于正常教育教学外出交流活动,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驾驶员,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防止公车私用。

5.党政领导干部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奉公守法,不得放纵他们利用领导干部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

1.要贯彻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健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防范机制,深入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2.对领导干部实行打招呼制度,针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运用个别谈话、集体谈话、典型通报、召开专题会议、发《党内监督通知书》和《监察建议书》等形式进行打招呼,督促整改。

3.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和健全查办惩戒机制。要从加强党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惩戒力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现象,校党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立即整改,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严重违纪,破坏教育声誉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每日总值班干部职责

1、准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和提前离岗,若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调整。周一至周五总值时间是640~18:00。

2、要认真填写《每日总值班记录》并上传校园网。

    3、650~700之间,在校门口检查学生早晨到校情况(包括迟到、进校门自觉下车、文明礼貌等),以及校门口值周班级情况(包括准时到岗、职责履行、形象展示等)。

    4、700~730之间,巡视各班早读情况。

    5、学校大课间之间,检查广播操或跑操的集队、精神状态、退场等情况。

    6、1130~1200之间,巡视学生的用餐情况,注意食品供应的数量和种类,注意学生用餐的文明程度。

    7、1200~1330之间,巡视各班的午休或午自修情况。

    9、下午学校放学时间,巡视学校纪律并处理突发事件。

    10、要关注外来人员来校情况和偶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第二部分  岗位责任制度

校长岗位职责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学校一切法律活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党的法律、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指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领导制定和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确保规划或计划的科学实施,完成时要组织总结评估,并向学校教代会和上级报告。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营造优良的学校文化,抓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创建和诣校园。

四、组织协调、优化、整合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关系,保证国家、地方课程的有效实施和校本课程的合理开发。

五、深入第一线,了解和检查教育教学,传承学校的优良传统,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经验,组织领导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改革。

六、领导和审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定期检查评估。

七、任免职权范围内的人事,做好教职工的聘任、考核、奖惩工作。对教师的专业发展创造和提供尽可能的机会和条件。

八、负责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关心教职工和学生的生活和健康。

九、主持行政会议;指导共青团、学生会工作;支持工会、教代会工作;定期召开家长会,汇报学校工作;协调学校内外各方面关系。

十、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上述工作,并对校长负责。

十一、校长和副校长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上级组织和教代会负责考核和评估。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模范执行党的纪律。

二、做好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了解、研究党内外的政治思想情况,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

三、抓好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实施党支部工作计划,组织领导开展党内工作和活动,按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工作和向全校党员报告工作。

四、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党员认真执行党章、履行党员义务、做好群众的表率,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五、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依靠群众,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教职工和学生,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实现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

六、支持校长工作,协助校长做好中层干部的管理、培养、考核等工作。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加强对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工会、教代会的领导,做好统战工作,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

八、党支部委员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上述工作。

九、党支部书记岗位履行情况由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员大会负责考核和评估。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收发上级文件、通知,交校长和党支部书记书记签发,并登记。

二、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党支部会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的意见,编制学期行事历和每周工作计划。

三、协助校长做好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人事管理工作。协助教师发展处做好教师职称、学术称号等评审工作。

四、协助校长开展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校刊、校报的编印工作。

五、负责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活动。

六、做好校长室的文秘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工作。

七、管理学校的车辆。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及日临时突击任务。

九、统筹安排校长室布置的及各部门计划的各项工作。

十、副主任(或助理)协助主任分管上述工作。

十一、主任和副主任(或助理)岗位履行情况由校长室和党支部负责考核和评估。


教务处主任岗位职责

教务处是校长教育、教学指令的具体执行者,是统一管理全校教育教学部门及学校促进教师发展、教育教学科研具体组织实施部门。

一、组织领导教务处工作,主持召开每周一次的工作例会,研讨落实校长室下达的教育教学指令。

二、根据校长室提出的“课程计划方案”,具体制定执行方法,领导编排各年级课务表,组织实施课程计划。

三、协助校长室制定学校年度和各阶段性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实施。指导各教研组、备课组制定年度和学期教学计划,并负责检查和评估。协调、解决在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协助校长室教师的聘任工作、课职务分配工作。

五、组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六、组织落实并定期检查教育教学常规,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常深入教室、操场、宿舍、食堂等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和生活情况,指导和帮助班主任处理班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好全校的选修与课外活动的设置、认定和检查工作。组织落实好学科竞赛的培训、竞赛工作。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统筹安排好上述各项活动的场地和时间。

八、抓好学科建设,组织各教研组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安排教师参加市级以上的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教学研究课、公开课活动,协助校长室定期有关年级教学研讨会,做好日常的校本培训工作。

九、协助开展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等,协助校长室定期召开班主任会、家长会。

十、协助校长室做好学生编班、成绩记载、学分评定等工作。

十一、参与文明班级、三好学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对学生的奖惩提出意见,经校长室和上级行政部门批准后公布。

十二、负责组织全校教材的征订,校本教学资料的编写,教辅资料的征订。

十三、做好对外教学经验交流和接待来访工作。

十四、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师发展的规定,为学校制定教师发展计划提供决策依据。指导教师制定本人发展规划和短期发展计划。

十五、充分了解全校教师的发展状况,督促教师完成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协助校长室对教师定期进行评价。

十六、组织教师进行职称、“五级阶梯”称号的评审工作,指导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专业竞赛评比工作。

十七、组织教师的校本培训工作,定期邀请专家来校作讲座,加强对外科研协作。与国内各级教科研机构、有关院校、兄弟学校建立联系,定期邀请有关科研人员、专家、学者来校作讲座、报告、指导,使学校教科研工作能处于更大的背景下和更高的层次上。

十八、重点抓好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配合工会做好新教师的师徒结对工作。

十九、组织、管理、指导和承担国家、省、市、校各级课题的论证、立项、研究、结题工作。

二十、组织校级教科研员和广大教师开展教学科研,及时总结经验,撰写论文,向各级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和竞赛推荐优秀论文。

二十一、会同校长办公室为学校总结工作,提练经验,为学校参加各种各级会议准备充分的材料,努力扩大学校学校在全国、全省、全市的影响。

二十二、协助校长室负责学校图书馆管理,对购买图书进行指导。

二干三、协助校长室负责医务室管理。

二十四、副主任(或助理)协助主任分管上述工作,并对主任负责。

二十五、主任、副主任(或助理)岗位履行情况由校长室负责考核和评估。


年级组长岗位职责

年级组是校长室直接问责、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年级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

一、根据学校和教务处工作计划和本年级特点,制订年级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年级组班主任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组织老班主任对新班主任进行业务指导。

二、协调年级各项教育工作,对教育工作向教务处或校长室提出建议,根据学校安排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外活动、学校组织的其它学生活动,形成良好的学风。

三、协助校长室制定年级年度和各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实施。合同各教研组指导各备课组制定年度和学期教学计划,并负责检查和评估。协调、解决在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协助教务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年级组会议,分析年级阶段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德育,向学校德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组织好年级的选修与课外活动的设置、认定和检查工作。协助组织落实好学科竞赛的培训、竞赛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统筹安排好上述各项活动的场地和时间。

六、组织开展本年级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等协助教务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和家长会,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及对教育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所教师或校长室。

七、组织开展本年级创建文明班级的活动,组织进行三好学生、奖学金、先进集体或个人的初评工作,可对本年级学生进行表扬或批评,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作出处分建议。

八、协助教务处负责对本年级贫困学生的减免金、补助金等发放,组织对贫困学生的资助。

九、做好本年级组成员的考勤考绩,组织进行优秀班主任的初评工作。

十、带领全组班主任努力创建文明年级组。

十一、年级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由校长室、教务处进行考核和评估。


总务处主任岗位职责

总务处是校长室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后勤、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

一、协助校长室制定学校后勤、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实施。

二、开源节流,勤俭办学。根据学校经验情况,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服务。

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校产管理制度。在校长室指令和审批下,负责校舍、设备的维修和添置。

四、加强对食堂承包单位承包的管理与监督,保障食堂食品质量及卫生、安全。

五、搞好学校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校园。与教务处配合,负责学生校公益劳动,

六、加强对学校物业承包单位及人员的管理与监督,保障校园内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清洁卫生。

七、负责学校财产安全,确保用电、用火、用水安全,防止校产设备可能对师生造成的伤害。

八、负责对总务处工作人员的考勤考绩,组织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九、协助校长办公室等其他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工作。

十、副主任(或助理)协助主任分管上述工作,并对主任负责。

十一、总务处主任、副主任(或助理)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校长室考核和评估。


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工会主席是由上级工会和校党支部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会工作的责任人,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

一、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在上级工会和校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宣传和执行上级工会的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工会和校教代会下达的各项任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履行工会职责。

二、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开展工会日常工作。

三、密切联系和团结全体工会会员,听取合理化意见,发挥教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为学校主动发展和实现工作目标积极和创造性地工作。

四、根据学校经济情况,配合总务处做好教职工福利工作。

五、协助校长室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工作,关心、了解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根据学校财力提供尽可能的帮助。

六、做好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主持召开教代会。由教代会审批学校主动发展规划、审议学校财务使用情况、批准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七、配合校长办公室做好教职工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工作。组织教职工暑假旅游。

八、组织开展师徒结对工作,协助校长室开展岗位竞赛工作。

九、工会主席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校教代会和上级工会考核和评估。


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校团委书记是由上级共青团和校支部领导下独立开展共青团工作的责任人。

一、根据共青团章程,在上级团委和校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共青团工作。宣传和执行上级团委的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团委和校党支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制定学校团委工作计划,组织团委和各团支部开展团的日常工作。按时向团员大会、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报告工作。

三、带领团员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坚持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公民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

四、定期负责召开团委会和团员大会,研究安排团委工作,将团中重大问题提交团委会和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五、深入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从青年人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与团支部、班主任一起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团的基础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优秀青年入团,促进团的工作。

七、和教务处或年级组一起开展学生的各类教育活动,具体组织学生假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八、协助教务处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学生业余团校、学生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优秀学生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

十、组织领导、指导少先队、学生会工作,定期组织学生会换届工作,组织学生竞聘校长助理,维护学生正当合法权益。

十一、严格执行团的纪律,执行好《团员证管理制度》,负责毕业学生转团关系。

十二、团委副书记和委员协助团委书记分管上述工作。

十三、团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校支部、上级团委和团员大会考核和评估。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岗位职责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由上级少先队和校支部领导下独立开展少先队工作的责任人。

一、根据少先队章程,在上级少先队和校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少先队工作。宣传和执行上级团委的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少先队和校党支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制定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组织大队和各中队开展少先队的日常工作。按时向校党支部和上级少先队、校团委报告工作。

三、带领少先队队员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坚持对队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公民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队员的全面和谐发展。

四、定期负责召开大队队委会和少先队大会,研究安排少先队工作,将大队中重大问题提交大队队委会和队员大会讨论决定。

五、深入了解队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从少年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与中队部、班主任一起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少先队的基础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地协助校团委发展优秀青年入团。

七、和教务处或年级组一起开展学生的各类教育活动,具体组织学生假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八、协助教务处、共青团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协助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九、协助团委组织开展学生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优秀学生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

十、组织领导、指导少先队各中队工作,协助团委组织学生竞聘校长助理,维护学生正当合法权益。

十一、严格执行少先队的纪律。

十二、助理辅导员协助辅导员分管上述工作。

十三、辅导员、助理辅导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校支部、上级少先队和队员大会考核和评估。


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学科教研组是在校长室通过教务处指导下的独立实施教学和教科研的基层组织,组长是该学科负责人。

一、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求,制定并落实《教研组主动发展规划》、《学科课程方案》,学期初制定本组学科教学工作计划、教科研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学科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期未进行总结。

二、协助学校选拔好新教师与选聘任课教师,组织落实本组教师有关教学及科研分工。

三、向学校提出各年级备课组长人选,抓好备课组长工作,审阅各备课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及考试试题并提出修改意见,指导、督促、检查各备课组的教学工作。

四、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常规教学的各项规定,对本组教师的教学和教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经常听本组教师的课,并有讲有议有评。

五、要带头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抓好青年教师培训和教师专业成长工作,组内至少要有一个校级以上研究课题,督促教师不断提高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水平,组内学术氛围。

六、加强学科建设,主持召开每周一次教研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要指派专人负责建立组内教学信息成果等资源库、文档图书资料。

七、对本学科竞赛总负责,要指导各年级总教练安排组织学科竞赛的培训与参赛工作。要协助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外活动、社团活动等。

八、要组织教师进行政治学习,讲师德、讲文明,引导健康的舆论,加强组织纪律,组内环境整洁有序,树立良好的组风。

九、对组内人、财、物安全负责。

十、抓好教育实习生实习工作,指导实习生教学。

十一、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上述工作。

十二、教研组长和副组长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校长室进行考核和评估。“先进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长”评选由由校长室组织教务处、工会等部门共同进行。


图书馆主任岗位职责

图书馆是学校重要的教育教学资源之一,是师生学习的必要场所。

一、在教务处主任领导下具体领导校图书馆工作。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和藏书发展规划,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

二、经常征询各教研组对图书资料的要求,及时向主管领导提出图书资料征订建议,做好采购工作。

三、新书、报刊、杂志、资料购进后,及时组织进行分类、编目、注册盖章,编写新书通报发给全校各部门、教研组、班级,提高资料的利用率。

四、树立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做好教科书、教学参考书、试卷和其它教学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为教育教学研究提供保障。

五、协助教师充分利用好图书馆进行相关教学,提供必要支持。

六、严格执行书刊的外借、阅览等制度,对书刊损伤和遗失有及时按规定处理。负责书刊入库的验收,做到订购数、入库数、金额数三符合,建立完备的图书帐册和电子帐册。

七、组织馆员进行政治思想学习和专业进修,尤其要提高微机应用技能,采用先进的图书管理方法,积极主动帮助师生查找、提供所需书刊。

八、是图书馆安全第一责任人,保证图书馆防火、防盗。组织做好图书馆的卫生工作。

九、图书馆长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教务处进行考核和评估。


电教网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校“信息技术发展规划”,协助校长室制定校年度电教发展计划,配合各学科教研组制定学科年度电教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办好学校网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宣传学校办学成果。与教师合作编制、收集和管理电教资源。

三、定期开展电教基本知识的校本培训,指导教师充分运用电教资源进行教学改革,组织教师开展电教教法的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电教改革经验,提高教学效率。

四、负责管理和维修学校电教设备,保证教学的正常使用。

五、组织本中心教师进行专业方面的研究、学习活动。定期组织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的校本教研,抓好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六、组织本中心进行政治思想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的规定。

七、对中心内的财、物、软硬件安全负责。

八、带领本中心教师努力创建文明班组。

九、主任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学校分管领导进行考核和评估。


备课组长岗位职责

备课组长是年级组长和学科教研组长双重领导下的年级学科教学负责人。

一、根据学校教学要求和教研组工作计划,制定备课组的工作计划,团结本组教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协同合作。

二、制定所教年级的学期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实验(活动)安排等。

三、在学校规定的集体备课时间内组织备课,并在此前安排一主讲人,保证备课的质量和时间,填好集体备课记录表。

四、指导、督促、检查备课组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每周至少听一节课,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五、按照教研组的统一要求,积极进行校本教研,不断提高本组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水平,努力提高本组教师的群体教学水平。

六、组织好阶段考试的命题工作,保证试卷的效度和质量。

七、编写《学生学习手册》分工明确,并认真审阅,保证质量。

八、抓好学科竞赛、各类选修课和课外活动。

九、配合教研组长做好教育实习生教学工作。

十、备课组长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教务处主任会同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进行考核。


课题领衔人岗位职责

一、学校各级教科研课题实行课题领衔人负责制。

二、学校规定在课题研究成果未列入推广范围时,课题领衔人必须保证本课题研究成果不外泄。

三、课题领衔人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课题研究一切学习交流研讨活动都必须提前告知教务处及有关校领导,主动接受检查督促指导。

四、开题后,要按照学校要求分阶段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研究活动:

1、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制定课题组有关活动开展的规则,明确职责,规范研究过程,使课题研究落到实处。

2、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通过各种途径分头收集理论学习材料,汇编成文献资料集并展开学习,以充实的理论知识指导实验研究活动。

3、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运用调查分析法根据研究内容展开有关的调查分析工作,多渠道获取信息,完成调查报告。

4、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讨论完成完整的课题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和每学期阶段性研究方案(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布置和督促各课题组成员完成自己的阶段性计划。

5、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根据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研究对策,开展有效的实验研究活动。

6、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规范地开设研讨课,督促课题组成员持之以恒地做好研究工作,不局限于一堂研讨课,而是把研究工作贯穿于平常的教学中。

7、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及时开展中期研讨课评议及学术交流活动,互相听课,互相交流,共同进步并及时进行评议和记载,使学校科研工作在教学中落实,科研能力在实践中提高,科研成果在总结中推广。

五、课题领衔人每学期要带头完成“五个一”:写一份阶段性实验计划、开一堂规范的课题研讨课、写一篇专题论文、完成一篇规范的教学设计、完成一篇阶段性总结报告,在课题组中起表率作用。

六、做好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建立课题组档案。及时将课题组各个成员的材料整理分类归档并将打印件复件在规定时间上交教科室(原件课题组长自己留存,结题时整理成册上交接受鉴定)。

1、课题申报表、申请议定书、上级批文、课题设计和实施计划、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等。

2、阶段性研究计划、研究总结、研讨活动情况记载、调查报告、调查问卷及处理结果

3、教师成果反映:获奖论文和证书,发表论文原件,优质课证书及其它荣誉证书,出版论著等。

4、学生成果反映:获奖论文和证书,发表作品原件,成绩对比结果等。

七、对于不按时完成下达任务或不实实在在开展研究、不及时上交有关材料的实验教师,课题领衔人有权中止其研究工作,不予认定为本课题组成员。要研究过程若要增补研究成员,校级课题由领衔人及时向教务处申请,市级上或市级课题由组长向相应管理机构申报,经批准后才能认定。

八、课题领衔人使用课题经费,必须提前向校分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结束后应按规定进行报销。

九、课题领衔人考核由相应课题管理机构负责,学校教务处负责监查。若课题领衔人不认真扎实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活动,学校可以对该课题成果不予认定,视作中途“流产”处理,且两年内不能申报其他课题。其中对于市级及以上课题,如课题领衔人不能很好开展、协调研究工作并提供相关研究材料接受上级有关部门鉴定结题,导致学校教科研工作受到影响,学校将追究相应的责任。学校对顺利完成课题(结题),并获得课题机构奖励的,学校按《教科研奖励条例》进行奖励。


食堂事务长(兼)岗位职责

在总务处主任领导下,负责处理食堂的日常事务工作。

一、对外聘承包者及工作人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食堂管理水平。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与学校制定的食堂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收取承包费,防止承包者弄虚作假。

三、是食堂卫生安全的责任人。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对承包者每天每批购买的食品都要进行检查,不准供应变质食品。定期督促承包人组织搞好食堂环境卫生。

四、定期听取师生意见,要求承包者不断改进饭菜品味和质量。要求承包人按规定及时向师生提供饭菜。

五、定期要求承包者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验,严禁“带病”工作。

六、事务长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总务处主任进行考核与评估。


班主任岗位职责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教育者和领导者。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对本班级学生全面负责,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二、学期初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实施。完成学校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班级工作。

三、加强对学生的德育工作,有计划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理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组织学生开展有益于和谐发展的各项活动,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四、与各科任课教师通力合作,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努力提高学习质量,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五、指导学生学会生活,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六、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参加学校开展的文体、科技等竞赛、社团、选修和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七、组织和指导班委会工作,协助搞好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注意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努力建设优良班集体。

八、要坚持以疏导为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体、以说服教育为方法,防止简单粗暴,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九、做好家访工作,关心学生校外生活,争取家庭、社会的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

十、全面了解和掌握每个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体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做好学生的操行评定、三好学生和奖学金的评选、减免费的评定等工作。

十一、副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十二、班主任和副班主任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学生发展处进行考核和评估。“文明班级”和“先进班主任”的评选由教务处和年级组进行初评,校德育领导小组最后审定。


教师岗位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执行《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品德高尚、言行文明,作好学生的表率。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爱护每个学生,教书育人,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顾全大局,团结合作,发奋努力,创造性地认真完成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作出一流的教育教学业绩。

四、每学期初要根据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工作计划,制订自身的教学、科研与进修计划,并认真实施。

五、要有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心理学理论、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掌握和运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

六、认真备课。要求先备模块、再备单元、继备单课。根据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和学生实际,备好每一堂课,写好教案,教案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清晰的教学思路、恰当的教学内容、科学的教学过程、合理的教学方法。要精选命题,精心设计问题情景、板书课件、作业课题,作业的数量和难度要恰当。

七、认真上课。上课要充分体现教师为组织者、参与者和支持者的角色,以学生为主体,科学合理地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科学、从学生实际出发,难易适中。讲解要深入浅出、启迪思维、语言清晰、声音响亮、生动形象。灵活运用教具,注重能力培养,寓教育于教学之中。守时,不提前上课、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八、认真批改作业。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完成书面作业或其它形式的作业。认真批改,对个别学生可采用面批,及时讲评或引导学生反思。

九、认真辅导。经常分析学习的思想和学习状况,积极开展提优补差工作,对因病因事缺课的学生要及时采取适当形式补课。

十、认真评价。要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方式要多元化。认真命题、监考、阅卷,不作假。考核后对试卷和学生进行分析,对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要反思提出改进措施。

十一、要勇于开设校本课程,参与学生社团活动,指导优秀学生参与学科竞赛,指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活动。

十二、积极进行校本教研,每学期至少听十节课,完成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布置的集体备课主讲任务和其它教学准备任务,积极参与校本培训。要积极走出去吸收其他兄弟学校的优秀教学成果和经验。至少要参加一个课题的研究。

十三、要经常反思教学,要善于撰写教学札记,每学期至少要撰写一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要勇于在开研究课、公开课,勇于参加各级各类教学业务竞赛,争取好成绩。要成为在全区、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名教师。

十四、教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校方、同行、学生及家长、专家综合进行考核与评估。


实验室(或专用教室)教师岗位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

二、严格执行实验室(或专用教室)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厉行节约。建好台帐资料,保管好实验仪器和设备,对易损易耗物品加强管理和并按规定报损报批,经常核查教学仪器总帐和实物明细分类帐,确保帐、物、卡相符。

三、根据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制订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按时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协助任课教师做好演示实验、学生实验、学生活动,确保实验教学的成功和质量。

四、积极帮助组织竞赛、课外科技兴趣小组活动,按要求开放实验室(专用教室),辅导学生做好自主实验。

五、认真学习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刻苦钻研业务,参与实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六、熟悉各类仪器使用和维修,积极开展自制教具,为教学一线提供保障。

七、根据教学不断变化的要求,及时提出采购添加仪器、药品和设备方案,并做好购置、验收、登记工作,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

八、是实验室(或专用教室)安全责任人,防火、防盗、防毒,及时制止一切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仪器、浪费药品的不良行为。保持实验室(专用教室)清洁卫生。

九、认真学习微机知识,逐步实现实验室微机管理。

十、定期向教务处和教研组汇报仪器管理、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室(或专用教室)和仪器室的管理水平。

十一、实验员(或专用教室管理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教务处和教研组长进行考核与评估。

十二、实验教师(员)工作变动时,应负责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艺术室管理员(艺术教师兼)岗位职责

艺术室既是学校艺术教育的基地,也是开展艺术课外活动或社团活动的中心。

一、艺术室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艺术教育教学和学生服务的思想,建设和管理好艺术室。

二、每学年初,要制订开展艺术教学和各类活动的工作计划,提出要增添的设备、器材的计划,报校长室审批,并具体实施。

三、严格执行艺术室管理制度和规则,教育学生爱护艺术室的设备、器材和展品,并定期检查、适时维修。

四、艺术教师同样要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美术教师负责学校欢迎标语的书写与布置工作。

五、认真做好艺术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重视艺术室布置艺术化,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

六、艺术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教务处主任和艺术教研组长进行考核。


机房管理员(计算机教师兼)岗位职责

在现代信息技术教研组长领导下从事计算机机房管理和计算机教学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 努力贯彻有关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落实各项工作计划。

二、认真学习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认真备课、上课、布置作业、批改作业等,努力提高信息技术课的教学质量(教师系列同样要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三、热爱本职工作。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努力钻研信息技术业务,及时总结网络管理经验。

、实行科学管理。精心维护、保养网络设备、设施,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保持设备完好状态,确保网络高效运行。恪尽职守,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推进信息建设。根据学校领导要求,搞好校园网网站建设,及时更新页面,传递教学信息;主动、热情地为全体教师使用校园网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要做好校园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和黑客入侵。不得泄露学校规定不公开的任何信息和教师个体信息。

六、认真做好机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七、机房管理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教务处主任和现代信息技术教研组长进行考核。


文书档案管理职责

文书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政治性强、业务要求高。

一、要认真学习国家和党的法令和政策,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根据规定主动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尽可能不遗漏应归档的资料,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上年度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认真做好文书档案的保管和保密工作,严格做到档案内容不擅自外传,档案资料不损坏、不散失、不受潮、不虫蛀,严禁无关人员任意翻阅档案。

四、为教师评定职称、申报学术荣誉称号热情提供帮助。

五、根据上级不同部门的检查,能按需提供备查档案资料。

六、文书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办公室主任进行考核与评估。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有强烈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提高政治觉悟,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定期参加驾驶员培训学习,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三、坚决做到安全行驶,不酒后开车,不开问题车,不开英雄车,开车时精力集中,做到文明行驶,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节约油料,努力降低维修费用,需要添换零件,经领导批准后购买。

五、服从指挥,随叫随到,不计时间,不误事。

六、注意保密,领导乘车讨论的事不外传,有权拒绝任何人打听领导外出的情况。

七、不私自用车或出车,有权拒绝非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出车任务。

八、做好出车记录,定期交主管领导。有关用车票据及时实报实销。

九、驾驶员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校长室和办公室主任进行考核与评估。


教务员岗位职责

一、掌握中学教育教学的上级精神、方针、政策,了解学校教学规律,了解国家课程计划。

二、掌握各年级课程设置,根据校长室对教师的课务安排,编排好课表,做好临时调课工作,帮助教务处主任和年级组长安排好教学、竞赛、选修、社团活动等场地。

三、负责教学档案管理,进行教学统计,提供教学资源和数据,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四、精通考试各环节,协助组织各种考试,并做好与兄弟学校的试卷、资料交流工作。

五、做好学生的学籍、学习成绩、学分、学年评语等档案工作。

六、做好课本、簿本、教辅用书等教学资料的订购工作,会同总务处、图书馆做好发放工作。

七、做好部门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九、教务员岗位履行情况由教务处主任进行考核与评估。


校医岗位职责

医务室是学校卫生保健的重要机构

一、在教务处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卫生保健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守岗位。

二、积极当好学校卫生保健的参谋,做好卫生保健的技术指导。每学期初制订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经校长室审定后具体实施。

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防爱兹病、拒绝毒品等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和增加师生员工的保健、防病、治病意识和知识。

四、对学生的学习、“二操一课”、生活环境、饮食卫生、劳动、军训等活动进行医务监督和检查,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和近视的增加。

五、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的安排定期进行体验,建立并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通过体验,进行健康分析,提出保健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教育或诊治。

六、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对传染病等疫情加强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室和上级有关部门,不得延误,同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蔓延。

七、加强对饮食、饮水等卫生监督工作,定期抽查检验。对常见病和一般外伤进行必要的治疗,并承担一般性的急救工作,对危急病人要负责护送到医院。

八、每学年初提出购置必要的设备和药品计划,经校长室审核后负责采购,做好必要的台帐资料。

九、校医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教务处主任进行考核与评估。


文印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文印人员在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文印工作的规定,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四、凡学校各部门、备课组打印或誊印的材料,经部门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签字同意后填写交印登记单,方可打印或誊印。文印人员不得擅自外接打字或印刷任务。个人材料打印自行承担费用。

五、文印室负责答题卡的刷卡任务;印刷必须制版端正、字迹清楚,及时交件。

六、加强保密性,对要求保密的材料(文件或试卷)要严防泄密,更不能携带出室。

七、文印室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由教务处主任进行考核和评估。


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树立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态度,让师生满意。

三、协助图书馆主任制定好年度藏书发展规划。

四、按要求及时做好新图书的登记、分类、编目等工作

五、严格执行图书外借、阅览、宣传推荐等服务工作。

六、妥善保管图书。做好图书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七、热情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览指导,包括图书和图书馆知识的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等。

八、认真学习、提高微机运用技能,科学管理图书。

九、图书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教务处主任和图书馆主任进行考核与评估。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会计法》,在校长室通过总务处主任领导下开展会计工作。

二、负责全校的财产帐目和会计凭证的审核、汇总和装订,及时结算记帐,做到日清月结,记载正确、简明、清晰;帐证、帐表、帐帐相符,票据三章齐全。

三、及时报送上级规定的会计报表,加强会计单据、帐册的管理,按规定妥善保管,不丢失、不损坏、不无故销毁,做好会计档案工作。

四、按照规定编造全年、学期的各项预算报表、统计资料和年度决算,每月向校长室汇报经费使用情况。协助配合校长室管理学校经费,合理使用学校经费,努力增收节支。

五、严守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一切行为坚决抵制。

六、主办会计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总务处主任进行考核与评估。


现金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在总务处主任领导下负责学校的现金收支、福利费等其它费用的发放、学杂费的收交等工作。

二、认真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按规定开支各项费用,做好三章(签字)齐全后报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一切行为坚决抵制。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结帐,现金解银行,对暂借现金按规定催促有关人员及时报销结帐,防止出现宕款。

四、提高警惕,保管好库存现金。按规定留下的库存现金,每天下班前一定放入保险柜。

五、要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热情为师生服务,保证每笔项目钱帐相符,如有差错必须当日复核查明。

六、配合会计做好其他有关财务工作。

七、现金出纳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总务处主任进行考核与评估。


校产管理员(兼)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一、健全帐册

1、负责全校财产物资全面登记立册建帐工作。

2、对各部门、教研组、处室的集体或个人使用的财产分类登记。

3、做好各类财产物资购入、新建、调入、调出、报损、报废等原始凭证的登记工作。

4、制定全校财产物资分配情况表。

二、检查管理

1、负责全校财产物资的清理、核查、管理工作。负责全校财产物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2、深入各部门、教研组、处室调查了解财产物资保管、使用、维修情况,掌握全校财产物资动态情况,及时向校长室反馈信息。

3、定期与财务部门及各级保管员清查、核对财产物资,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学校财产物资规范管理新模式。

5、对违反规章制度的部门或个人,有权向校长室提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三、学校财产管理员岗位(兼)职责履行情况由校长室进行考核与评估。


体育器材管理员(兼)岗位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

二、严格执行体育器材室各项规章制度,建好台帐资料,保管好体育设备和器材。对易损易耗物品加强管理和及时报损报批。

三、负责体育器材的保管、收发、维修等工作。

四、根据体育教师上课和活动的要求,提前准备好体育器材。

五、定期对室外体育器材检查,发现器材或设备有损坏要及时报告体育教研组长,及时修复,防止出现伤害事故。

六、经常注意体育器材的卫生,保持器材室清洁卫生。

七、根据教学不断变化的要求,及时提出采购添加器材和设备方案,并做好购置、验收、登记工作。

八、体育器材保管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课总务处主任和体育教研组长进行考核。


勤杂工(社会化用工)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学生服务的观念,踏实、认真工作。

二、服从承包单位管理,但日常接受学校总务处调配,做好学校教育、教学、生活、卫生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三、积极做好学校物资的调运、搬迁、运输等工作。

四、做好学校各种集会和突击性活动的服务工作。

五、做好校园内树木、花草的浇水、除草、施肥、治虫、修剪等工作。

六、爱校如家,一心为公,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七、勤杂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由承包单位听取总务处意见进行考核与评估。














第三部分  教育管理制度

一、学生教育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以“思想品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我校实际,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性评价,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和谐发展,促进学习方式的改进和完善,激发学生强烈的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从而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过程性评价的功能和价值;

2.坚持质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提倡评价方式的多元化;

3.坚持全面发展和特长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既统一要求,又关注差异,为学生有个性、有特色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4.坚持实事求是、诚信公正、客观公平的原则;

5.发挥学生评价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主动发展。

三、组织机构

1、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张耀奇

副组长:

成员:                      及全体班主任

主要职责:

⑴修改完善本方案。

⑵制订评定的具体时间、操作程序。

⑶对整体评定工作进行协调、调控。

⑷对班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仲裁和上报。

⑸对班级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解决和及时处理。

⑹对评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2、教师评定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任课教师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定工作、合成结果、为学生作综合性评定、接受家长的咨询。

3、学生评定小组

组长:班长       成员:由学生民主产生若干位。

主要职责:负责本班学生日常学习、表现、生活、纪律、表彰等情况的记载及评价。

    上述评定工作成员应做到:公正、守纪、守信。凡违规者一经查实,予以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党纪、政纪、团纪、队纪处分。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向社会和全体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接受、记录学生(或家长)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结部分学生所造成的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位评定小组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对学生一视同仁,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和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审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正、公平的现象或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或向学校评定小组提出举报或审诉,如对学校评定小组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依法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审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中考制度改革和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

五、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在“思想品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方面的基础上增添“个人特长”和“综合实践活动”。具体内容见“常州市滨江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六、评价方法

综合素质评价应尽量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与概括,并充分考虑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力求做到客观公正、避免以偏概全。具体评价方案和程序:

1、自我评价: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各方面的表现,结合评价内容,运用等级制的形式进行自我评价。

2、同学互评:学生按小组结合评价内容,结合班级评定小组日常记载和评价对本小组成员的综合素质情况,运用等级制的形式进行评价。

3、班级评价:教师评定小组根据学生自评和同学互评,结合评价内容,集体讨论,对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作综合性的描述。

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台重大分歧者,应向上级评定小组进行仲裁。

七、评定结果呈现形式

学生评定结果通过《常州市滨江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反映,共分八方面十九小项,每项均以等级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

1、各小项表现好的为A级,表现比较好的为B级,表现一般的为C级,表现不好的为D级。

2、综合素质的总评:

29项中有26项以上(含26项)评为A级者,且无D级者,总评为A级;

29项中有23项以上(含23项)评为A级者,且无D级者,总评为B级;第⑴种情况中有一项D级者,总评为B级;

29项中有7项以上(含7项)评为D级者,总评为D级;

⑷其余情况总评为C级。

评定结果在班级公示五天,如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时间内可向学校评定小组提出审诉,学校评定小组在接到审诉后,在五天内作出答复。评定结果公示五天后,经学校评定小组确认、备案后,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八、其他事项

1、学生提供的实证性材料要以上述各项相关,不相关的一般不予考虑。要注意实证材料的时效性,不在评定阶段的一般不予考虑(除特长类)。

2、学生特长认定,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要有充分事实依据。

3、综合性评语是班级评定小组的结论性意见,须经班级评定小组讨论通过后填写。

4、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

                                          二O一六年十二月

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0XX——20XX学年第   学期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学号           班主任      

维度

要素

内容

自评

互评

班级评定

思想品德

1、

热爱祖国


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升国旗、奏国歌时立正敬礼;热爱家乡,关心家乡的建设。




2、

遵守法纪

自觉遵守法纪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具有判断是非的能力,有正义感;




3、

诚实守信

真诚待人,信守诺言,知恩图报;有责任心,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对同伴的错误能真诚地指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说谎,不作弊。




4、

文明礼貌

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关心父母,正确对待师长的教育,主动与父母沟通。




5、

维护公德

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设施;关心他人和社会,乐于为他人和社会服务;




6、

勤劳俭朴

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包括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尊重他人劳动;生活节俭,不乱花钱。




公民素养

7、

自尊自律

自信自尊、自强自侓,能正确认识自我、自信积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文明上网




8、

勤奋进取

有明确的目标,并有实现目标的恒心和毅力;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有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有高尚的生活品位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9、

责任感

热心公益活动,助人为乐,扶贫助残。对个人行为负责,独立而不固执,有错必纠,努力做好每一件事。愿意承担家庭必要的责任和义务。




10、

正义感

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敢于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有公共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环保行动。




学习能力

11、兴趣与态度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及强烈的求知欲、好奇心和质疑精神,认真参加学习活动,态度端正,按时、认真、独立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12方法与能力

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和策略;能自主学习,善于反思和总结,能吸收别人经验和听取别人合理建议,不断改进学习方法




13、研究与创新

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善于钻研,独立思考,自主探究,勇于行动,较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意识




14

学习成绩

结合平时、期中、期末学科成绩进行评定




交流与

合作

15、共同愿景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努力去实现目标。珍视团队荣誉,愿为团队贡献自己力量。




16、尊重、理解

尊重与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倾听别人意见和建议,有开放包容的气度。




17、活动表现

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参加活动,完成自己所承担任务。




18、交流、沟通

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共同分享。




运动与

健康

19、

身心健康

身体健康,体质健康测试达标,讲究卫生习惯,保持乐观心情,有一定的自我调控能力。




20、

运动技能

了解运动项目的基本知识和原理,掌握2-3项运动项目技术,在体育活动中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与能力。




21、

运动参与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体育活动,合理安排锻炼时间;养成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22

平时成绩

学期期末体育科成绩总评




审美与

表现

23

审美能力

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




24、

表现能力

积极参加艺术活动,选用一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能以艺术形式美化生活和赞美生活。




个人特长

25

学科特长获奖;科技创新大赛获奖;文艺、体育比赛主力队员或获奖;在其他有关能突现个人特长的活动中获奖。




综合实践活动

26、信息技术教育




27、研究性学习




28、社会实践活动




29、劳动技术教育










班级评定等级:       。                     班级评定组长:         (签名)

                                                        


                                            常州市滨江中学(盖章)








附:江苏省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革学校管理,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江苏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

  二、新生入学

  第二条 为了初中毕业经升学考试合格,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

  第三条 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且下一年不得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如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必须在开学后两周内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

  第四条 学校不准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新生入学后,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其学籍:伪造有关证件冒名顶替者;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在籍学生;同级学校已毕业的学生。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市建立统一学号,直至毕业。学生在休学、复学后以及在本市范围转学者,学号保持不变。学号共九位数,一、二位为入学年度,三、四位为县、市、区代号,五、六位为学校代号,七、八、九位为学生代号。 学生跨省、市转学的,转出学校即注销其学号。在省,内跨市转学的,由转入学校为其建立新学号,并注明该生为转学学生。注销和新建学号,者必须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学生按每班四十五人编班为宣,并按规定建立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新生入学后,学生花名册连同学号一式三份,一份留学校,两份报教育主管部门。

  三、转学

  第六条 学生不准任意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的学生可准予转学。

  第七条 学生转学由本人或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开出全省统一的转学证明。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学生持转学证明、家长调动工作证明、户籍迁移证明以及会考成绩单和平时成绩报告单,到转入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入学手续。入学手续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办好。会考成绩单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加盖公章后有效。学生档案由转出学校在一月内交转入学校。

  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第八条 重点高中一般不接收学生,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接收同级重点高中的转学生,但须经必要的摸底测验,合格者方可转入。

  第九条 学校不得拒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学生转学必须转入与在原校就读时相同的年级,转入低于原校的年级者,取消其学籍。

  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学生不互相转学。

  四、借 读

  第十条 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学生父母双方因公出国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工作者,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者,确需借读,在学校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到亲属所在地借读。 解放军边防指战员、烈士、华侨、归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华工作的外专家的子女也准予借读。

  第十一条 凡要求借读的学生,应持父母所在单位和原校证明及借读所在地亲属户籍证明及原校学籍卡复印件,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借读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借读。

  借读学生必须在与原校相同的年级借读。凡是低于原年级借读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借读资格。

  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学校。

  第十二条 借读学生的会考、毕业、升学等事宜,&127;按下述原则办理:借读学生在借读地参加会考,会考成绩由借读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连同借读学校的学习成绩和表现,密封后在学生借读期满时由学生本人带回原校。会考成绩应及时报原校所在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储存。

  借读学生的会考成绩单或会考合格证书以及毕业证书、修业证书、肄业证书均由原校发放。

  借读学生在原校参加升学考试。

  五、休学和复学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因病需要长期治疗,经教育主管部门,经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者;一学期内病假、事假时间累计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跟班学习有困难者;毕业学年患重病且病假时间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

  第十四条 休学期限为一年,由学校根据有关单位的证明审核后报教育主管部门,经教育主管部门复查发给全省统一的休学证明。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提出申请,由学校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续办休学手续。连续休学最多不超过两年。 学生在休学期间,学籍予以保留。 学生因病休学的原因必须记入档案,并附上医院诊断证明。

  第十五条 学生休学期满申请复学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学校审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发给复学证明,方可复学。休学期未满的学生如提前复学,即消其学籍。

  第十六条 学生中途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如需学业成绩和就学年级证明,学校学校应如实开出。学生在一年内回国者可到原校继续就读,超过一年不归者注销其学籍。

  七、成绩考核

  第十九条 学校每学期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考试和考查科目为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规定的全省会考。

  第二十条 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学习成绩、期末考试成绩评定;学年成绩评定以第二学期成绩为主。学科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六十分为及格。会考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制形式,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考查成绩记合格和不合格两等。

  第二十一条 学生操行按《江苏省中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方案》评定,等第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操行评定主要用写评语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学生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发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评定,未达到标准的为不合格。

  学校应按规定建立学生健康卡。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会考制度顺利实施,取消留级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经考核达到高一级水平的,经学校领导批准,可以跳级。跳级一般应在学年度开始时办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八、毕业、修业、肄业

  第二十五条 学生修业期满,会考成绩全部及格,考查科目合格,操行在及格以上,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经教育主管部门验印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毕业文凭。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考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参加会考的补考或学校组织的补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修业证书。 语文、数学、外语有一门不及格者;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考查科目有两门不合格者;操行不及格者;体育不合格者。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退学者,可发给全省统一的肄业证书。

  九、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八 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班级奖、年级奖、学校奖和上级领导部门奖。凡受到校级以上的奖励,应记入学生的档案。 学校根据上级规定,定期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生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治安管理者,应给予处分。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三十条 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须记入学生档案。开除学生的学籍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确实改正错误、进步显著者,可以撤销处分,被撤销的处分如果在记过以上,应在学生档案中注明。

  第三十二条 学生留校察看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学生在留校察看一年内仍无改正表现者,应开除学籍。

  第三十三条 学生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理,期满后,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者,经批准处理单位证明,可以申请回原校复学,原校应予接收。

  十、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学生非正常死亡,所在学校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写出报告,并及时报省教委。

  第三十五条 教育主管部门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学籍会审,及时纠正和处理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六条 省、市、县(市、区)教育筛部门设学籍管理员,专门负责学籍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属省教委。 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厂矿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即行废止。

学生免修、免试、跳级的实行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究,促进学业优秀学生进一步发挥学科特长,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空间,探索学校进一步拓展人才培养新模式。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为优秀学生的超前发展、个性发展搭建平台,创造空间,通过任务驱动,个别指导的形式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成长需求,营造主动探究的学风。

二、递交申请

(一)免修

开学第一周,学生递交免修该年级某一学科课程的申请,申请条件为:

1、学生通过自学并已经掌握该门课程的内容、技能;

2、学生本人必须提供自学该课程的完整笔记、教材、作业等(参加该学科竞赛辅导并修完该课程,可免交相关材料)

(二)免试

学期结束前,学生递交免试该年级某一学科课程的申请,申请条件为:

参加该学科竞赛成绩优秀者(竞赛要求达到该课程要求)。

(三)跳级

学期结束后,学生递交跳级申请,申请条件为:

1、学生通过自学并已掌握该年级主要课程(五门以上)的内容、技能;

2、学生本人必须提供自学该年级主要课程(五门以上)的完整笔记、教材、作业等

三、审核认定

1、学校在接到学生申请后,指定相应学科教研组组织审核。

2、学科教研组在接到学校指令后,对照学校免修、免试、跳级条件,进行审核,并组织笔试和面试,原则上免修不免试,测试成绩达良好级,将同意免修、免试、跳级(仅本学科有建议权)的学生名单及测试成绩提交学校。

3、学校组织进一步审核,对照学籍管理条例,批准相关学生免修、免试、跳级学生的申请,并在全校张榜公示免修、免试、跳级学生名单

四、成绩评定

获得免修、免试、跳级资格的学生的学科课程成绩以年级前十名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五、学习安排

1、学校为免修、跳级申请获准者提供选修课程、安排指导教师和学习教室,或安排学生赴高一级学校短期修学。

2、免修、跳级申请获准者亦可有选择地参加课堂学习或选择性部分完成作业,教师要积极支持学生,学生发展特长创造更多时间和空间。

3、免修学生在免修某一门学科课程时,若不参与课堂选学,应仍在校进行其它方面的学习,不能自由散漫,一经发现,即取消免修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4、学校安排的指导教师要对免修、免试、跳级学生指导,既要保证学生全面发展不偏课,又要促进其特长发展。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


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讨论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忍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为全面贯彻《决定》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人才素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中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和素质完善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竞争压力的增大、社会阅历的扩展和思维方式的变化,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会遇到或产生各种心理问题。如不及时疏导解决,将会对其素质的完善产生不良影响,可能导致行为失控、心理扭曲,严重的会使学生出现行为障碍或人格缺陷,给自己、给他人、给学习、给生活、给家庭带来危害。这些问题,处理好了,可以转化为成长的契机和动力。因此,要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现代化建设所需合格人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要从青少年面对社会发展和自身成长过程中容易造成种种心理问题的现实而引导,提高学生品德修养,促进其健康成长的高度;要从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实施个别进其健康成长的高度,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

1.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加自我调控、自我判断、自我激励、承受挫折、适应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2.培养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3.对少数有心理困惑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辅导和指导,使他们尽快摆脱困惑和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发展自我的能力。

4.通过一定的实施途径,挖掘学生的潜能,发展学生的特长,达到“教是为了不教”的目的。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途径。

1.全面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

树立全员意识,把心理健康教育的思想、观点渗透在相关的教育和班团活动中,渗透在班主任工作、学科教学、各项教育活动中,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培养学生的自尊心、意志力和耐挫力等心理目标。

2.增设心理健康教育课

根据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必修要求,根据初中学生易在学习、交友等方面产生心理问题,在生物、体育学科课程中增设心理健康教育课。

3.举办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题讲座。

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不同特点,分层次进行专题讲座。原则上每年级开展2—3次专题讲座。

4.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健康教育画廊,卫生板报及班团活动全方位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5营造和优化育人环境

创设和营造和谐的学校环境。全校教工形成共识,共同为学生创设和营造一个信任、关心、民主、严格、理解的环境,信任给学生以勇气,关心给学生以温暖,民主学生以才能,严格给学生以认真,理解给学生以理智。

6.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

开设心理信箱

开设心理咨询室。每周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心理咨询室对学生进行个别心理辅导。

7.建立学校和家庭沟通的渠道

通过家长会、和多种方式的家校联系引导和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教育方式,以良好的行为,正确的方式去影响和教育子女。

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

在校长室领导下,以班主任思想政治教师、生物老师、体育教师和团干部为主体,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加强对班主任队伍的培训。在班主任工作中渗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养,增强工作能力。全体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也要认真学习素质教育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真正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

建立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学校对心理教育、心理咨询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


学生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拓展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在未来社会中具有健康生命、理性精神、主动发展的杰出公民。常州滨江中学在校学生可以在校内建立学生社团;滨江中学学生社团,是隶属于常州市滨江中学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规范建设,促进学生社团蓬勃发展,引领学生社团向健康、规范、高端方向迈进,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生社团进行的一切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且不得与学校相关制度相悖,符合校园文化理念。本章程是社团的基本条例。在社团运作过程中所制定的各项规范、条例等制度性文件,均不得违背本章程所规定的条款,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第四条 学生社团接受学校的领导,由学校团委、少队会、学生会具体负责。

第二章 社团的组建

第五条  组建工作按下列流程进行:

(一)学生向校团委提交社团组建申请和方案

(二)经校团委认可后完成《常州市滨江中学学生社团注册表》的信息注册,同时领取《社团活动记录手册》。

(三)在学校范围内负责社团成员的招募工作。校团委、少队会、学生会负责该过程的协助和监督;

(四)新学期开始后一周内,各社团完成新的注册备案程序提交校团委。否则视为该社团解散。

第六条  社团组建方案内容完整,并具有可行性。申请人所提交的社团组建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社团的名称及类型;

(二)组建该社团的目的、宗旨、标识、口号等;

(三)对社团可行性的论述;

(四)社团的活动内容及活动形式的说明;

(五)明确社团总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如有社团指导老师,则需注明);

(六)社团组建活动中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三章 社团的活动

第七条 社团成员在社团负责人的组织下积极有序的开展活动,同时认真参与积极协助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八条 各社团负责人以及成员有义务维持社团的有效运作,以主人翁的态度自觉维护社团的利益和形象;社员之间、社团之间平等互助,团结统一。

第九条 社团活动过程中积极做好文字影像等记录工作;同时可通过海报、手册、宣传单、网络、报纸等媒介宣传;校内宣传资料不得出现有违校园文化的内容(如不能出现手机号码、不能有过分商业化广告宣传等)。

第十条 社团常规工作安排应合理有序进行并遵守以下基本规定:

(一)按时进行社团登记注册,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会议;

(二)学生社团活动时间和内容不与学校常规教育教学活动冲突;

(三)有固定社团活动教室的社团需做好相关的安全、卫生、布置工作;

(四)原则上每周三前各社团负责人提前向学生会社团部提交本周社团活动计划,批准认可后可开展活动。节假日期间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第四章 社团的考核

第十一条 每年度将会针对我校各学生社团的基础建设、创新发展、合作能力、影响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工作采取一票否决与动态积分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过程采取自评,互评,校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要求具体参看《常州市滨江中学学生社团评估考核办法》。对年度考核明显不达要求的社团组织要求暂停活动并及时整改。成立未满一年的学生社团一般不作为整改对象。

第十二条 社团出现以下情况学校有权取缔该社团:

1、社团核心指导思想违背国家法律、校园文化理念;

2、社团组织基础不健全(缺少负责人,未完成社团注册手续等);

3、社团不服从学校管理,有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常州市滨江中学团委负责具体解释。

《常州市滨江中学学生社团注册表》

                                                    编号:

社团名称


类型


社团宗旨


社团标识


社团口号


责任人姓名


责任人联系方式


指导教师姓名


指导教师联系方式


招募范围


招募人数


活动方式


活动时间


活动内容简介









备注


审核部门



                         批准人        盖章)









学生社团评估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规范建设,促进学生社团蓬勃发展,引领学生社团向规范、规模、辐射、高端、引领方向迈进,同时表彰一批能充分展示我校学生活力、创造力和凝聚力的优秀社团,现根据我校各社团实际情况与发展前景,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该评估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对我校各学生社团的基础建设、创新发展、合作能力、影响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采取一票否决与动态积分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过程采取自评,互评,校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一票否决情况

1.社团指导核心思想违背国家法律、校园文化理念;

2.社团组织基础不健全(缺少负责人),未完成社团注册手续;

3.社团有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二)动态积分方法

动态考核采用计分制,考核得分包括基本部分和发展部分,

基本部分设置总分为200分,考核以《常州市滨江中学学生社团评估考核办法(附件1)》为主要内容,重点考核社团的基础建设工作,常规活动等。

发展部分考核包括活动发展、项目承办、合作交流、表彰奖励、宣传报道、校园评价、典型认定七个方面,主要对社团在创新、合作以及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发展部分考核评分依据为《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学生社团评估考核办法(附件2)》。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各社团组织反馈,并在全校公示。

2.根据各社团考核情况,评选出年度“优秀社团”、“特色社团”和“先进社团”。

3.奖励办法:

项目

占社团总数

的百分比

优秀社团负责人人数

优秀成员占社员

人数的百分比

大型活动奖励经费

优秀社团

≤10%

3

20%

1000元 每年2次

特色社团

≤20%

2

15%

1000元 每年1次

先进社团

≤30%

1

10%

500元 每年1次

备注:

⑴每个社团的优秀社团成员总人数不超过20人,优秀社团负责人和优秀社团成员优先享受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夏令营和参观访问活动。

⑵大型活动奖励经费使用前,需提前2周向校团委提交活动方案,经批准后奖励生效。奖励经费为活动经费,实报实销,不以现金方式发放至个人。多个社团联合活动每次合计奖励经费额度不超过2000元。

⑶对考核明显不达要求的社团组织要求定期整改。成立未满一年的学生社团一般不作为整改对象。

(四)其他事项

1.各社团主要负责人按照各评估考核内容认真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在考核过程中及时、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在考核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即在所有规定考核办法之外),则由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生会社团部讨论认定

附件1:常州市滨江中学学生社团评估考核办法基本部分考核

序号

评估维度

评估内容

关键信息

评估

分值

第一

部分

资料档案


共57分

1、基本信息

有明确的社团宗旨、社团简介、社团标识、社团指导老师、社团口号等可体现社团基本情况的资料。

10

2、计划总结

(1)社团年度主要大事记(5分)

(2)年度社团总结(5分)

(3)年度社团活动计划(5分)

15

3、机构完整

(1)社团成员名单

(2)社团内部分工表

(3)部门介绍

2

4、常规资料

(1)活动资料、照片、文字、方案的整理

(2)有专门的电子文档收集

(3)有专人负责电子文档更新和保存

3

5、招新材料

招新章程、结果等材料齐全

3

6、社团传承

社团负责人换届后一周内重新注册,同时递交新负责人及社团变动的相关信息。

2

7、手册填写

如实填写社团活动记录手册

2

8、宣传材料

有社团介绍宣传单(4分);有社团介绍宣传手册(6分)。

10

第二

部分

活动开展


共82分

1、活动阵地

(1)能及时打扫活动场地

(2)对固定活动教室进行相应的布置

5

2、活动时间

社团活动有较为固定的时间并符合学校活动时间安排。

5

3、活动次数

每学年活动次数至少6次,每学期至少3次,每次活动时间至少为1小时30分钟。(每次计6分)

36

4、海报宣传

校园宣传海报每学年至少6份,海报电子稿及时存档。(每次计2分)

12

5、影像记录

每学年有6次不同活动的影像资料。(每次计2分)

12

6、活动报道

每学年在校园网“学生社团”栏目上传6次不同活动的报道。

12

第三

部分

组织管理


共39分

1、网络联系

加入校社团负责人QQ群(群号:70214736)

4

2、每周统计

每周及时向学生会社团部上报本周活动计划与上周活动反馈

10

3、招新活动

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公开招新活动

10

4、换届选举

每两年至少完成一次负责人推选变动

10

5、交流反馈

能与指导老师、团委以及学生会联系与沟通

5

提供《社团活动记录手册》作为证明材料。


附件2:滨江中学学生社团评估考核办法发展部分考核

1.活动发展

(1)次数:每年度活动6次以上,每多一次加5分,加满30分为止。

(2)规模:参与人数50人以上的活动每次加5分,加满15分为止。

2.项目承办

(1)以交办方式承办校级及校级以上活动并顺利完成,每次加10分。

(2)以申办方式承办校级及校级以上活动并顺利完成,每次加20分。

3.合作交流

(1)以社团名义参与学校、学生会联合活动每次加8,6分。

(2)发言交流:在校内、校外正式交流发言有关社团活动情况和经验,每次分别加4、8分。在市级、省级活动上交流发言分别记8、12分,不重复计分。

(3)有社团之间合作活动加8分。

(4)有校际之间合作活动加10分。

(5)社团获得赞助费用2000元以下加20分;2000至5000元加25分;5000至10000元加30分;10000元以上加35分。

4、表彰奖励

(1)社团组织受国际、国内、省、市、校级表彰,每项分别加80、50、40、30、15分。

(2)在以差额方式进行的评选中,社团成员获得有关社团活动的国际、国内、省、市、校级奖项,每项分别加40、25、20、15、8分。

(3)单项以最高分记,不重复计分。

5、宣传报道

(1)以社团名义在全国、省、市、校级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分别计30、25、20、10分

(2)以相关社团成员名义在全国、省、市、校级刊物或新闻(电视、报刊、杂志)上有相关报道的,每篇分别记25、20、15、5分。校园网中主页报道每次加4分,加满20分为止;学生社团栏目中6次以上报道,每多一次加2分,加满10分为止。

(3)同一篇报道在校级以上层面重复报道可累计加分。

(4)校园海报宣传6份以上,每多一份加2分,加满10分为止。

(5)社团有刊物或小报发行一次加10、5分,加满30分为止。

6.校园评价

(1)学校评价:由团组织负责人和学生会负责人对各社团工作进行年度民主考评。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加25、20、15分。

(2)同伴评价:校社团负责人民主互评。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加15、12、10分。

(3)社团成员内部评价:本社团成员对社团满意程度,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加6、4、2分。

7、典型认定

社团自行提供相关材料,能证明对社团发展有积极意义的特殊活动和措施,经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生会社团部讨论认定的可适当加分。每项加分不超过30分。








二、学生表彰制度

期末表彰

一、评选范围

本校在读初一、初二、初三学生,按班级进行评选,各年级部表彰。

二、评选条件(总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0%)

能自觉遵守并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滨中学生手册》,有着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阳光积极,情趣高尚,兴趣广泛,积极参加学校及班集体活动。

(一)三好学生

1、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中的佼佼者,是全面发展的出类拔萃者。第二学期评定三好学生标兵必须两个学期均是三好学生。每班一名。

2、三好学生:

①能模范遵守并带领同学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情趣高尚,兴趣广泛,积极参加学校及班集体活动。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项评定应该均为优。

②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各学科成绩等第在B以上,三好学生的学期评定成绩为上、下半学期累积学分绩点在班级前20%。考查学科(譬如技术、艺术等)成绩良好以上。

③积极参加两课两操,体育成绩76分以上。

每班人数4-5名。

3、区、市三好学生:

按上级下达名额在全校三好学生中由教务处会同年级组挑选推荐。

(二)单项积极分子

1、杰出新人奖(每班2—3名):表彰学习主动热情,善于钻研探究,具有优秀的学科素养和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成绩优异的同学。

2、勇于攀登奖(每班2—3名):表彰学习目标坚定,勤奋刻苦,坚韧不拔,学习品质优秀,善于反思学习过程总结学习方法,不断努力攀登的同学。

3、管理标兵奖(每班2—3名):表彰热心班级工作,具有较强工作的能力和较高的群众威信,有较好的工作效果和突出的工作实绩的班干部。

4、爱心奉献奖(每班2—3名):表彰热爱集体,关爱他人,有责任,有担当,能积极主动地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全心全意为班级服务,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的同学。

5、文体精英奖(每班2—3名):表彰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文体活动,担当活动的主力成员,在活动中展示出了自信风采,并出色完成活动任务的同学。

6、宣传之星奖(每班2—3名):表彰在班级和学校各类宣传工作和活动中,主动思考,积极策划,为班级文化布置和宣传报导作出较大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同学。

7、劳动标兵奖(每班2—3名):表彰在各类劳动活动中表现积极,有吃苦精神,全心全意为班级服务,具有强烈奉献意识的同学。

8、综合素质奖(每班3—4名):学习成绩优秀,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充满热情与智慧,善于合作与交流,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表现的同学。

9、优秀宿舍和优秀个人奖(每班1个优秀宿舍,1-2名优秀个人):表彰尊重生活管理老师,主动关心帮助舍友,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将宿舍生活打理地井井有条地寄宿生和寄宿生宿舍。

上述每班人数总数不超过30%

三好学生可同时评选单项积极分子,但一般不超过2项。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用发展的观点评价学生;

2.各班由学生民主选举和班主任考核(同时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

3、三好生的评定需要先全班民主初评,确定初评三好生名单,初评三好生在评选中必需票数过半,学期成绩公布后,对照条件推荐正式三好生,正式评定的三好学生必须从初评三好生中产生。

4.各班将推荐名单报年级部审批后产生年级表彰名单,经学校审核完毕后班主任及时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单》。


各类活动表彰

一、评选范围:

所有参加过学校各专项活动的学生。各类专项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科技节、读书节、英语节、话剧节、合唱节、艺术节、体育节、诗歌朗诵会、作文大赛、生涯规划、军训、社团活动等。

二、评选条件

在学校各类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能热情洋溢地参与学校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地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能与其他同学精诚团结通力合作,担当活动的主力军并出色地完成任务的学生。

三、评选程序与要求

各项活动都由主办方或学校组织评选优秀个人或团队。

1.个体参与的活动,一等奖人数控制在参赛人数的10%之内,二等奖20%之内,三等奖30%之内。

2.小组参与的活动,一等奖小组控制在参赛小组的10%之内,二等奖20%之内,三等奖30%之内,小组中50%的个人可获相应奖项,主办方如另有单项奖评选,则按主办方的评选方案执行。

3.集体参与的活动,一等奖集体控制在参赛集体的10%之内,二等奖20%之内,三等奖30%之内。集体项目强调团队合作精神,原则上不设优秀个体奖。

4、上述获奖学生获奖情况同样记入《学生素质报告单》,但必须注明是个人获奖还是集体获奖。


优秀班级表彰

学校对班级在学校各项活动或竞赛中表现优秀者进行表彰,班级表彰分平时和期末两大类。

一、评选条件

1、班级常规管理奖(流动红旗)

经学校值周检查评比,在各自年级得分第一班级。每周评一次。

2、文明班级

⑴值周检查总评年级领先;

⑵学校各项活动集体类获奖领先;

⑶班级教学质量年级领先;

⑷无重大事故和违反校纪校规的个人。

每年级评选一至二个班级。

3、区、市先进班集体

按上级下达名额在全校文明班级中由教务处会同年级组挑选推荐。

注:优秀少先中队、优秀团支部由少先大队、团委组织评选,具体评选办法见“少先队表彰”和“共青团表彰”。

二、评选程序

由年级组组织考评,推荐后面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校长室审核认定后批准表彰。


少先队表彰

一、优秀少先队

1. 评选范围:每年在全校少先队员中进行推荐和评选,每班5名。

2. 评选条件: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少先队队员义务,积极参与少先队的活动,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少先队员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能发挥积极作用;保持少先队员先进性,能够团结队员,热心帮助队员进步,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在队员中有较高威信。

3. 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用发展的观点对待学生;

(2)各少先中队民主选举和班主任考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推荐名单并在中队内公示;

(3)各中队将推荐名单呈报校大队部,此项名单将作为校级少先队员名单;

(4)在校大队部及年级组讨论的基础上,大队部将推荐部分学生参加区、局优秀少先队员的评选。

二、优秀少先队干部

1. 评选范围:每年在全校少先队干部中进行推荐和评选,每班1名。

2. 评选条件: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热爱少先队的工作,坚决执行少先队组织的决议,积极参与少先队内重点工作,总体表现突出;能在干部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所在中队工作有明显实绩;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自我批评精神,在队员中有较高威信。

3. 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用发展的观点对待学生;

(2)各中队民主选举和班主任考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推荐名单并在中队内公示;

(3)各中队将推荐名单呈报校大队部,此项名单将作为校级优秀少先队干部名单。

(4)在校大队部及年级组讨论的基础上,大队部将推荐部分学生参加区、局优秀少先队干部的评选。

三、红旗中队

1. 评选范围:每年在全校中队中进行推荐和评选。

2. 评选条件: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配合学校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队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队员合法权益;能认真完成上级少先队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队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队内活动形式多样且有实效、有影响,得到学校其他中队的高度评价和认可;队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队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中队在班级有较大作用;中队组织设置完整,中队的基础工作扎实,组织生活正常活泼,队推优荐才工作有成果;队干部能力较强,熟悉少先队的工作,紧密团结凝聚队员

3. 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采用申报制。各中队可根据评选条件,结合本中队具体情况申报。各中队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供各类辅助材料,如中队活动相关图文资料等;

(3)各中队将申报表呈报校大队部,并在全校统一展示,征求学生意见;

(4)由校大队部联合教务处及年级组进行讨论,最终产生校级“红旗中队”,并在校内公示;

(5)大队部将推荐部分校级“红旗中队”参加区、局“红旗中队”的评选。


共青团表彰

一、优秀共青团员

1. 评选范围:每年在全校团员中进行推荐和评选,每班5名。

2. 评选条件: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团的活动,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能发挥积极作用;保持团员先进性,能够团结青年,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在团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 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用发展的观点对待学生;

(2)各团支部由团员民主选举和班主任考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推荐名单并在支部内公示;

(3)各团支部将推荐名单呈报校团委,此项名单将作为校级优秀团员名单;

(4)在校团委及年级组讨论的基础上,团委将推荐部分学生参加区、局优秀团员的评选。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 评选范围:每年在全校团干部中进行推荐和评选,每班1名。

2. 评选条件: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热爱团的工作,坚决执行团组织的决议,积极参与团内重点工作,总体表现突出;能钻研团的业务,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所在团支部工作有明显实绩;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自我批评精神,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3. 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用发展的观点对待学生;

(2)各团支部由团员民主选举和班主任考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推荐名单并在支部内公示;

(3)各团支部将推荐名单呈报校团委,此项名单将作为校级优秀团干部名单。

(4)在校团委及年级组讨论的基础上,团委将推荐部分学生参加区、局优秀团干部的评选。

三、红旗团支部

1. 评选范围:每年在全校团支部中进行推荐和评选。

2. 评选条件: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配合学校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身边的希望工程”活动等;团内活动形式多样且有实效、有影响,得到学校其他团支部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团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团支部在班级有较大作用;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团的基础工作扎实,组织生活正常活泼,团员发展和推优荐才工作有成果;团干部能力较强,熟悉团的工作,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

3. 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采用申报制。各团支部可根据评选条件,结合本支部具体情况申报。各支部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供各类辅助材料,如团活动相关图文资料等;

(3)各团支部将申报表呈报校团委,并在全校统一展示,征求学生意见;

(4)由校团委联合教务处及年级组进行讨论,最终产生校级“红旗团支部”,并在校内公示;

(5)团委将推荐部分校级“红旗团支部”参加区、局“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四、优秀志愿者的评选与表彰

1.评选范围:参加过校内外志愿者活动的同学。

2.评选条件:热心公益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积极主动地投身志愿者活动,活动中严格自律,工作认真,勇于承担,能出色地完成志愿者工作,并受到老师同学或社会群体的一致好评。

3.评选程序与要求:参与学校志愿者的同学由组织老师负责评选,优秀名额不超过志愿者总数的15%。学校志愿者活动包括学长团志愿者,各类考试志愿者,各类专项活动志愿者。学校提倡个人参加各类社会志愿者活动,参与者可采用个人申报的方式(向班主任提供相关证明与情况介绍)参与优秀志愿者的评选。


各类奖学金评选奖励办法


学生助学金(减免费)发放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帮助品德高尚、家境贫寒的学生渡过生活难关,顺利完成学业,充分体现学校的关怀和社会温暖,鼓励他们自强自立,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成为优秀的中学生,特此设立助学基金。

二、组织机构

成立助学金(减免费)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组员:教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各年级组长、团委书记、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三、享受助学金(减免费)的条件

1.经济状况(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①父母没有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家境贫寒,负担沉重,生活水平在温饱线以下者。

②父母亲有一得大病、久病,长期住院治疗,且负债累累,不能提供子女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者。

③学生本人突发急病、大病,或因其他偶发事件需住院治疗,因家境贫寒无力承担其医疗费用或其他费用者。

④单亲家庭,父亲或母亲不能正常维持子女学习、生活费用者。

⑤根据《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享受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

2.思想品德端正,文明礼貌,操行等第优秀,学习认真刻苦,文化成绩良好,体育成绩合格。

、助学金(减免费)种类与标准

1.定期补助[o1]

一等:1600元/学年(按学期发放,每学期800元/人)

二等:1000—800元/学年(按学期发放,每学期500—400元/人)

三等:600—400元/学年(按学期发放,每学期300—200元/人)

2.临时补助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500元以内一次性的补助。

、评定及发放办法

1.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填写《助学金(减免费)申请表》;

2.享受学杂费减免的学生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报下列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和户主身份证原件;

(2)《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

(3)区级民政部门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的证明材料。

3.由教务处调查核实,校审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校长批准。

4.助学金(减免费)按学期发放。

六、助学金来源

1.校行政每年根据镇政府划专项资金作为专项款。

2.筹集社会资金,增加基金总量。

七、其他

1.有以下情形者不得享受助学金(减免费)

①受处分未撤消的学生;

②学生综合素质等第D级的学生;

③学习不努力、成绩处于班级下游的学生。

2.享受助学金(减免费)的学生,如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行政处分的,应停止补助。

八、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学生规范制度

滨江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优化文明、健康、高雅的校园环境,营造培养学生不畏 不怠 不厌 不浮的育人氛围,促进学生面向未来,踏实严谨、学业进步、精神成长开拓创新、日新月异,现对有关规定重申:

⑴举止文明,仪表大方得体,生活健康简朴。男生不留长发、鬓发,女生不烫发、不留披肩发,不在校园内吃游食。

⑵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发表见解,独立完成作业,提高学习品质。诚信考试,严禁作弊。

⑶尊重师长,服从管理,勇担责任,常怀感恩。虚心接受批评教育,不强词夺理,不无理顶撞。

⑷自尊自爱,自信自强,情趣高雅,慎重交友。不涉足营业性网吧、歌厅、舞厅,禁止早恋。

⑸诚实守信,遵守各项制度,增强纪律观念。不携带手机、录放机等进入校园。

为严肃校纪校规,各班同学要认真学习以上规定,明确要求,令行禁止。对有关违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规的学生,经年级组提议、教务处同意后,可以要求其停课反省、公开检查或听候行政处分;同时取消其该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和推荐、保送资格,对拒不接受教育者,学校将勒令其退学或开除学籍。

附1:《中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附2:《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后脑头发不过领口,两侧头发不盖耳朵),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7、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8、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9、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0、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1、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2、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3、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4、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5、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6、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7、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8、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19、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0、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1、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2、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3、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4、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6、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7、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8、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29、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0、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1、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2、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3、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4、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动物和生态环境。

35、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6、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7、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8、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39、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学生报到及开学工作程序

一、集中报到

学生按学校通知的规定时间提前到校,在各班教室集中向班主任报到。班主任检查人数,对缺席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措施,保证正常开学上课。

二、完成交收

学生报到后,

⑴有秩序地向班主任缴费(代办费、学杂费等上级教育行政规定的收费)。

⑵各科代表将假期作业收齐,并送交有关任课教师。

班、团、队干部收交学校其他要求学生完成的其他材料,并递交相关部门。

⑷班长统一收齐学生证,交教务处进行注册;新生交验入学通知书、户口簿等按规定要求上交的材料

三、组织打扫

1、教室要求:⑴地面清洁;⑵墙壁除尘;⑶门窗擦净;⑷桌椅净、齐;⑸环境布置规范、美观;⑹板报内容喜闻乐见。

2、室外要求:⑴大小包干区无杂草,打扫干净;⑵过道、走廊、楼梯的墙壁无乱涂乱画,无脚印、球迹、痰迹。

四、汇报交流

1、可采用“小组交流,大组汇报”等形式交流假期生活、综合实践活动等收获、成效。团支部或中队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后交学校团委。

2、交流新学期学习、生活、工作等打算或计划。会后形成书面文字,存入“成长档案袋”。

五、开学教育

班主任针对本班特点向全体学生进行开学前有关教育

1、礼仪常规教育

2、行为规范教育

3、卫生习惯教育

4、规章纪律教育

5、班风学风教育。

6、学校新的规定、新的情况等。

六、酌情调整

1、根据学生身高、视力变化及学生互助需求等情况综合考虑,班主任应合理调整座位,如学生有异议或特殊需求,班主任要及时解决,不得强制安排。

2、根据工作需要或学生要求由学生(重新)民主推荐干部。

⑴班委会:正、副班长,学习、宣传、生活(卫生)、文娱、体育(男、女)、治保等委员。

⑵团支部:书记,组织、宣教等委员。

或中队部:中队长组织、宣教等委员。

⑶4个行政小组各一名组长。

⑷各学科各一名科代表。

七、其它工作

1、 发放教科书、作业簿本。

2、宣布课程表,及选修课教室位置。

3、公布作息时间。

4、介绍任课教师。

八、向汇报

1、向年级组长汇报学生报到情况,填写有关表格。(实到人数,缺席学生名单及原因等)。

2、及时将收款交总务处会计室。如桌椅等物有缺少及时报告总务处,进行调整或修理。

3、向团委汇报学生假期活动成果。

4、向学校汇报其它有关情况。


学生学习

学习是因经验而引起的行为、能力和心理倾向的比较持久的变化。如何提高学习效率,关键是学习过程中构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习惯,遵循学习规律。为此提出下列学习六条建议:

1、不畏:要树立确定大理想,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作为中生要将学习兴趣实现“有趣→乐趣 →志趣”的转变,增强学习毅力,有一种“学海无涯苦作舟”精神,勇于面对学习中出现的任何艰难曲折,为振兴中华、民族复兴而刻苦读书。

2、不怠:学习不能时紧时松,“业精于勤荒于嬉”,持续不懈抓好学习的四个环节:预习、上课、作业、反思。

⑴预习。做好预习对养成自主学习习惯、提高学习效率具有极大作用。利用《学习材料》中的“预习提纲”、“预习检测”和“视野拓展”等栏目开展有效预习,真正做到理解学科书的教学内容,增强新旧知识之间的关联,带着问题走进课堂。

⑵上课。认真执行学校《学生上课常规》,积极思维,大胆质疑,眼、耳、口、手、脑等多种品管协调活动。学会记课堂笔记。通过不同形式加强与老师、同学的思想交流与沟通。对实验要精心操作、仔细观察、如实记录、认真分析。

⑶作业。一般做到复习、作业一体化,通过作业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知识。作业时要关注作业时间,解题流程,作答规范,养成作业完成后的检查习惯。坚决拒绝抄袭,如遇困难,先尝试解决再请教老师或同学。

⑷反思。要完整保存好学习资料,包括笔记本、作业本、试卷、改错本等。每天要抽出时间对存在问题进行反思,分析原因,订正错误。要定期(可每周或每单元)采用适合自身的复习方式进行小结整理,注意知识之间的联系,领悟知识内涵,构建知识网络,不断提高自我反省、评价、管理学习能力。

3、不厌:不能根据自己喜好、偏好任意放弃和怠慢任何一门规定的学习任务。要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个性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学好规定的必修课,不偏课,注意学科间知识的相互渗透、方法和能力的迁移,注意拓宽知识面,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张扬个性,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理想追求,听取选课指导教师,全面统筹安排、选择选修课,学有余力的可参加各类竞赛辅导,有主有辅,使自己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掘。

4、不浮:学会学习,努力提高学习能力。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的实践中逐步学会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学习方式,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根据自身的特点、特长和基础,根据有关学科的特点,在教师指导下,总结反思以往的学习经验,制订学习计划,并不断修改完善,科学、合理安排时间,采用科学的符合认知规律的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不能自我封闭,要善于与同学合作学习,既要相互尊重、耐心倾听,又要激情碰撞、充分表达,实现取长补短、共同协进。

另外要积极参加各种课外活动、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从生活、社会中学习,拓展知识,掌握技能,陶冶情操,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甄别批判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生活。


学生上课常规

本常规适用于学科课堂教学、实验课、活动课、体育课、自习课、班会课等一系列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

1、学生课前需明确上课地点,并在课前做好上课前的各类准备。如体育课的着装,微机房、劳技室、艺术室等要带好规定物品和教学资料等

2、预备铃声响后,要有秩序进入教室或场地,不迟到,安静端正坐在自己的座位是上,静候上课。

3、上课铃声响后,在任课教师的组织下进行“上课礼仪”。

上课礼仪统一规定为:

教师:“上课”,班长“起立”声后,全体学生自动起立。

教师:“同学们好!”学生:“老师好!”

教师:“请坐”。

4、上课迟到的学生需轻叩教室门并喊“报告”,向教师说明迟到原因,经教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入座;若有急事需离座,必须举手示意、告知老师原因,经老师同意方能离座。

5、上课必须坐姿端正,精神饱满,认真听讲,积极思维,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务。

6、学生欲向教师发问或回答教师提问时要先举手示意,得到教师允许后,再起立发言。发言时站姿端正、生硬洪亮、语言简洁、条理清楚、表达完整。

7、小组讨论或活动时,要积极参与,另的同学发言或表演时,注意倾听、热情鼓励、不起哄、不嘲笑;自己发言要注意控制音量,不影响其他小组讨论或活动,保持课堂教学秩序。

8、下课铃声响后,由教师组织进行下课礼仪。

下课礼仪统一规定为:

教师:“下课”,全体学生自动起立。

教师:“同学们再见!”学生:“老师再见!”

教师:“解散”。

9、有校外老师或来宾听课,应起立迎送,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方便,下课应让来客先行,待来客离开班级后方能离开座位。

10、自习课要保持教室安静,独立思考,独立做作业。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离开自己座位,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在自习课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自习课由值日班长负责学习纪律。

11、注意用眼卫生。注意实验安全。注意运动安全。


学生一日常规

【早晨】

一、进校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到校。因故迟到或不能上学者,应主动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原因(不能上学者,家长电话通知,事后补请假条)

2、进校时,穿校服,佩戴好胸卡、红领巾、团徽[o2]配合值班老师或值周学生的检查工作。

3、进校时,应主动向值班老师、门卫主动致礼问好。

4、骑自行车的同学进校门前应主动下车,推车进校。

5、家长汽车前来,要离校门五十米外停车,下车步行进入校门。

6、治保委员及时打开教室前后门。

二、自行车排放

    1、骑自行车的同学进校后应自觉将自行车停放到班级指定地点,主动摆放整齐。

    2、班级指定负责学生对本班自行车的排放做统一管理。

三、作业收交

    1、进入教室后,不得做作业或互相抄对作业答案,应及时将作业交小组长。

    2、7:10[o3]前各组长完成本组作业的收交,并将缺交学生的名单上报给各学科课代表。

3、7:15[o4]前各学科课代表将全班作业交至任课老师处,并注明具体的作业收交情况。

四、打扫卫生

1、负责班级卫生的同学,再次清理班级卫生、整理课桌整齐。

2、负责包干区卫生的同学必须提前交完作业,在早读之前完成包干区卫生打扫干净。

五、早读

1、作业收交完后,不要在教室内讲话或在教室外逗留等待早读铃响,请迅速进入早读。

2、早读期间,不得写作业、交作业,来回走动,值日生在铃响后迅速进教室早读。

3、根据各学科任务自觉主动、有效合理地安排早读,做到有任务,有检查。不做与早读无关的事情。

4、早读时要做到手持课本,坐姿端正,精神饱满,声音响亮,认真专注。

【上课与课间】

一、上课

按学校《学生上课常规》执行

、课间
    1、课间要到主动到室外休息,适当活动(如散步、望远等),调节身心,减缓疲劳。
    2、应注意不在教室楼走廊内急速奔跑、追逐打闹、不做剧烈运动;不在教室内打球或踢球,三大球不带进教室。
    3、在楼道内(含上下楼梯)一律靠右行走,注意礼让,不得拥挤,不在门口站立,不窜班。

4、课间不许离校,遇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并将班主任签发的离校申请单交由门卫检查,经允许后,方可离校。

5、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值日生及时把黑板擦干净,整理好讲台。

6、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自习课

1、保持良好的学习氛围,自习课期间不随意讲话、不走动、不喝水、不吃零食。

2、坚持独立思考,如有问题要讨论可在课间或者到教室外阳台上进行,并注意进出教室时不影响到其他人。

四、整班离开教室

    1、要主动将椅子摆放在课桌下方。

    2、电教委员及时关闭教室内所有电器或切断电源(电灯、电扇、投影、电视、空调等),做好教室的日常用电保障工作。

    3、治保委员及时关锁好教室所有门窗,做好教室的财务安全保障工作。

    4、回教室时,由治保委员负责打开教室前后门。

【中午】

一、午餐

1、下课后,有序离开教室,不要推搡抢道,注意下楼安全。

    2、按学校规定的年级、班级进餐顺序食堂用餐时要遵守食堂纪律,不插队,不浪费,并注意维护桌面与地面卫生,剩余饭菜不随便乱倒。

二、午自习和午休
    1、准时到班参加午自习,自习时要保持安静,专心致志于学习,不随便离位、讲话,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自觉保持教室安静。

2、合理安排好午休,保证下午良好的精神状态。

课外活动

    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积极参与课外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在教室做作业或在校园其他地方玩耍。如因故不能参与活动要向指导教师请假,批准后要在教室中休息或做作业,不能在校园中玩耍。

【放学离校】

    1、值日生做好当天卫生值日工作。

2、电教委员和治保委员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离校时学生应推车慢行,出校门后再上车骑行。家长汽车应停放在离校门五十米外等候。

4、离校后不要在大街上随意逗留,不要进入录像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室、舞厅和网吧等娱乐场所。

5、回家后,认真完成各学科作业,并做好第二天各学科的预习工作。


值周班级要求

一、对值周班级监督要求:

1、如值周同学检查时未按要求穿校服,佩戴胸卡、红领巾、团徽。流动礼仪组上午站岗未按要求佩戴值周袖套,值周同学仪容仪表不符合学校要求的,经查实,扣除值周班级当周日常行为规范分数;

2、值周物品(袖套、文件夹等)遗失未能及时补齐,则值周班级扣分,并按价赔偿;

3、值周班级检查不到位,经学校查实,值周班级扣分;

4、值周班级有徇私舞弊、私自取消扣分单等情况的,经举报查证,扣除值周班级当周日常行为规范总分。

5、每天要汇总检查情况,填写扣分通知单,并请相应班级班长签字认可。每周要汇总检查情况,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公示。如值周班没有认真完成此项工作或出现重大差错,扣除值周班级当周日常行为规范分数

二、值周检查项目:

⑴胸卡、红领巾、团徽检查(流动礼仪组):[o5]

①未带胸卡者,需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入校园。

②因胸卡破损不可佩戴者,当日至7号楼4楼教务员室购买新胸卡更换,经由检查同学复核后可取消扣分。

③每月不定期组织抽查胸卡一次,检查要求:胸卡完好可佩戴,照片等信息完整。

⑵包干区:

无杂物、无杂物及落叶,清洁。

⑶大课间:按学校安排进行活动,不得无故滞留教室,特殊原因需请班主任批示假条,值周同学或老师检查时主动出示假条。

⑷眼保健操:检查同学将检查情况具体落实到人,如:*排*座

课外活动:检查是否全员参与,发现有停留在教室内和校园其他地方的同学,要问清原因记录在案。

⑹专项检查:参与每周由学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抽查

⑺拒签说明:

①扣分通知单作扣分告知和整改提醒用,由班长签字确认知晓情况,如遇拒签情况在确认签名栏予以说明,但扣分依然成立。

②三次或三次以上拒签,经学校审查,如扣分情况属实,拒签班级扣除班级风貌分。


学生考勤制度

1、学生应在每天上、下午预备铃响之前到校,做好上课准备。

2、每节课第一遍铃响之后,学生应立即返回教室。凡是学生在第二遍铃声响过之后进入教室,应记为迟到。下课铃未响之前,离开课堂者应记为早退。

3、因病请病假者需要有医院证明,家长假条无效。若学生因病当天不能到校上课,家长必须及时电话告之学校,学生病愈到校上课时补交医院证明。住校生在校期间请假。一天以内病假需要有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医务室假条。期中、期末复习考试期间,或学校、班里有重要活动时间、考勤从严,不应随便占用校班会、团活动时间去看病,办事。

4、事假原则上必须事前请假,应有书面假条。经批准后事假方能生效。事假事前未经批准,事后补假无效,按旷课论处。

5、迟到三次以旷课一节计算。迟到达到或超过十五分钟者,以旷课一节论处,早退与迟到同等记录。旷课八节给行政处分。文化课(含各实验课)、选修课、活动课、自习课、体育课、课间操、校会、年级大会、班会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均按此统一要求。

6、学生考勤情况载入学籍卡片,作为操行考察的组成部分。

7、各班班长直接负责考勤,掌握本班出勤情况。班长应严格考勤,秉公办事,不出疏漏。

8、已到校上课学生需临时请病、事假必须事前得到老师的批准,事后补假无效。

9、能到校上课的同学因病或女生处经期不能上体育课,应提前到卫生室换取有校医签字的,免上体育课的统一假条,上课前交体育老师。请假方能生效。不事前办好体育课请假手续,按旷课论处。因病不能上课间操的学生,上操时间不能离开教室,等值周生到班检查人数时,让值周生核查假条。事后补假无效。

10、能到校上课的同因病或女生处经期不能上课间操,需要事前办有老师签字的免上课间操的统一假条。班主任、年级组长、学生处、体育组、医务室老师签字均有效。因病不能上课间操的学生,上操时间不能离开教室,等值日生到班检查人数时,让值日生核查假条,事后补假无效。有病假的学生,下操后方能离开教室。

11、选修课及活动课,应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要求同其它文化课,任何同学不得自行换组、换选修课活动上课。

12、班长应如实记录考勤,班长无权审批事、病假。请假同学口头向班长请事、病假无效。

13、学生因临时请事、病假不能到校上课,学生或学生家长应当日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学校。通知班主任、学校或年级值班老师、年级组长、教务处均可。教务处电话XXXXXX。事、病假结束后再补书面假条。


集会要求

集会是一个人文明素养和优良素质的集中体现,为展示滨中学生优良的素质品质,现对学校集会提出如下要求:

1、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入场。进场前各班须整队,保持两路纵队进场,队伍行进过程中保持安静、礼让、有序。

2、大会进行过程中保持安静,认真听讲,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大会上有提问互动,要积极思考,主动发言;在发言人发言前、后需礼貌鼓掌。

3、散场时注意安全,根据大会指定的出口快速、有序散场,不要拥堵,并时刻保持安静。

4、学校升旗仪式、运动会开幕式和闭幕式等其他全校活动按照此规定执行。


考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签字笔、铅笔、橡皮、小刀、垫板、圆规、三角板,其他物品如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等不准带入,违者按夹带舞弊论处。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小灵通)、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如有发现取消当场考试资格,并根据情节给予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理。

2、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前5分钟铃响后,考生填写完班级、姓名、考场号、考籍号后可看卷,但不准答题,开考铃响后,方可动笔答题。违规者扣除卷面成绩50%。

3、英语开考后、其它学科开考15分钟,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不得提前交卷。

4、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不涉及试题内容),可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再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5、考生答题一律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并要作答在试卷密封线外规定处。不准用铅笔(除作图可用铅笔外)和红色笔书写,违者答题作无效论处。

6、考生一旦进入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

7、考试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考生不得把答卷或稿纸摊放在座位两边(以身体为界),如确实需要,应反扣在桌上,否则按有意让他人抄袭论处。

8、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反扣在桌上,坐在座位上不动,待监考老师将试卷收好,检查无误后,再有秩序地退出考场。考生不得将答题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9、考生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利用电子设备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并根据情节在第一时间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理。


课外活动要求









四、学生处罚制度

关于学生违纪处分的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合格建设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江苏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读学生(包括我校正式注册学生、在我校借读学生或其他形式来我校学习学生)。

第三条  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校外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等社会活动中有违纪行为,参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学校学生发展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

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者,给予以下处分:

(一)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者,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公安机关处罚者,视其情节,可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司法和公安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但不予处罚者,学校可视其情节,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下处分。

第六条  受处分者,同时被取消其当年(指学年度,下同)参加学校各种奖励、各类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第七条  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危害后果轻微,可以从轻处分:

(一)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

(二)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

(三)其他可从轻处分的情形。

第八条  违反校纪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从重处分:

(一)拒不承认错误,后经查实;

(二)对有关人员打击报复、威胁恫吓;

(三)在本校曾受过两次警告以上处分,第三次违纪时,一律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曾受过一次处分,第二次违纪时从重处分;

(四)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含两种),或同时触犯本规定两条(含两条)以上规定的;

(五)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违反本规定;

(六)涉外活动违纪;

(七)违纪群体为首者;

(八)其他应予从重处分的情形。

第九条  处分违纪学生的权限、程序与管理。

(一)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由学校教务处查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长批准。

(二)若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由教务处查证,校行政会议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由教务处及时将其处分决定和相关材料记入学生档案。

(四)留校察看以一年为限。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班级的师生考察,在察看期间有悔改和进步表现者,可按期终止;有突出贡献者,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可提前终止(察看期不能少于六个月);经教育不改或察看期间又犯错误者,应开除学籍。对毕业班学生一般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在处分决定做出后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逾期不办,由学校给予办理,其善后问题,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处分决定做出后,由教务处将处分决定送达给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签字(一式三份)。拒绝签字的,由教务处送达的工作人员纪录在案;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字的,由教务处记录在案。处分决定无本人签字,同样有效。

第十一条  处分决定视情况及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家长,向家长解释孩子错误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寻求家长帮助,并使家长加强督促学生改正错误

第十二条  对学生的处理,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凿,依据要准确,处分要恰当。处分决定做出前,要给学生申辩的机会。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意见。本人有权向做出处分决定的主管部门或其上级提出申诉,本人的申诉必须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周内提出,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论通知申诉人。

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决定的执行。

经复查发现处分决定确实有误应及时更正并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中的给予某一级别“以上处分”包含该级别处分。

分  则  一

第十四条  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给予以下处理:

(一)虽未动手打人,但用言词侮辱或其它方式触及他人,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动手打人,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三)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斗殴,未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打架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故意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未造成伤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伤害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五)在调查处理打架事件过程中,故意提供伪证,妨碍调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六)因打架斗殴致人人身伤害者,向受害者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以各种手段非法占用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财物者,除如数偿还和按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学校视其情节应给予下列处分:

(一)盗窃公私财物,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诈骗、抢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比照盗窃从重处理。

(二)经公安部门确认盗窃者,虽未窃得财物,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偷窃公章、保密文件、档案等物品者,视其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四)拾物不还、非法占有遗失物或他人财物,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五)为作案者放哨,提供信息、作案工具或进行掩盖、窝赃等,可以比照作案者处理。

第十六条  损坏公私财物者,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理:

(一)由于过失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在500元以上,除酌情予以经济赔偿或罚款外,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和按规定处以罚款外,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故意损坏文物古木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  违反公民道德准则和中学生行为准则,给予下列处分:

(一)故意损坏馆藏图书,以旧换新,偷用他人证件借书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伪造、变造、冒领、冒用、转让各种证件或证明文件者,可给予以下处分:

1.伪造学生证、图书证等各种证件者,伪造各类有价证券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变造、冒领、冒用各种证件并产生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转借各种证件并产生不良后果者,视后果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为达到个人目的有下列行为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涂改伪造成绩单;

(2)伪造教师签名;

(3)伪造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证明文件。

(三)侮辱、谩骂或威吓他人,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四)造谣、诬陷他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五)因学习成绩评定、评奖、处分等原因,对有关人员寻衅滋事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六)拒绝、阻碍管理人员依法或依校规校纪执行公务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七)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冒用学校或他人名义,侵害学校或他人利益,给学校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九)其他违反公民道德准则和中学生行为准则,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  破坏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一)在建筑物、公用设备上乱涂、乱写、乱画,违章张贴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损坏校园设施,破坏草坪,攀折花木者,除赔偿损失和处以罚款外,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扰乱课堂、食堂、图书馆、会场等公共场所秩序,乱扔废弃脏物,经劝告不听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条  对违反学习纪律、考试纪律的学生,分别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违反考试纪律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分  则 

第二十  学生上课不得迟到与旷课。凡迟到三次以一节旷课计算,旷课八节给予通报批评旷课达一周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凡旷课二节或累计迟到六次者,取消评选任何学生荣誉称号的资格。

第二十一  学生考试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对平时测验时有作弊行为者,考试成绩为零,并进行教育或年级通报批评。对在期中、期末考试中有任何作弊行为者(包括二人以上共同作弊者),考试成绩为零,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十二  学生在校外参加军训或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应严格遵守校规及相应纪律规定,珍惜学校荣誉。凡严重违纪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三  学生不得抽烟喝酒(包括任何酒类),凡违反此项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  学生不得传看淫秽书籍及录相,不上黄色网站,不得在同学中散布淫秽言论,凡违反此项规定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五  学生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凡违反此项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六  凡在校外违反交通规则,致使交通部门向学校发违章通知书,学校将对其进行教育帮助,点名批评,通知家长。违章者将共同分担交通部门对学校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不评任何学生荣誉称号或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第二十七  学生不得谈恋爱,学生谈恋爱经教育不听劝阻者,不得评任何学生荣誉称号。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八  本规定经2016年_____月_____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部分  教师管理制度

关于认真学习和落实常州市教育局

关于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的通知”的

通        知

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

为全面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推进素质教育,常州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教师提出“八要十不”的自律规定,希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并结合部门、年级组、教研组特点提出落实措施。学校将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在教师评价、年级组评价、教研组评价中作为重要考核要求。希干部、党员带头模范执行,广大教师自觉执行,使我校教风建设在全市处于领先,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顺利推进。

                                    校长室

2016年12月30日


附:关于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教育发展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本。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广大中小学教师师德教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行风建设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提出“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德自律的主要内容







(一)“八要”规定







1.要依法从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2.要敬业爱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要文明执教,尊重爱护全体学生;







4.要潜心研教,提高专业发展水平;








5.要真心为教,关心尊重同志,共创文明校风;







6.要诚心施教,主动联系家长,听取意见建议;







7.要廉洁从教,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







8.要遵守公德,坚持为人师表,争做社会楷模。







(二)“十不”规定







1.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学生;







3.不擅自停学生课;







4.不酒后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5.不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教辅资料和各类商品;







6.不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







7.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8.不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







9.不从事有偿家教;







10.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二、师德自律的养成途径







(一)认真学习师德规范。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及相关师德建设文件的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教师师德认知水平。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要认真实施教师继续教育计划中的师德专项教育,确保培训课时、质量和效果;各校在开展校本培训时要结合各自实际,注重解决师德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二)形成和谐师生关系。各地、各校要以“视人民如父母,把学生当子女”为宗旨,建立和完善教师家访、走进社区服务等制度;广大中小学教师要确立科学的质量观和教学观,创设宽松、和谐、活泼的教学氛围,尊重、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三)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首要内容来抓,可通过建立师德表现自评、师德表现指数监控、师德表现档案等制度,也可通过学生评教、家长评教、社区评教等途径,确保师德建设抓出成效。







三、师德自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各地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精神,从速制订或完善本地区教师师德自律规定,并将“八要十不”规定迅速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二)主动接受监督。市教育局向全社会公布师德自律“八要十不”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jurs@{域名已经过期}jubgs@{域名已经过期}jujw@{域名已经过期}),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供专业支持。市教育局将于近期建立教师心理健康咨询站,开通谈心电话,开辟师德自律网页,通过开展心理咨询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增强教师的自我认知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







(四)加大奖惩力度。市教育局对各地、各校涌现出的模范遵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宣传;对违反“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年度考核等次降级、行政处分、扣除奖金、直至解聘或开除等处理;对有违反“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严重违反“八要十不” 师德自律规定的行为有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现象的学校,一经查处,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纳入常规管理。各校要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中把“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作为必考项目,在签订聘用合同时要把“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作为“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栏中的必约内容,同时要在校内、特别是教师办公场所要张贴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


关于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自古皆然。随着时代的发展,教师师德必然被赋予崭新的内涵。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9月1日颁布)传承了我国的传统师德中的精华,并充分反映了新的历史时期社会发展对中小学教师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更高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优化教书育人环境,构建和谐校园,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希我校教师在遵守《规范》过程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校长室

20161230

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师德规范要求

为更好贯彻执行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经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教师具体提出下列师德规范要求,希全校教师努力践行之要求,并将此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依据。

一、提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改善知识结构和技能结构,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二、关心学生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三、以发展的眼光对待学生,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

四、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案,着眼于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五、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或拖堂;不得随意调课。

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有义务进行无偿课外辅导;不准对所任教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

七、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准侮辱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学生。

八、在与学生家长的交往中,不准收受礼品和现金等;在家校联系工作中,不应把自己承担的教育责任推卸给家长。

九、树立法制观念,恪守学术道德,不得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智力劳动成果,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十、注意仪表举止,做遵守“八要十不”规范的模范。

                                              常州市滨江中学

                                               2016年12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的工作意见

由于我校采用年级组扁平式管理模式,虽极大提高教育教学效率,但也使教研组的教学科研、教师研修带来一定影响,尽量降低此影响负能量,深度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转型,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设有影响力的学术型中,经校长室研究决定,特制定《常州滨江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的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教研组的影响力,决定学校的影响力。教研组,是学生生命成长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教师专业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学校建设学术型初中的关键要素。通过进一步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团队的智慧和力量,努力提高课程、教学、评价的研究能力和实施水平,逐步形成基于学科特质的民主自由、对话协商、合作分享、责任共担的教研文化。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张耀奇         副组长:

具体分工如下:

教研组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联系人







教研组

政治

历史

地理

体育

艺术

信息技术

联系人







联系人在工作不冲突的情况下,必须参加相关教研组的每次校本教研活动。

三、建设内容

1.关于教研组建设的主要内容

(1)积极修订和完善学科课程方案。在学校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下,进一步加强对学科课程的统整,总结提炼学科课程方案实施以来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学科课程的基础性、时代性和选择性,充分发挥学科课程的育人功能。积极申报市级学科课程基地。

(2)改进方式提高校本研修实效性。组织校本研修,是教研组的一项基本职能。各教研组要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和课程方案,积极落实学期研究重点,通过多样化、系列化的研修活动,初步形成对话、交流、分享、协商的研修文化,提高研修的实效性。认真做好各级各类课题常态化的研究活动。

(3)积极做好教师专业发展性评价。教师专业化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育活动的质量。教师评价的核心理念是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教研组要认真组织教师完成自我评价、同伴互评和校评申报相关工作,让评价改变我们的教学形态,让记录留下我们的教育故事。制订教师“五级梯队”发展规划。

(4)组织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活动。青年教师,是学校发展的未来。各教研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认真组织学科组的基本功竞赛活动,并进行基于学科特点的点评活动,真正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建立青年教师教学研究团队。

(5)定期召开教师教学思想研讨会。研究别人,改变自己。优秀教师的成长历程和实践智慧,是教研组重要的精神财富。他们的教育信仰、人格魅力、学术修养和人生追求,是广大教师学习的榜样。各教研组要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召开优秀教师教学思想研讨会,学校将资助教师出版教育教学专著。

(6)提高学科教学质量的引领水平。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广大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各教研组要进一步加强教学目标、教学策略和教学评估的研究,并贯穿于教与学的全过程,切实提高学科教学质量,努力做到“学得满意,考得优秀”,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2.关于备课组建设的主要内容

(1)切实关注学生的成长需求。教学,从研究学生开始。要切实加强优秀学生的指导力度,使之成为常态化、系列化和科学化,将优秀学生的培养放在备课组建设的重要位置;要重点关注的是不同类型学生对学科学习不同层次的要求,让每一位学生在原有的水平上都能获得进步与提高;要走进学生的生活世界和内心世界,洞察学生心理活动的特点和认知方式的规律,坚信“不同的花朵有着不同的花期”。

(2)加强教学指南科学性研究。教学指南,是对学科教学一种操作性的说明。它更加关注的是教学目标、教学策略和教学评估。在当前教学中,值得注意的是课程统整后学科教学的定位问题。在此基础上,要重点研究的是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进度的安排、学科重难点的化解、单元复习的方式以及教学的即时反馈。

(3)提高编制学习手册的能力。学习手册,是对学生学习全过程的一种关注和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学科编写体例,更加符合学生学科学习的认知规律,提高学生学科学习的兴趣;要进一步针对加强预习内容的研究、指导及评价,真正发挥预习在课堂教学中重要作用;要进一步针对不同类型学生的作业设置,提高分层作业的可操作性和训练的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强章节/单元复习内容设置,提倡学生自主建构知识网络,并提高知识的运用和迁移能力,避免文科教学的“似是而非”、理科教学的“会而不对”。

(4)聚焦课堂提高教学有效性。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阵地,是推进课程改革的晴雨表。聚焦课堂,关键要理清教与学的关系,努力树立“学有所教、先学后教、少教多学、以学论教”教学新理念。聚焦课堂,重点要加强课型研究,对各种课型,要努力构建基于学科特点的基本操作流程。聚焦课堂,值得关注的要进一步将教学的重点放在学生思维能力的提高和思维方式的转变上。

(5)构建学业发展性评价体系。评价,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教和学方式的转变。在总结近年来学生学业发展性评价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基于学科特点的,科学合理的学业发展性评价体系。重点做好和细化三个方面工作:学习表现评价、任务完成评价以及评价结果公示。

(6)转变方式提高教研实效性。学情、教情和考情,是备课组校本研修的重点内容。学情,需要关注的是学生的“最近发展区”,进一步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特点、学习方式和学习习惯。教情,需要关注的是教学过程中学习的重难点、易错点、分化点、关键点等,如何运用集体的智慧形成有效的教学策略,使我们的教学更加接近于基于学科本质的理解。考情,就是如何将课程标准、教学要求和考试说明,进行统整,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教学标准,且能将这些标准以显性的方式呈现出来

四、工作要求

1. 教务处是教研组、备课组建设的主要职能部门。每学年每学期根据学校工作意见以及学科建设意见,负责推进和评估教研组、备课组建设,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树立典型,为建设更多有影响力的教研组提供更多支持、资源和服务。

2.教研组组长是教研组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教研组组长和副组长通力协作,组内成员一起,共同实施教研组建设的主要内容,同时做好各类台帐的收集、整理和归纳工作,共同记录教研组自我更新主动发展的历史,争创市级、区级示范教研组或优秀教研组。教研组组长认真策划和组织每月一次的校本研修活动要关心和支持各备课组长的工作,每学期完成教研组工作计划和总结(大事记)各一份。教研组长要积极寻求区、市教研室教研员的支持,配合学校聘请外来专家的引领工作和校际学术交流工作。

3.备课组长是备课组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积极听取学生对学科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重点围绕年段学科教学的目标、策略和评估,开展积极有效的校本研修活动。每学年坚持修订和完善教学指南、学习手册,并总结各类课型开设的基本经验和相关成效,同时完成期中、期末试卷的质量分析报告以及备课组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质量评估报告)一份。备课组长认真策划和组织每周一次的校本研修活动,要主动向教研组长汇报工作,认真完成教研组下达给本备课组的任务。

4.优秀教师是教研组、备课组建设的中坚力量。广大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在教研组和备课组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和专业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价值导向,进一步建立基于学科的本质理解和育人功能的校本研修活动体系,切实提高校本研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广大教师高度重视校本研修活动对专业成长的促进作用。尤其是中青年教师,保持谦逊好学、知行合一、教学相长、行胜于言的工作作风,积极参加各项校本研修活动,努力成为学生生命中的重要他人,将学生的生命成长视为学科教育的第一要务,积极寻求提高教学质量的策略和途径,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早日成为有思想、有风格和有影响的教育工作者。

五、评估机制

1. 广泛开展教师发展性评价活动。为进一步促进全校广大教师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教师发展性评价的活动中,更加积极主动地参加到教研组、备课组建设活动中推进教师发展性评价活动的开展。学校定期对教师发展性评价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公示,更好地形成一种价值引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形成氛围, 推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又好又快的发展。

2.积极开展学科教学专项评估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各年级教学的过程性管理,及时总结各学科在教学实践中的经验和智慧,有效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适时开展相关专项评估活动,如学生民主评教活动、各学科作业量控制、学习手册编制质量、青年教师教案展览、优秀学生培养具体措施、学生优秀作业展览、后进班级/薄弱学科诊断等。

3.深入开展优秀教研组评选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校本研修活动的参与度和实效性,总结教研组建设的有效做法和主要经验,调动广大教研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自我更新的举措和力度,提高主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学校每学年举行一次优秀教研组的评选活动,为建设有影响力的学术型中奠定基础。



教研组工作规范

教研组是独立实施学科教育教学、教改科研等工作的一级基层组织。校长室通过教务处实施领导。

教研组是学校开展师德教风建设的执行者,是学科课程开发、建设、实施、评价的责任者,是学科校本教科研活动的组织者,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者,是提高学生学科素养的实施者。

我校根据校本教学实际情况,设立语、数、英、理、化、生、政、史、地、体、信息技术、艺术共十二个教研组。

语、数、英教研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理、化生、政、史、地、体、微机(劳技)、艺术教研组设组长一名;由校长聘任。

教研组长实行聘任制,三年一周期,受聘的教研组长履行《教研组长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并向校长(室)负责。备课组长实行协商推举制,一学年一周期。接受教研组长领导,履行《备课组长岗位职责》。

教研组工作要坚持以下制度:

1、工作计划制:学期初制定本组学科教学工作计划、教科研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学科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学科竞赛、校本课程等活动。

2、工作例会制:利用校本教研活动时间每月集中一次,总结、反思、设计教研组的工作。年级备课组每周至少集体备课一次。组长有权根据学校安排或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组内会议。每次会议要有中心、有准备、有质量、有记录。

3、工作规范制:根据市“学科教学常规”和自编的“学科教学指南”开展教学。全组统一安排学科初中三年的教学进度,各备课组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备课流程:一人提前准备、集体备课、个人备课。集体备课做到:统一教学目标要求,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要点,统一课后基本作业,统一检测要求。

4、工作科研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实验,组内至少要有一个重点研究课题。全组每学期人均听课达10节,人均开研究课或公开课一节。青年教师都要有指定专人帮带。

5、工作检查制:组长(备课组长)每学期至少要听全组(备课组)每位教师的课一节,经常检查教案、作业批改、业务学习完成、教改实施进展等情况。组长对全组教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学期结束时,组长要对教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6、资料档案制:教研组要建立健全的组内电子文档和图书资料,有专人负责。积累教学资料(会议记录、备课电子文稿、试卷、习题、课件、教辅资料、参考书、工具书等)、师生论文、教师各类表彰获奖、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自制教具图表、习作作品等。

7、卫生安全制:每学期都要建立卫生值日表,每日专人负责组内卫生,保证组容组貌。指定专人负责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组长要负责督促检查。

年级组工作规范

年级组是我校实施扁平化管理的重要体系,开展各年级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年级组直接接受校长室领导。

年级组具年级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和评价暑者,是年级教学工作的协调者和责任者。我校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初一、初二、初三年级组,各设组长一名,由校长聘任,任期原则上一学年一周期,考核合格者优先续升级后的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履行《年级组长岗位职责》。

年级组工作要坚持以下制度:

1、工作计划制:学期初制定本组工作计划,确定教育教学目标和要求、实施意见和方式、评价和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2、工作例会制按学校规定时间每月分别组织班主任、备课组长集中一次,布置、检查、总结、评价、反思年级组的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年级组长有权临时组织例会。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会议和一次家长会。每次会议要有中心、有准备、有质量、有记录。

3、工作规范制年级组长严格按“年级组长岗位职责”履行工作。

4、工作科研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可开展短、平、快小型研究课题。年级组长每学期至少要参加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后进班级分析研讨会。

5、工作检查制年级组长要定期检查班主任、备课组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对全组教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学期结束时,组长要对教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6、资料档案制年级组要建立健全的组内电子文档,尤其是学生平时测试、期中和期末测试成绩的汇总,要收集好学生各类活动成果资料。

7、卫生安全制:每学期都要建立卫生值日表,每日专人负责组内卫生,保证组容组貌。指定专人负责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组长要负责督促检查。


关于文明班组的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创建文明单位的建设,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希各年级组、教研组根据本办法,努力践行,争创文明班组。

一、指导思想

班组文明建设是学校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创建文明班组,努力营造既奋发向上又协调均衡、既尊重个性又团结和谐、严格管理与民主自由并重、踏实严谨与开拓创新共存的优良的学校文化,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成为人民满意个性鲜明的文明学校。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文明班组考核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记)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2、文明班组创建以年级、教研组为基本单位,各组长为创建责任人。

三、评比内容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学校和开展组内政治学习、各项教育活动,会议、活动出勤考核优良。

2、全体教师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无违法行为,工作出勤考核优良。

3、热爱教育事业和每个学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文明礼貌,为人师表,诚信相处,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4、坚守高尚情操,倡导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擅自外出兼课或违规家教,不向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5、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专业知识、现代教育技术,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是优良学习型班组。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效显著,在校、区、市、省各类教师评比强成绩优良。

6、积极开展校本教研,学术氛围浓厚,课题研究、集体备课活动正常开展,各类教研资料齐全,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研要求(活动数、听课数、研究课数、论文发表或获奖数等),成果突出。

7、积极开设校本课程,在必修教学开展的同时保证选修的全面开设的可能,并逐步保证每一选修模块至少有两人能从事教学,模块教学形成特色,在全市形成品牌。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社团活动。

8、严格执行教学常规,改进教学方法,教学质量优良,中考、统考、学科竞赛、各项比赛成绩等在全市领先,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评价高。

9、讲卫生,办公室整齐清洁,物品放置有序,自行车、汽车按规定停放。讲健康,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10、爱护公物,校产、校具台帐齐全、无缺失。坚持勤俭办学原则,节约水电和纸张,是节约型班组。无安全责任事故。

四、评比办法

1、学校文明班组每学年评比一次。评比名额:年级组一名,教研组一或二名。

2、各班组认真学校本办法,制定争创计划,布置落实,结合日常工作经常对照自查,及时整改。学校评比前先进行自评,提出申报(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3、学校考评小组组织考评,先各班组交流,后考评小组听取互评意见,再提出初步名单在全校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确定文明班组。

五、考核要求

考核采用打分方式评比,得分领先者为文明班组。

文明班组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

类别

考 评 内 容

评分标准

(分)

较好(分)

一般(分)

20分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活动出勤考核优良。




遵守规章制度,工作出勤考核优良




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无违法行为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热爱教育事业和每个学生,有奉献精神,全员育人




不擅自外出兼课或违规家教,不向家长索要钱物




20分

坚持校本培训,努力学习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教育技术,




坚持校本教研,学术氛围浓厚,集体备课活动正常开展




坚持校本教研,开展课题研究或专题研究




开设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社团活动




严格执行教学常规,无教育教学质量事故




工作实绩

40分

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评优课等成绩优




公开课、研究课量多、质高




课题研究有实效,完成规定计划




发表或获奖论文量多、质高




教学质量优良,高考、统考、各类竞赛成绩等在全市领先,




卫生安全

20分

讲卫生,办公室整齐清洁,物品放置有序




讲健康,积极开展文体活动




爱护公物,校产、校具台帐齐全、无缺失




坚持勤俭办学原则,节约水电和纸张




无安全责任事故。









注:有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严重违反师徒、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并受到处理;

3、出现重大教育、教学、安全事故。

六、奖励办法

1、学校表彰,宣传推广。

2、文明班组在个人评先的名额分配上比例提高,同时学校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向上级推荐评选更高一级的文明班组。


教职工参加升旗仪式规范

升旗仪式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形式,其仪式是庄重而严肃的,为进一步发挥升旗仪式的教育作用,更好地促进校风建设,同时也借此展示我校教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体现“以身作则、身正为范”的教师职业规范,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全体教职工一律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

学校对教职工参加升旗仪式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体教职工都必须参加升旗仪式。确因外出、会议等不能参加者要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周一上午9点之前将名单报办公室,没报名单视为没请假。

二、全体班主任站在各自班级前面,由年级组长负责点名。

三、其他教职工在学生站队结束之前准时到指定地点,按规定位置、顺序(见附件)站列,由学校指定人员负责点名。

四、着装要整齐,姿式要规范。

五、要严肃认真,听从升旗仪式主持人口令,关闭手机,切忌交头接耳、随意离场。

六、奏国歌升国旗时,必须面向旗杆肃立,行注目礼。

七、“国旗下讲话”时,要认真听讲,不当场随意议论。

八、仪式结束,按指定路线快速有序退场。



加强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学校发展,教师是核心。为提升教师生命质量,丰富教师发展内涵,进一步加快教师队伍建设的步伐,经学校研究,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确立“教师发展为学校发展第一要务”的基本思想。提高生命和生活质量是教师发展的终极目标,主动发展、自我更新是教师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职业素养、专业能力是教师发展的主要内容,教育创新、追求卓越是教师发展的不竭动力,建构民主、和谐、合作、探究的学习型组织是教师发展的有力支撑,培育身心健康的能生存会发展的未来社会公民是教师发展的共同价值追求。

二、发展目标

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精湛、专业配套、梯度合理、结构平衡的素质高、科研强、名师多、影响大的教师队伍。

1、确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正确理念,宏扬我校“乐学 乐群 乐教 乐助”的教风,形成“热心爱教、优质施教、文明执教、廉洁从教”的意识。

2、树立追求卓越的教育理想,具有自我更新的发展能力,教育教学改革有思路、有创新、有办法,体现教育智慧,善于总结和提炼教育教学实践经验,逐步形成教师自我的教育观点和教学特色。

3、具备强烈的课程意识,具备较强的学科课程统整和重组、课程资源开发和建设的能力,具备高品质的实施学科课程的水平,让学生“学得满意、考得优秀”,共同打造我校独特的、能有效促进学生发展的学校课程。

4、具备高度的育人意识,具备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和亲和力,具备独特的教育风格,善于创建和谐的学习共同体,勤于在学科课程、活动课程、综合课程渗透等德育,成为学生成长、发展的引领者和促进者。

5、具备科学的评价理念,以多元智力理论为依据,具备制定评价标准和开发评价工具的能力,掌握多元化评价方式,善于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成为学生在全面发展基础上个性化发展的支持者和促进者。

三、工作策略

创新教师发展制度,形成科学管理机制,构建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强化学习型组织建设,打造专业化教研团队,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协作,坚持科研兴校,加快教师专业发展步伐。

四、具体措施

1、创建教师自主发展的运行机制,激活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驱力

⑴认真研制符合教师发展和学校实际的三年主动发展规划,通过学校共同愿景和近期发展目标,充分激活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驱力,不断提高教师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积极性。

⑵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袋(电子版),建立教师专业发展网页,记载教师成长与发展的轨迹,同时为专业发展提供交流与展示的平台,让教师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⑶加强校本培训的力度,研制完善校本培训的制度,创设各种教师专业研修活动的形式,鼓励教师自主结成多种形式的学习、工作、活动共同体,搭建多样的展示教师专业发展舞台,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⑷科学、合理安排教师在校的学习、活动、工作、休整的作息时间,积极提供用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场地,努力增加用于教师专业发展的经费,尽力满足教师专业发展需求。

⑸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以专业发展主题的外出研修活动,同时为教师的外出研修创造和提供机会,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2、创建学习型、合作型的专业化教研组团队,提高教师学科素养

⑴突出学科建设,通过对学科课程统整的研究、学校学科课程方案的研制、学科课程资源的开发、学科教学模式的形成、学生学业评价方案的制定,全面提升教师学科素养。

⑵加强与课程专家、学科专家的协作,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拓展与专家对话的渠道和空间,寻求专家的专业指导和理论支持,提升教师的视野和境界,提升教师的理论和学科素养。

⑶教师要坚持全面发展,不断提升人文和科学素养,在此基础上寻找适合自我发展的方向,采用错位发展来实现个性化发展,形成自我独特的教学特长、教学特色和教学风格。

⑷教师要进一步开发学科的教育功能,个人(或团队)要努力创建特色活动课程(或项目),通过任务驱动,促进学习和研修,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⑸教研组要创建学科网站,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学科建设,结累学科建设经验,增加交流、学习、研修内容,充分发挥学科优秀成果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3、创建合作型、创新型的综合化年级组团队,提高教师育人能力

⑴加强年级组建设,通过对班主任队伍的扩展和优化、活动课程的开发和实施、德育导师制的建立和完善、教育样式的丰富和发展,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方案的重建和完善,全面提高教师的育人能力。

⑵年级组要形成三年一贯制的年级目标体系和活动课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创新经典活动并丰富内涵,努力提高活动课程质量和水平。

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班主任工作制度,激发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的热情,努力提升班主任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作用和影响。

⑷鼓励和支持教师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以及综合实践活动,提高教师开发和实施活动课程的能力,提升教师跨学科的综合素养,逐步形成一批品牌活动(或项目)。

⑸进一步突出和丰富班组建设的内涵,倡导教师与学生一起共同描述班级愿景、建构班级文化、提高班级建设标准、提升班级建设品质。

4、加强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⑴学校每年将提出若干课堂教学研究的专题,教师可申请领衔组织团队攻关,通过实践、反思、研究和总结,提高教学技能和丰富教学方法,发展教学智慧。

⑵进一步加强对学科各种课型的研究,通过各种课型的具体案例分析、总结,形成自己对各种课型教学模式的理解和领悟,更好地把握学科教学的本质规律。

⑶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学习规律的研究,优化精选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情景和教学过程,运用合理的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减少无意义学习,让学生学得愉快、学得有劲、学得扎实,给学生更多体验成功。

⑷要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的立意,注重学生的思维品质,加强对知识背景的展示、逻辑结构显示和能力要求的揭示,引导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本质和完整认识;加强方法论的指导,使学生能举一反三、融会贯通;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⑸要进一步加强与信息技术的整合,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积极作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筛选、加工信息的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

⑹要进一步加强有效训练和及时反馈,精选例题和习题,注意分层要求,引导学生自主、规范解答,对学生产生的学习障碍,采用合理的讲(点)评策略(或学生自评、互评),使学生真正认识、改正存在的问题,提高学习质量。

⑺成立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团,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督导和评估,提高课程实施的达成度。

5、加强知识管理,发展教师教学智慧

⑴学校定期组织教育思想火花、优秀教育故事、优秀教学案例的征集和评选,引导教师叙述自己真实的感悟和经历,入选者由学校组织编印,并在学校图书馆珍藏。

⑵教师每年向学校提交20份教案,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选,入选者由学校组织编印,并在学校图书馆珍藏。

⑶教师每年向学校提交一节课堂教学实录,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选,入选者由学校组织印制光盘,并在学校图书馆珍藏。

⑷学校每月组织一次沙龙或论坛,并形成系列,进一步营造学术探究氛围,让各种观点碰撞、思想交融,提高教师跨学术交流的能力和水平。

⑸组织青年教师对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进行整理和总结,定期召开优秀教师的学术思想研讨会,进一步传承和发展优秀教师的学术思想和教学经验。

⑹创建“滨中教研”学术刊物,传递当今教育教学最新研究成果,展示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智慧和经验,为教师的学术交流增设一个平台。

6、坚持“科研兴校”,提升教师专业品质

⑴学校每年制定教科研工作指南,规划和部署教科研的目标、方向、任务和途径,进一步整合学校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充分发挥课题研究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

⑵定期召开教科研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教科研成果,形成科研氛围和运行机制,引导教师自主开展教科研,充分享受职业的幸福和快乐。

⑶发挥优秀教师的学术引领作用,鼓励团队合作,成立项目工作室,以研究项目为工作室工作重点,通过研究活动,提高教师专业品质。

⑷成立教科研基金,完善教科研奖励办法,切实保障教科研的正常、高效运行,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科研活动中,争取获得更多更新的科研绩效。

7、创新评价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⑴建立优先发展机制,对多年教育教学满(或超)工作量且取得优异业绩的教师,学校将加大对这些教师的培养力度,留出一定时空,为他们的专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支持和服务。

⑵建立教师自我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力量,对教师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的达成度进行过程性自我评价,让自我评价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一种常态和发动力机。

⑶充分考虑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多元化,在建立统一评价标准的同时,尽量采取个性化评价,鼓励教师走多元化发展之路,促进教师教育教学个性张扬,形成特长、特色。

⑷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激活他们成长的需求,同时建立严格的评价制度,奖励与鞭策始终贯穿与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从而有效促进其成长。

学校提出上述有关指导意见,仅是目前的思考,也不一定全面。各部门、各教研组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寻求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样式、新途径、新方法。为了教师专业发展,值得全校为之共同努力!


教师发展评价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丰富教师的专业生活,打造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教师团队,形成乐学 乐群 乐教 乐助的教师文化,有效落实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根据课程改革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理念

教师评价的核心理念是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教师专业化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育活动的质量。因此,在教育工作中,一方面要发挥教师个体的智慧,不断改进其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另一方面要发挥教师团队的力量不断生发专业发展所需的养料,彰显学校的引领作用不断孕育专业发展的肥沃土壤,再一方面,还要要发挥学生反作用的正能量,利用好外部力量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鉴于此,教师评价框架要考虑个人、团队、学校、学生家长、同行专家五个方面的因素,集合多方的力量提升群体教师的专业化程度,让每一位教师都能够得到长足的专业发展。教师评价的具体理念是关注过程、强调质量、着眼发展。

1.关注过程

教育活动是一个持续的、复杂的过程,往往没有明显的起点和终点,很多些

微的变化和发展都需要在时间的长河中慢慢累积。因此,教师评价不是对教师某一个“节点”的评价,而是对教师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整体专业发展状况的评价。评价既是评定“工作/行为”的手段,更是促进教师进行专业累积的途径。在“自我管理与评价”部分所呈现的电子化的教师成长档案就为每一位教师的专业积累提供了技术支持。

2.强调质量

教育是一门艺术,在教育工作中,有些工作是可以进行测量的,而有些工作

需要通过描述的方式来阐述效果;有些工作是可以显现出来的,而有些工作只能是模糊的感受。因此,教师评价在突出可见的、可以量化的评价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不可量化的业绩,做到质量并重。

3.着眼发展

对于教师个体而言,不同的年龄阶段将演奏出不同的教育音符,因此,如何

让评价活动成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路径,就显得至关重要。也就是说,教师评价的结果应指向具体行为的诊断与改进,而不仅仅是指向对教师“过去”工作表现的一种“鉴定”。在通过对每一位教师的专业发展状况进行诊断的基础上,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受评人,促进教师开展自我评价与反思,就是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位教师的专业成长。“鉴定”不是目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注重对教师工作的诊断与改进,才能发挥评价真正的教育意义与专业发展意义。

二、评价框架

教师”是在细致分析学校教师队伍的优良传统和展望教师队伍长远发展的基础上自然生成的。“滨中好教师”包括以下要素:师德高尚、专业精湛、精神民主、思想卓越。学校倡导每一位教师在主动追求专业发展的过程中成就自己的教育人生。教师评价框架主要包括下列五个部分:自我管理与评价;同伴互助与评价;学校倡导与评价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研究机构的专业评价。

三、评价细则

1.自我管理与评价

该部分主要由教师个人负责管理,主要评价教师在执行各项工作常规时的情况。学校将通过备课组定期检查、年级组和教研组随机抽查等方式核实信息。所有的信息将由教师个人在学校的网络平台上进行登记和积累,并能够形成年度统计报表。

自我管理与评价主要关注的信息:包括规定内容和自定义内容。规定内容是指教师必须完成在年度工作中完成的。自定义内容是由于教师岗位设置的区别而产生的个性化的内容,如班主任工作、学科竞赛等。

内容

要点

评价方式

核查者

(1)工作计划研制与落实

计划的适切性,计划达成度,优势和问题,发展程度

自评

备课组及年级组

(2)课堂观察与研究

研究课、教学视频的数量、研究视角的深入程度

自评

(3)日常教研活动活动

参与的总量、听课的节数及评课能力

自评

(4)学生学业成绩

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的均分、年级位置和分值误差

自评

(5)学科教学反思或论文

教学反思或论文的数量、质量和影响力

自评

备课组及教研组

(6)专著阅读

阅读面,对部分内容做必要点评

自评

(7)教育经验与案例分析

经验积累,案例的数量、分析的深度

自评

(8)学生活动指导

学生活动开展的次数、活动成效,学生认可度

自评

备课组及年级组

(9)学生学习差异

优异成绩的表现、困难学生的状况

自评

(10)师德与文化

关爱学生,教学民主,行为示范,与家长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有无违纪记录

自评

(11)自定义内容


自评

备课组及教研组

由备课组长根据工作的性质和进程对自评进行定期检查,由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每月对自评抽查一次,并加以必要的引导。

教务处统一保存本学年各部分的相关信息。并根据下列评等规则进行等级考核。

评价等级框架:A等:能够完成上述1-10项内容的90%,且工作业绩优秀;

B等:能够完成上述1-10项内容的80%,且工作业绩良好;C等:1-10项内容中未能完成80%。(其中自定义内容如果存在,且工作业绩良好,可以视作加权10%)

2.同伴互助与评价

该部分主要备课组内教师之间的互助与评价学校将通过年级组和教研组随机抽查等方式核实信息。所有的信息将由教师个人在学校的网络平台上进行登记和积累,并能够形成年度统计报表

同伴互助与评价主要关注的信息:包括规定内容和自定义内容。规定内容是指各教研组都要承担的共同要完成的内容。自定义内容是由教研组同伴自己定义的体现学科团队特点的内容。

内容

要点

评价方式

核查者

(1)积累资源

教辅资料、课程开发,学科网页建设等

互评

教研组及教务

(2)编制试卷

双向细目表编写,试卷的信度、效度及区分度等

互评

(3)教学创新

重点难点突破,教学模式创新,评价方式改进等

互评

(4)问题研究

研究的成效、问题解决的水平及持续发展情况

互评

教研组及

教务处

(5)积极贡献

参与研究活动程度和水平,创新意见和实施方案,参加学校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互评

(6)师德与文化

与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同事的认可程度

互评

年级组及教务处

(7)自定义


互评

教研组及

教务处

由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每月对自评抽查一次,并加以必要的引导。

教务处统一保存本学年各部分的相关信息。并根据下列评等规则进行等级考核。

评价等级框架:A等:能够完成上述1-6项内容的90%,且工作业绩优秀;

B等:能够完成上述1-6项内容的80%,且工作业绩良好;C等:1-6项内容中未完成80%。(其中自定义内容如果存在,且工作业绩良好,可以视作加权10%)

3.学校引领与评价

该部分主要的过程为教师的自我申报、学校教师评价委员会的评价与审议。

在学校教师评价委员会进行最终评价之前,由相关部门给每一位教师发放自我申报的表格,由教师自己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证书/复印件/证明书信等),报送教师评价委员会作为评价参考。同时所有的信息将由教师个人在学校的网络平台上进行登记

内容

要点

评价方式

责任部门

(1)教育科研

课题研究,专业论文论著发表或获奖,专题研究报告会

自我申报

与学校审议

教务处

(2)教学风格

教学风格的积淀程度和发展水平

(3)专业成长

五级阶梯、优质课、基本功竞赛、师德标兵、职称等项目的获得情况

(4)个人研修

研修的范围、方式、研修计划的落实情况和成果

(5)专业引领

开设讲座和示范课,指导青年教师成长,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主持专题研究活动及在全市的影响力

(6)学生成就

学生综合素质、研究性学习、学业水平、团队学习、各类活动表现及资优生发展水平

(7)师德与文化

个人修养、对学校形象提升的贡献、对团队文化形成上的作为

评价等级框架:A等:能够完成上述7项内容的90%,且工作业绩优秀;B等:能够完成上述7项内容的80%,且工作业绩良好;C等:7项内容中未能完成80%。

4.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通过问卷调查或相关访谈,了解学生和家长对有关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满意

度。(参考相关测评结果。此对教师评价信息只提供给学校评价委员会和教师本人。

    年级组负责将有关信息汇总成电子表格,并输入教师个人在校园网上的信息平台。

5.有关专业机构评价

通过组织听评课、座谈等形式,了解有关专业机构对有关教师的专业发展状

况的评价。(参考相关调研结果。此对教师评价信息只提供给学校评价委员会和教师本人。

    教务处组负责将有关信息汇总成电子表格,并输入教师个人在校园网上的信息平台。

四、学校教师评价委员会最终评价

1.学校教师评价委员会是教师评价的最终组织。该委员会由校长室成员、教务处主任、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外聘专家组成。

2.会议时间:每学年的评价会议定在学年结束时的最后一周内。

3.会议程序:

(1)每位委员务必在正式评价前至少阅1/3受评教师的全部材料,参照上述“评等参考框架”,建立自己的评价等级标准,并依此标准一致评价所有教师,以免出现太大的误差。

(2)每位委员公正、独立地依次给审阅的每一位教师确定一个总评等级,并写在打分板上。

(3)每位委员务必在同一时间晒出该教师的总评等级,由工作人员(如教师代表或家长代表)记录在教师评价等级册上。

(4)在委员会陈述下一位教师的评价信息时,工作人员立即统计前一位教师的等级。

五、关于评价结果的使用

1.向每位受评教师反馈评价结果

评价结束后,由校长室代表学校教师评价委员会保密相关的评价结果。每位教师都会得到个人的评价结果以及有些项目的评价等级(见下表),供各位参评教师自我分析。

附表:教师评价结果信息反馈表

教师姓名


专业成长指数


项目

自我管理与评价

同伴互助与评价

学校引领与评价

等级




参考项目

学生及家长评价

有关专业机构评价

相关信息












2.作为教师专业发展档案的材料

每学期教师评价材料都将保存起来,规范地放入教师个人专业发展档案中,为教师个人专业发展提供累积性的、阶段性、权威性的材料,便于教师自己查阅,以及针对性地确立自己阶段性的发展目标。

3.作为确定教师年度考核等第的依据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或区社会事业局相关政策的规定,教师年度考核等第的确定依据两个学期的教师评价的总等级,从高等级到低等级先确定优秀级,再确定良好级,然后确定合格级,依此类推。

4.作为进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依据

如果常州市教育局规定的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小于学校获得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人数可能需要实施高职低聘,本方案的评价结果将作为确定高职低聘的人员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在获得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中从低等级到高等级确定低聘人员。

5.其它

除上述之外,其它任何需要此评价数据的工作,都可以参照此评价结果。

六、附则

评价对象为学校在岗(在编和代课)且实际工作满半年以上的教师。因各种原因实际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教师由学校教职工考评委员会依据有关政策直接考评。

学校职能岗位责任人的评价参见《常州滨江中学职能岗位评价方案》。

学校校级领导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评价,不参加此方案的评价。

对评价结论有异议者可在评价结果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由校长室在一周内给予回复。

本办法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与修改,经全体教师会议通过后实施。

附: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试行)

根据《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校长室批准,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和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备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从而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和发放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具体考核内容为学校制定的《师德规范要求》。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的情况。

德育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教书育人的情况。

教学主要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执行课程计划和学生学业负担等情况。

教育教学研究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及成效的情况。

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为学校制定的《教师岗位职责》。

3、班主任。主要考核其对学生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具体考核内容为学校制定的《班主任岗位职责》。

五、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考核与岗位津贴发放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或其他任务,合格以上等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酌情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经查实,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其他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参加考核不定等次人员的岗位津贴扣减办法参见《关于常州市市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操作口径的有关规定。

(2)奖励性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1、班主任按月、学年考核。每月考核合格,可以学年为单位发放月班主任津贴,学年考核优秀者学校进行奖励,考核办法另定。

    2、除学校正职领导以外的教职工依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奖励性绩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学校正职领导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办法

1、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耀奇

成员:校级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工会主席、年级组长、教职工代表。

2、考核程序

⑴教职工自评,填写相关表格;

⑵年级组听取教研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意见对教师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听取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意见对职工进行考核。

考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过程性和阶段性相结合。

⑶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对全校教职工的考核审核,并公示考核结果。

⑷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7、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确定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本年度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量×考核系数÷本年度全区各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量与考核系数之积的和×(全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偏远艰苦学校增发补贴总数—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

注:①全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本年度全体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70%×30%

②学校考核系数全区分为1.1、1.05、1、0.9

③学校正职由区确定。

④学校副职领导参加学校考核,按学校平均水平的确1.3倍计算,由学校负责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不可突破区规定的总量,并在此总量下进行下列分配。

8、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项目和条件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下列相关项目

(1)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每月500元,全年按10个月计发。另按每班每月100元(按10个月计)的标准提取专项奖励经费,作为优秀班主任奖励。班主任奖励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班主任总数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50%。

2、职务津贴:

中层正职每月700元,中层副职和年级组长每月600元,语、数、英教研组长每月200元,其他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图书馆长每月150元(备课组必须两人以上)。

3、毕业班任课教师津贴:在课时津贴上提高系数。

4、其他特殊岗位津贴:由校长室视实际情况确定。

(二)工作量津贴

1、课时津贴:学校根据每年区确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进行测算而每课时津贴额。

课时津贴=每周课时数(授课数+教案数)×系数×单课时津贴费

语、数、英、理、化、生、政、史、地、计算机教师课时津贴系数为1;其他学科课时津贴系数为0.9(即课时数)。

领取职务津贴的必须超过一定课时数后方可领取课时津贴。校长:4;副校级和中层正职6;中层副职和年级组长:8。

职工此项津贴由校长室视实际情况确定增减。

2、加班补贴:经学校领导批准的工余时间按天计算(含误餐补贴),零星的加班(不满半天)酌情奖励。

(三)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励

1、优秀个人奖:省特级教师、市五级梯队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奖励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奖励。

省级奖励:2000元;市级奖励:1000元;市局和区级奖励:800元;区局和镇级奖励:600元;校级:400元。

2、优秀组室奖:

    省级奖励:每人500元;市级奖励:每人300元;市局和区级奖励:每人200元;区局和镇级奖励:每人150元;校级:每人100元。

3、学校集体荣誉奖:

省级奖励:每人500元;市级奖励:每人300元;市局和区级奖励:每人200元;区局和镇级奖励:每人150元;校级:每人100元。

    4、学校安全奖:学校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师生无重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级规定的额度进行奖励。

5、其他奖励项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四)工作质量奖励

1、教学质量奖:

?教学质量优异者,通过评先进行奖励;

?毕业班中考成绩优秀奖励,由区镇另行下发奖励金,分毕业班任课教师奖和全校普奖发放。

③所教学生获市中考状元或单科满分,每人奖300元。获区中考状元,每人奖200元。

④升入名牌高中达到8人(省常中1人以1人计、市一中1.5人以1计,北郊中学2人以1 人计)班级,任课教师每人奖300无。

2、教科研成果奖:按学校制定的《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发放。

3、辅导学生竞赛奖:学生参赛项目必须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0殛

1000元

800元

省级

800元

500元

300元

市级

300元

100元

60元

区级

80元

50元



4、非教学人员工作成效奖:学校非教学人员改造岗位职责,体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成效显著的,学校分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一等奖占总人数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50%。

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

5、其他重大成果奖:由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发放。

(五)继续教育奖

对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的教职工奖励200元/人。

9、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通过学校考核,按年度结算每位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后,划入个人银行帐户。

长病假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个人原因参加考核不定等次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生育护理假的教职工均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因病事假扣发标准按区局规定执行。

10、其他

本办法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后实施。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2016、12、30

附:《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试行)》

《关于明确新北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的通知》


聘用临时代课教师的管理办法(试行)

由于学校教师尚满编或因年青教师生育等诸多因素而造成教师岗位的缺额,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学校需聘用临时代课教师。为加强聘用临时代课教师的管理,根据新北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聘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原则

学校在编教师没有达到规定的师生比(161)时,按规定师生比聘用临时代课教师。

二、聘用申报

每学年开学前,教务处根据本校学生数确定学校所需教师总数,根据上级规定的师生比确定需聘用临时代课教师数,向校长室漏报,制定聘用计划,填写《新北区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聘用计划审核表》,报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审核,批准后实施聘用。

三、聘用办法

1、向社会公示学校聘用临时代课教师计划(含招聘标准、学科要求、聘用工资、聘用期限等)。

2、材料审核。教务处对应聘教师提出的个人简历进行审核,择优选择。选择比例一般为应聘数的三倍。

3、组织考核。对应聘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书面测试、说课。考核评委由本校学科负责人和外聘专家组成。每位评委独立打分,提出应聘人员的意见。

4、确定应聘。校长室根据考核评委意见最终确定应聘教师,并公示考核结果。

5、办公室负责填写《新北区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新北区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共勉册》(各一式两份),报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审核。

6、依法与临时代课教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聘用管理

1、聘用临时代课教师常规管理由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常规管理由年级组和学科教研组管理,责任者要定期对临时代课教师进行考核。聘用教师不参与学校年度考核,不参与学校个人评先。

2、聘用临时代课教师需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者,按学校规定扣除一定比例聘用工资;管理责任人要及时对违规者提出警告,对不听劝告者,提请学校予以解聘。对严重违规者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学校立即予以解聘。

3、聘用教师在聘用期表现优异者,学校予以表扬,可享受所在先进年级组或教研组所获学校奖励金,下一学年度可优先续聘,无须再参与聘用考核。在学校正式招聘在编教师教师时,可优先参与考核。

4、聘用教师工资及其他待遇按区社会事业局规定发放和交纳。

5、聘用期限结束,由教务处通知聘用教师,并给出聘用意见。



课题管理办法

课题研究水平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办学质量,体现教师整体和个体素质的重要标志之一。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科研工作成效,加强对课题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题的确定

1、学校教科研课题应根据本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来确定,着力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关键问题、热点问题和规律性问题。

如:学生自我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促进自主学习、双语教学、学分制、综合实践活动、开展社团活动、开发校本课程、教育教学评价以及学科教学等方面。

2、原则上学校各部门、教研组、年级组均有相应的研究课题。课题确定时必须对该研究问题有一定的思考,要作较详尽的背景分析,确保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研究方案要体现研究的方向性和科学性、新颖性和独特性、实效性和针对性、可行性和规范性、前瞻性和推广性。

3、课题确定可由个人或若干人共同商定。原则上四人以上即可成立课题组,学校提倡以老带新、志同道合组建课题组,学校同时鼓励青年教师勇于领衔组建课题组。

4、课题研究以课题组为基本研究单位,参与人数多、研究范围广的可设立子课题组。课题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课题方案的拟定、实施、结题和推广。

5、各课题负责人按市统一格式填写课题申报表,必须首先向学校教科室申报备案,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向上推荐升格。

二、课题的实施

1、各课题一经批准正式立项,即进入实施阶段,各课题组应严格按照课题方案来组织、实施。

2、各课题以学期为单位,由课题组长向教务处汇报当月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实际困难,学校将及时作出回应。每学期必须向教务处递交一份课题研究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逾期不交,将不再拨发课题研究经费。

3、每位课题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组长定期开展研究活动,按时有质量地完成各阶段研究任务,每学期开一定数量的研究课,撰写一篇研究札记和小结等,每学年撰写一篇课题研究论文。

4、各课题组要做好课题研究各种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三、课题的中期评估

为加强对课题管理和指导力度,保证教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度与质量,发现、总结并改进项目研究过程中的问题,根据市、区有关课题管理办法,实施对课题中期评估制度。

1、校级课题中期评估由校教务处组织实施,区级民、市级或市级以上由该课题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有课题研究进度、阶段成果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课题研究中的主要困难与问题等。

3、中期评估的方式是自查与检查相结合。课题负责人填写《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递交有关研究资料。

4、校级课题评估后由教务处完成每个课题的中期评估情况小结,区级、市级或市级以上由相应管理机构完成中期评估意见,并及时反馈各课题负责人。

5、课题经中期检查,进展情况良好者,予以表扬,进展情况良好而经费不足者,学校考虑追加项目经费;进展情况较差者,由学校考虑是否中止该项目,并追回一定的项目经费

    四、课题组组长职责

1、 课题级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

2、 学校规定在课题研究成果未列入推广范围时,课题组长必须保证本课题研究成果不外泄。

3、课题组长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课题研究一切学习交流研讨活动都必须提前告知教务处及有关领导,主动接受检查督促指导。

4、开题后,要按照学校要求分阶段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研究活动:

⑴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制定课题组有关活动开展的规则,明确职责,规范研究过程,使课题研究落到实处。

⑵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通过各种途径分头收集理论学习材料,汇编成文献资料集并展开学习,以充实的理论知识指导实验研究活动。

⑶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运用调查分析法根据研究内容展开有关的调查分析工作,多渠道获取信息,完成调查报告。

⑷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讨论完成完整的课题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和每学期阶段性研究方案(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布置和督促各课题组成员完成自己的阶段性计划。

⑸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根据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研究对策,开展有效的实验研究活动。

⑹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规范地开设研讨课,督促课题组成员持之以恒地做好研究工作,不局限于一堂研讨课,而是把研究工作贯穿于平常的教学中。

⑺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及时开展中期研讨课评议及学术交流活动,互相听课,互相交流,共同进步并及时进行评议和记载,使学校科研工作在教学中落实,科研能力在实践中提高,科研成果在总结中推广。

5、课题组长每学期要带头完成“五个一”:写一份阶段性实验计划、,开一堂规范的课题研讨课、写一篇专题论文、完成一篇规范的教学设计、完成一篇阶段性总结报告,在课题组中起表率作用。

6、做好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建立课题组档案。及时将课题组各个成员的材料整理分类归档并将打印件复件在规定时间上交教科室(原件课题组长自己留存,结题时整理成册上交接受鉴定)。

7、对于不按时完成下达任务或不实实在在开展研究、不及时上交有关材料的实验教师,课题组长有权中止其研究工作,不予认定为本课题组成员。要研究过程若要增补研究成员,校级课题由组长及时向教务处申请,区缘、市级上或市级课题由组长向相应管理机构申报,经批准后才能认定。

8、若课题组长不认真扎实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活动,学校可以对该课题成果不予认定,视作中途“流产”处理,且两年内不能申报其他课题。其中对于市级及以上课题,如课题组长不能很好开展、协调研究工作并提供相关研究材料接受上级有关部门鉴定结题,导致学校教科研工作受到影响,学校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课题的评价

课题评价由相应课题管理部门进行。课题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学校重点负责对各级各类课题的过程评价。课题过程评价旨在对进行中的课题研究进行适时督导,对课题研究是否正常开展给予恰当评价,以确保研究工作顺利进行,使课题研究工作日趋规范和完善。课题过程评价主要从下列方面进行:

1、学习方面

⑴参与课题研究的成员都应按时参加该课题的学习活动,不应随便缺席。各成员必须完成课题组规定的自学任务。

⑵各课题组长负责将学习情况,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学习内容等详细记载在课题活动记载本上,强调真实性。

⑶课题组各成员记录所学内容,写好札记、心得体会。

2、教学观摩方面

⑴课堂教学方面的课题,各课题组研究人员每人每学期至少要开设一次教学观摩研讨课,并在开设前一周的报教科室。

⑵观摩课前应由课题组长与教研组组长商量,组织有经验的教师和课题组成员听取开课人的设想,并展开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⑶观摩课结束后,应及时召集课题组成员围绕课题研究内容,就研究课及开课者本人的课后反思进行评析、讨论,并将有关实验数据或课堂活动情况评价等记载入课题活动记载本上。

⑷全校性的对外公开课,各课题也应积极参与。每次展示活动,均应事先精心组织,事后有详细总结并留下相关记载,尽可能充分反映课题研究的成果。

3、材料积累方面

⑴申报表、申请议定书、上级来文批文、课题组研讨交流活动通知、学习与观摩活动记录、中期评估报告、结题(研究)报告等;

⑵阶段性研究计划、阶段性研究总结、研讨交流活动情况记载、调查报告、调查问卷及结果、实验数据及分析等;

⑶教师研究成果反映:研究课教案、学案、课件和评课意见,获奖论文及证书,优课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书和出版的论著等;

⑷学生活动成果反映:学生获奖证明材料、发表的作品、成绩对比结果等。

⑸课题鉴定报告。

4、课题结题

1.各课题组的研究工作均应按照立项时的计划,按期完成相关研究内容。遇有各种重大原因造成必须延期完成的,应有延期申请报告,经批准同意,方能延期完成。

2.研究过程中,对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措施要调整或修改的,应及时向科研处提出书面意见,经研究批准后方能实施,以减小研究的随意性、盲目性。

3、课题研究情况每学年评估一次,评估由科研处、课题研究指导小组负责邀请学校领导、专家 、教师进行。  


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提升学校教科研水平,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使学校形成办学特色、创出品牌,促进学校高品质跨越式发展,根据《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试行)》中教科研成果奖的有关规定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校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撰写科研论文。对科研成果显著者,在评优评先、教师职务评聘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条 受奖励科研成果范围为本年度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获奖类、文章发表类、专著类、课题研究类、基本功竞赛及评优课类、教材课件类等。

第四条 教科研成果奖,按其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和校级。各级别中按有关规定分类别等次。

第五条 本校各有关部门、年级组、教研组及教师个人,均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教科研成果奖励。

第二章 奖励

第七条  论文获奖类(含教案设计)

1.论文获奖,限于在中国教育学会(包括中学学科各专业学会)、省教育学会、省教研室、省教科院和市教育学会、市教育局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等机构部门举办的评选活动中获奖。在非教育部门及报刊杂志社举办的评奖活动中获奖,不属学校奖励范围。

2.奖励标准

(1)获国家、省、市、校级一等奖,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60元。

(2)获国家、省、市、校级二等奖,分别获250元、150元、80元、50元。

(3)获国家、省、市、校级三等奖,分别奖200元、100元、50元、30元。

第九条  文章发表类

1.对发表文章的奖励,限于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CN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或在《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等同级别报刊上发表的文章。

2.奖励的文章,必须是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研究性文章,包括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和教育教学案例等。凡随笔、漫谈、杂文、报道试卷等之类的,不予奖励;发表在报刊杂志社出版的类似增刊、论文集上的文章,不予奖励。

3.奖励的文章,须附署校名,未注校名,不予奖励。

4.奖励标准:

(1)在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奖励1000元;非核心的省级期刊及以上发表文章,2000字以上奖励300元、2000字以下奖励200元。

(2)在《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三大报刊上发表文章(含报道)奖励1500字以上奖励500元、1500字以下奖励300元。

第十条  专著类

1.专著是指我校教师独立撰写,由国家或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对教育教学有指导作用的论著(不含竞赛、复习指导用书、习题集等)。其奖金为3000元。

2.集体编写者视本校教师参与的程度和发挥的作用发给一定的奖金,参与编写1/4以上的,获奖金1000元,1/6以上的获奖金600元,1/8以上的获奖金400元,1/8以下的获奖金200元。

第十一条   课题研究类

1.各教研组、年级组和职能部门等集体申报的研究课题,其课题的评审费、课题管理费、成果鉴定费等,由学校支付。

2、各级课题的研究经费(包括资料费、培训费、活动费等)为:

国家级:5000元  省级:3000元   市级:2000元  校级:1000元

经费使用前须由各课题组负责人报教务处同意后方能实施,并按有关规定报销。

3.课题研究奖励标准

对研究成果在课题主管单位和学校举办的“科研成果奖”的评选中获奖的课题,学校给予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3000元   二等奖2000元    三等奖1000元

省  级:一等奖2000元   二等奖1000元    三等奖600元

市  级:一等奖1000元   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300元

校  级:一等奖500元    二等奖300元    

课题研究成果奖,为课题组集体所有,课题组组长根据各成员的研究工作和对课题所取得的贡献大小进行奖励。

4.申报的课题经评审批准立项后,应按计划、步骤进行研究,力争取得成果。对没有研究或中止研究的课题组,学校将追究主持人责任。主持人将三年内不能再主持审报课题

第十二条 基本功竞赛以及评优课类

1.评优课、基本功比赛奖指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各级评优课、基本功比赛获奖的,取最高奖励。

2.评优课、基本功比赛奖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五个档次、三个等级(鼓励奖不计)。

(1)参加国家、省、市、区、校级比赛获一等奖者,分别奖1000元、600元、300元、150、100元。

(2)参加国家、省、市、区、校级比赛获二等奖者,分别奖800元、400元、200元、100、80元。

(3)参加国家、省、市、区级比赛获三等奖者,分别奖600元、300元、100、80元。

第十三条   教材课件类

1.由本校教师担任主编或主要撰稿者或编写者并由国家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中学教材,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400元。

2.由本校教师担任主编或主要撰稿者编写的与国家、省级教材相配套发行的教学参考书,奖金为上述相应标准的60%。

3.自制CAI课件、教具或制作参赛电视文艺节目获国家、省、市、区和校一等奖,分别奖励600元、300元、200元、100、80元;获国家、省、市、区和校二等奖,分别奖给一等奖奖金的500元、200元、100元、80、60元,获国家、省、市和区三等奖分别奖给300元、100元、80元、40元。

第十五条 教科研成果发放办法

1.学校按年度对教师的教育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如跨学年提供原件信息的教科研成果将放到下一学年进行记录和奖励。

2.参评的个人或集体要持原件(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期刊等)到教务处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即给予奖励。教务处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核对,杜绝重复评奖。

3.教务处负责收集和记录本学年全校教师的教育科研成果信息,并在学年结束时将全校教师的教育科研成果信息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每位教师的教科研成果记入教师档案,作为教科研工作考核、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如有上述内容之外的教研成果由学校行政会议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七条 同一教科研成果按最高档次发奖,不重复计奖。多人合写论文,只按第一作者颁奖。

第十八条 提倡实事求是的教科研道德风尚,任何被奖励的科研成果,如有弄虚作假或有剽窃他人成果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撤销或追回奖励,造成的后果自负。

第十九条 代表学校参加各级评优课、基本功比赛的参赛费由学校支付。教师个人参赛论文、教案设计、案例分析、课件等的参赛费,由教师本人支付。

第二十条 相关未尽事宜,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关于教师外出活动的管理办法

1、教师外出活动是指:个人外出讲学(或讲课)、参加学术活动(或会议)、担任评委、教学观慕、教育考察、教研活动、培训、参赛等。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出活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活动组织者必须是各级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正规学术团体、科研院所、大中学、市教育局认定的名师工作室及学校批准的外出活动等。凡赢利性组织、机构、团体组织活动,不得参与。

    3、组织者必须提前发邀请函或通知函并加盖印章,参与者凭邀请函或通知函向校长室申请,签字同意后在校长办公室登记。名师工作室等活动,同样需经校长室同意并备案登记,外出者凭批准条向教务处申请调课。

            4、讲学(或讲课)、担任评委,原则上学校不承担差旅费,由组织者负责,学校对讲学者另行进行奖励。

    参加学术活动(或会议)、教学观慕、教育考察、教研活动、培训、参赛等,学校承担符合财政规定的差旅费、会务费、资料费等,超出部门由个人承担,旅游活动费用不予报销。培训、参赛获奖者另行进行奖励。

    5、活动必须在批准的活动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超时,要提前通知学校主管批准同意。如私自超时,按旷工处理。

凡私自外出活动,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所有费用不予报销,扣发当月考核奖,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关于转发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

为加强师德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师队伍管理,现转发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试行)》,希组织本部门、本组教职工认真学习,引以为戒。学校将严格遵照执行此办法。

                                              校长室

                                           2016年12月30日

附:《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突出师德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各级政府举办的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上述单位中的其他工作人员及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民办职业学校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违规违纪处分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处分期分别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处分:

(一)不按时上课,经常迟到、早退、不遵守工作纪律的;

(二)在课堂上抽烟或使用通讯工具的;

(三)不认真备课、上课,不批改作业、不辅导学生,完不成教学任务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五)不尊重学生,讽刺、挖苦学生,造成影响的;

(六)擅自剥夺学生在校学习和参加活动的权利、擅自组织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的;

(七)训斥或无故指责学生家长,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八)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或其他商品的;

(九)语言举止不文明、服饰不得体,有损教师形象的。

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一)经常无教案上课,不批改作业,不完成教学任务的;

(二)擅自停课、放假、办私事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履行教师职责,出现学生人身安全伤害事故的;

(四)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在校外有偿兼课、办班或补课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六)在考核、评优、晋级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第六条  中小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二)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的;

(三)有偿家教经查实的;

(四)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五)经常无故旷工、擅自离岗,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六)无事生非、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内酒后闹事或寻衅滋事的;

(八)拒不服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安排的;

(九)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被司法机关行政拘留的。

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言论的;

(二)有偿家教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对学生实施性侵害的;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记大过处分,无悔改表现的;

(六)一年内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七)造成学生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八)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第八条  圣本《办法》未列举的违规违纪行为,可视具体情节,参照本《办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九条  教师在各类考试中的违纪行为,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警告、记过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作出;记大过、开除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作出处分决定。

第十一条  教师在受到处分期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不得晋升行政职务和工资级别。其中,受到警告处分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及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到记大过处分的,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当年及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得晋级;受到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从受处分次月起停发工资。

第十二条  教师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影响,解除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的,不恢复原岗位等级。教师在受处分期间无明显改正或仍旧屡犯的,可适当延长处分期限或加重处分等级。

第十三条  对教师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教师违规违纪,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对教师违规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告知教师本人。教师有权利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教师应当给予处分的,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师本人,并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四条  被处分人对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处分部门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看出申诉,由接受申诉部门按规定程序给予答复。

第十五条  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复查或撤销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的处分决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常州市教育局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考勤考勤若干规定(试行)

根据《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试行)》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事业人员津贴发放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集体会议活动

1.无故迟到或早退1次,每次扣发课时津贴10元。

2.无故缺席一次扣发1课时津贴(按周课时计,下同)

二、教学工作活动

1.教师无故不参加早自修辅导,每次扣发1/4课时津贴

2.正式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发1/4课时津贴;迟到或早退5~10分钟,扣发1课时津贴;旷课一节扣发教师本人当月总课时津贴1/4,学校通报批评。

3.未经学校同意,教师擅自将课改上自习课或教师擅自与他人调课,则按旷课处理。

4.教师无课,未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整天不到校,初次扣发当月总课时津贴1/4;一学年中多次(3次以上)发生类似情况,则本学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同时扣发本人当年年终奖的1/2。

5.担任监考工作无故迟到5分钟,每次扣发1课时津贴,迟到5—15分钟扣发教师本人当月总课时津贴1/8;监考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作无故旷监处理,扣发教师本人当月总课时津贴1/4学校通报批评。监考期间擅自离开考场,而无人代理监考,按旷监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者,扣发教师本人当月总课时津贴1/2,学校通报批评

三、行政工作纪律

1.每天上下班时间:

上午:7:30~11:15,下午1:30~5:15。

2.干部、职工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发考勤奖15元,超过30分钟扣除当月考勤奖1/8,如因迟到或早退严重影响学校工作,扣发本人当月全部考勤奖外,再扣发本人当月职务津贴1/4,并全校通报批评

3.未经请假,无故整半天不到校,作旷工半天处理,除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1/4外,扣发本人当月职务津贴1/2;无故一天不到校,除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1/2外,扣发本人当月全部职务津贴,并全校通报批评

四、病假、事假处理

1.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需有市级医院病假证明,事假需有书面请假条。请事假一天,专任教师由教务处主任批准,行政人员应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请事假二天或三天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全校教职员工病、事假假条一律交办公室,病、事假到期需到办公室办理消假手续,具体流程详见附后表一、二。

3.教职工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脱岗,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本人当月全部课时津贴或考勤奖的1/2,旷工两天,除扣发本人当月全部课时津贴或考勤奖再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6。旷工满三天,停发全部津贴、奖金,直至行政处分。旷工一周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4.教职工病假和经批准的事假按下列标准扣发

教职工事假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7天(含)的,除扣发相应的课时津贴或职务津贴外,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12;当月病假累计超过7天(含)的,除扣发相应的课时津贴或职务津贴外,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4;超过15天,除扣发相应的课时津贴或职务津贴外,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12。

五、几点说明

     1.长病假的教职工只享受春节和教师节的慰问奖,原则上不享受其他慰问奖;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享受当年度所有的慰问奖,对于当年度已领发的慰问奖,则在下年度内全部扣除。

2.女教职工在规定的独生子女产假期间,津贴、奖金按国家政策执行。

在产假前后提前休息或推迟上班的女教职工,其提前与推迟天数按病事假处理。

4.学校外派并两学期不在校内工作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原则上不享受当年校内与实际工作直接挂钩的各类奖励。而基本工资、政策性补贴、津贴等的发放按有关规定执行。

6.关于教职工长病假: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其基本工资部分按80%发放。津贴部分全部扣除。

六、本规定经教代会通过后,于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室。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决定。

关于教职工健身活动的有关规定

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为了有序地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健身锻炼,改善教职工的课余生活方式,切实构建和谐、民主、健康的人文校园。根据学校要求和工会健身俱乐部组织办法,对我校教职工体育俱乐部活动和体育锻炼的若干规定如下安排:

一、俱乐部设置分会:

  根据教职工需求,教职工可自主组织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操、太极拳等体育俱乐部。各俱乐部人数至少在6人以上。

二、健身活动时间安排:

健身操、太极拳活动时间:上午大课间

其他项目活动时间:下午第四节课(16:30——17:15)

、健身活动地点:

活动地点必须在学校指定位置,一般不得影响学生活动。

健身要求:

   1、学校鼓励全体教职工按健身俱乐部组织的形式、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积极参加健身活动。

2、如在规定健身活动时间与学校工作相冲突,必需服从工作需要。

3、由于学校运动场地有限,学校确保相关俱乐部每周有一次场地保证,如与学生课外活动相冲突,可与学生协商一起开展活动。

4、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将作为推荐优秀教研组的依据之一。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就开展活动,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经校行政讨论给予相应的经济或行政纪律处分。

希全体教职工在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各项工作,根据自己的业余爱好,积极参加健身锻炼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多作贡献。


教职工用餐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洁净、美观的办公环境,为了加强就餐管理,保证就餐秩序,为全体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午餐用餐原则上食堂进行,不得在办公场所用餐。早、晚餐确因工作间隔短暂无法去食堂用餐,须在办公场所用简餐,餐后物品必须及时处理,确保办公场所清洁卫生。

2.教职工若自带饭菜,也应在规定的用餐时间把饭菜带至食堂就餐。

3.教职工应在规定的用餐时间内就餐:

   早餐:6:30—8:40          

午餐:11:00—12:30         

4.教职工应自觉按顺序排队就餐,做到礼让、有序。

5.爱护公物及餐具。用餐完毕后请将餐盘、餐具放到指定的回收处。

6、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将作为推荐优秀教研组的依据之一。如有严重违反规定者,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经校行政讨论给予相应的经济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五部分  教学管理制度

课务管理规定

1校长室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提出执行国家、地方、校本课程计划的方案,不随意增减课时。学校课程方案总体最终由校学术委员会会同家长委员会共同审核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备案。

2、校长室领导教务处,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班级实际情况,兼顾教师的特长和意愿,统筹安排全校教师的课务和职务,课务一旦确定,除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

3、全校课程表,由教务员负责统筹编排。课程表编排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文理兼顾、必选修兼顾、德智体美劳兼顾。要充分考虑教师的教研、培训、校本课程和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学科竞赛、社团活动、课外活动等时间的合理分布。课程编排任何人不得干扰、提出不合理要求。

4、课程表最终经校长室审定,成为学校意志后,各教师必须严格按执行,不得随意自主调换。如有公或私事,需向校长室或教务处请假,凭校长或教务处主任签字,教务员才能调课。教师无权将正常教学课改作自习或缺勤,一经发现,视作旷工,将严肃处理。

5、节假日或学校有重大活动,临时调整作息时间和课务,需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原则上不能影响或减少正常教学时间。


关于教师调(代)课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规范与管理,对学校教师调(代)课作如下规定与要求,请广大教师遵照执行!

一、调(代)课申请审批权限

1、调课由年级组长审批;

2、代课由分管教学校长审批。

二、调(代)课申请条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调课

请假申请被审批同意的;

参加学校安排的外出活动的;

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市教研活动的;

突发身体不适的;

教学实际需要(如实验安排、测试组织等)的;

学校工作需要的其他情况。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代课

因公、因病、或因事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

教学安排调课不便的。

三、办理调(代)课手续流程

1、需调(代)课的教师(外出活动的持审批同意活动通知单,请假半天以上的凭审批同意的请假申请单)至少提前一天到教务员室填写调(代)课申请单;

2、按上述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3、凭审批同意的申请单到教务员室办理调(代)课有关事宜。

4、办理调(代)课的教师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履行正常的病(事)假请假手续。


有关代课(借用)教师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建立校内外课程资源协调与共享机制,发挥校际协作优势互补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1、学校鼓励教师热爱本职工作,尽可能保证教师满负荷工作以实现多劳多得。教师本人要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增强独立开设选修课、校本课程的能力,提高指导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的能力,为学校多作贡献。

2、根据学校与系统内兄弟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建立的课程资源协调与共享机制,协议被邀请教师根据协议外出兼课。临时被邀请教师,应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在与校内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冲突下,由教务处协调安排;如遇兼课时间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冲突,则应服从学校活动。

3、根据学校与系统内兄弟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建立的课程资源协调与共享机制,协议被邀请教师根据协议来校兼课,其报酬应协议商定。学校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聘请兼(代)课教师,由教务处提出人选,校长室批准,其报酬协议解决。

4、学校严禁擅自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兼课,如有发生,学校予以及时制止。对于不听劝阻者,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停发考核奖、停发津薪、停止校内岗位工作处理等。

5、来校兼(代)课教师,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教育教学,如发现违反规定、学生意见极大等情况,教务处应及时通知兼(代)课教师加以改进。如情况得不到好转,学校有权解聘。


教学常规

一、备课

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和保证,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

1、个人与集体备课相结合

⑴坚持在个人备课基础上的备课组集体备课制度,充分发挥老教师和骨干教师传、帮、带的作用,发挥青年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优势,共同提高备课质量。备课流程:一人提前准备、集体备课、个人备课。

⑵集体备课要做到“三定”、“五统一”。“三定”即: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五统一”即:统一教学目标要求,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要点、重点、难点,统一课后基本作业,统一检测要求。

⑶教师要勇于将教案公布给备课组教师参考,备课组要留下一套完整的教案(学案)给下一届上该年级的教师参考。

2、长、中、短期备课相结合

备课必须进行学期备课、模块备课、单元(或专题)备课、课时备课。

⑴学期初备课组共同做好学期备课,根据整个教研组教学计划,制定本年级教学进度,根据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内容的多少和难易,做好课时安排。明确教育教学目的、要求,对本年级学生作出初步判断,提出衔接教学和教学改革的设想、措施。

⑵新模块教学前共同做好模块备课,完整把握模块教学的要求、体系和结构,进行三维教育教学要求分析,进行模块教学总体设计,

⑶在单元教学前共同做好单元(或专题)备课,明确单元教学目的、要求,理清单元知识结构,安排单元教学计划、例习题和检测方案。

⑷每周集体时共同做好课时备课,个人课时备课一般要提前一周完成,并撰写好教案(或电子稿),准备好课件。

3、课时备课要做到如下几点:

⑴备目的要求时,要认真学习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掌握教材编排体系、知识结构、能力方法要求、教育要求,确保学科教学为学生总体发展和学科发展服务。

⑵备学生时,要了解学生学习思想、学习态度、原有知识基础、认知特点、思维方式、疑点和难点所在。在被学生的基础之上为学生准备课前预习提纲,帮助学生进行有效预习,为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

⑶备教学内容时,要从学生生活、原有知识出发,结合学科特点,对教学内容进行合理增扩或删减,寻找知识结构与学生认知结构的不同点和结合点、能力方法的培养点、思想教育的融合点。

⑷备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时,要从实际出发,设置好教学情景,设置好问题情景和梯度,充分利用图表、实物、实验、多媒体课件、音像资料等,采用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教学形式,努力激发学习兴趣。对教学流程要有总体设计,层次清楚,承转顺畅。

⑸备板书,学校提倡学科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的整合,但也反对无板书教学,有设计、有节奏、有层次地书写板书,可充分展开教学过程和思维过程。

⑹备作业,除常规书面作业与口头作业外,学校提倡作业形式多样化并实施分层布置。作业布置不可任意或放任,要有严格规定和规范,要有中心、目的、要求,要收交检查。

4、教案要充分体现上述要求,要有“案”可查。学校定期抽查教案,学期结束学校组织进行优秀教案评比。

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的基本形式,是教书育人、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

1、要明确三维教育教学目标和要求并努力使之落实,充分挥发课堂教学的整体功能。要充分考虑不同层次的学生需要,使不同层次学生都得到发展。注意知识的前后衔接、方法能力的依次递进、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不断培育。

2、教师课前除必须备好课外,上课所带教材、教案、教具和实验仪器必须提前准备好,实验必须确保成功(如不成功要设法重做或被做)。

教师必须提前到达教室门口等候上课,上课铃响,必须准时进入教室,不得迟到。

3、上课礼仪统一规定为:

教师:“上课”,全体学生自动起立。

教师:“同学们好!”学生:“老师好!”

教师:“请坐”。

下课礼仪统一规定为:

教师:“下课”,全体学生自动起立。

教师:“同学们再见!”学生:“老师再见!”

教师:“解散”。

4、课堂结构合理、主次分明、层次清楚、详略恰当、容量适中、难易适度。充分展开教学过程,有张有弛,具有节奏感。

教学形式灵活多样;教学情景新颖、引人入胜;问题设置具有启发性、思辨性、递进性,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活动;学习氛围民主、平等、互动、开放;学生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与教师的组织、参与、支持有机结合;艺术处置课堂动态生成的教学资源。

5、能正确把握本学科的知识、思想、方法,无科学性错误。现代教学技术应用适时适度,实验操作规范熟练,板书工整。教学语言规范、准确、精练、有感染力。教态亲切自然,一律站立上课,不得歪靠讲台。服装整洁、仪表端庄,女教师不戴眩目手饰,可化淡妆。

三、课外教学活动的基本要求

课外教学活动是教学的重要组成,更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对巩固知识技能、掌握方法、培养能力、养成良好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是提高教学质量保障环节。同时也是获取反馈信息、改进教学必不可少的的环节。

课外教学活动包括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兴趣小组活动、课外辅导、竞赛辅导、社团活动等。

(一)



作业

1、要精选作业。作业题选配要有目的性、典型性。要克服布置作业的盲目性、随意性。作业布置可分层次,因人选题。学习暂时有困难学生可做一些基本题,学有余力学生可增做一些自选题。

2、要数量适度。不搞题海战,各科作业量之间比例合理,原则上平均每天,数学——约45分钟,英语、物理、化学——约30分钟,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约20分钟。语文——每天写读书笔记或日记、每周写一篇小作文、每两周写一篇大作文。(年级组根据年级实际情况,有权在某时段作出临时性规定,相应年级教师必须依照执行)

3、作业形式视各科特殊性,除常规书面作业与口头作业外,可根据教学要求采用不同形式,如小习作、小作品、小制作、小论文、课外阅读、上网冲浪、家庭实验、讨论与思考题、社会调查以及预习作业、单元小结、心得体会等。

4、作业布置要明确,有格式规范要求,要求学生按时、独立、认真完成作业。要及时认真批改,一般应全批全改,对个别学生要重点面批面改,对发现的错误要给予订正或提示。要消除抽批、不批、粗批、略批、错批现象。

5、作业中发现的错误与问题,做好批改记录,要及时讲评,或寻找问题所在进行补偿教学。

(二)



社团活动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1、根据学生需求和学校实际开展社团活动和学科兴趣小组活动。各社团要制定章程,开学初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列入教研组工作计划),报教务处批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做到“四落实”:人员、时间、地点、内容落实。

2、每次活动前指导教师通知有关实验室、活动室、器材室、场地作好器材、仪器、用品等准备工作。

3、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活动开展,要作好充分准备,备好课,要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活动富有成效。

4、指导教师要负责活动安全,保证学生正常出勤,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

5、学期结束时,要在学生进行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评估,向教务处提出学生应得学分建议。

6、要积极帮助学生将活动成果展现、上报、发表,不剽窃学生成果。

(三)



竞赛辅导

学科竞赛是学校一项重要工作,是挖掘学生潜能、张扬学生个性、培养尖子人材的重要途径。

1、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设立的学科竞赛项目,各学科教研组都要成立竞赛教练工作小组,教研组长任组长,各年级设立一名主教练。在学校竞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竞赛辅导工作。

2、各学科要确立勇夺赛金牌的奋斗目标,力争有更多学生获省、市、区一等奖以上的大奖,获奖人数要在新北区名列前茅

3、要认真钻研竞赛要求、命题特点及规律,要认真研究竞赛辅导的教学规律,充分抓住学校创造的各种进修、培训机会提高业务,努力成为该学科在全乃至全市的专家,在培养辅导学生的同时发展自我。

4、教研组要对全组竞赛辅导作全面统筹安排和设计,制定辅导工作计划,报教导处批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研组全体教练要服从安排,打破年级限制跨年级进行专题辅导,专题教练要加强责任心,精心准备,认真上课、辅导、指导。

5、竞赛教练要负责竞赛辅导和外出培训过程中的安全,保证学生正常出勤,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四)



课外辅导

1、课外辅导是因材施教的重要方式。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为每个学生负责。不计报酬、讲奉献,积极利用课外业余时间对学习暂时有困难的学生开展辅导。

2、课外辅导第一要帮助学生树立信心,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

3、课外辅导充分了解学生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重点抓基础,查漏补缺,答疑解惑,面批作业,辅以方法指导。

4、课外辅导要利用学生空余时间,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如学生需要辅导的科目较多,则要与班主任联系,在班主任协调下进行辅导。

5、课外辅导不是有偿家教,不能收受家长钱物,更不能索要钱物,学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

1、学校正逐步建立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教师要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科“课程标准”中的评价建议,采用多元化评价目标和多样化评价方式,促进学科素养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2、坚持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学生自评互评与他人评价相结合,努力将评价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根据课程模块的特点选择有效的评价策略,应综合使用纸笔测验、学习档案、活动表现等方式进行评价。

3、纸笔评价应注意基础性、开放性、应用性、综合性。试卷命题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材(注意参考各种版本的教材),确保科学性无差错,难易适中,重点突出,不宜孤立地、机械地、重现地对知识和技能进行测试,不单纯强化解答习题技能,而应选择具有真实情景的综合、开放的问题,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要指导学生建立学习档案,收录参加学习活动的重要资料(如方案设计、探究活动记录、单元总结、疑难问题及其解答、自我反思、作品和学习成果等)。教师要鼓励学生根据学习档案进行自我反省和自我评价,将学习档案评价与教学活动整合起来。

5、活动表现评价应注意实践性、开放性、综合性,通过活动对学生的参与意识、合作精神、操作技能、探究能力、知识理解和应用水平、交流表达技能等进行观察、记录、分析,力求在真实的活动情景和过程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进步与发展进行全面评价。

6、及时、认真、按照标准批阅试卷,并作必要的统计(如均分、及格率、优良率、低分率、典型错误、典型题的得分率等),做好试卷的评析,查找问题所在,组织补偿教学。

7、配合学校实施学分管理,根据学生在相应模块学习中的纸笔测验、学习档案、活动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决定学生是否获得相应模块的学分。

8、教学评价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马虎从事,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


关于命题工作的有关意见

试卷命制在保证试题科学性的基础上,应该渗透学生学习方式转变的导向性;要根据《教学大纲》在参照《常州市中考考试说明的基础上,应该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学习状况对命题要求准确定位;在不拘泥于中考题型的基础上对题型设置要创新思路。以此推动学生对拓展课程、学科内研究性学习的关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究意识的形成和能力的提高。

1.平时测试由备课组指定专人负责命题;斯中测试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命题;期末测试若新北区有安排则参与区统一测试,若学校与兄弟学校组织联合测试,则有各校商定人员命题。 原则上各任课教师不单独印制试卷进行测试。

2.各教研组要编制本学科各年级各阶段《××测验试卷编制要求》,并逐年修改完善。

3.命题教师根据《××测验试卷编制要求》编制试卷。试卷必须无科学性错误、无文字错误。按学校规定时间向课程与教学处送交试卷,必须同时递交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4.教务处根据需要组织外校专家或有经验名教师、各相关学科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或指定教师)对各阶段测试试卷进行审核。审核人要仔细校对,避免出现差错,需将试卷全面认真做一遍,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命题人更正。

5.经命题人、审核人对试卷校对、审核无误后,由命题人、审核人共同签字准印。

6.教务处负责进行试卷印刷和分发工作。

7.各学科考试难度(不含附加题、选做题),初定为如下:

⑴阶段性测试年级均分为满分的85%±3分(初一可略提高)

⑵期中测试年级均分为满分的80%±3分

期末测试年级均分为满分的76%±3分

上述难度系数若学校临时有要求则按当时确定要求命题。

8.考试结束后,学校组织对命题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奖惩。

⑴测试后达到学校规定的难度要求内为合格卷,超出要求为不合适卷,偏差超出±10分为不合格卷

⑵无差错为合格卷,有差错为不合适卷,有科学性错误为不合格卷。

命题质量作为教师评价重要参考依据,对不合格卷命题者,学校给予批评,年终考核时不可评选个人先进。


监考需知

一、监考老师必须在每科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后直接进入考场。

二、监考老师进入考场后认真检查课桌桌肚内有无杂物,并督促学生将书包放到考场外,检查考生所带物品是否与学校规定相符,是否按规定就坐。

三、监考老师在每科考前15分钟当众拆卷,并将考卷发至每位考生的课桌桌肚内(实验室考场除外);考前5分钟铃响后,考生填写班级、姓名、考场号和座位号等,考生填写完相关内容后可看卷,但不准答卷,开考铃响后方可动笔答卷;监考老师逐个检查考生填写的相关内容是否符合学校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当众提醒考生纠正。

四、监考时监考老师必须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吸烟、不看书报、不抄题做题、不备课批改作业、不打瞌睡、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手机等通讯工具应置于关闭或震动状态。

五、监考期间不得随便离开考场,同时须加强巡视监察,但巡回次数不宜过多以至影响考生答题。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考生的作弊行为并上报考试督察组,考生作弊未能发现,后经举报并查实的将追究监考老师的责任。监考教师不得帮助或协助学生作弊、或提示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六、考试结束铃响后,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监考老师监视全场,指定一名考生按座位号顺序收答卷,等所有答卷收齐(包括缺考答卷)清点无误后方可宣布解散,监考老师将答卷(包括答题卡)按座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密封线在同一边)后,立即送交考务办公专人验收装订。

七、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认真填写《考试情况记录》,特别是考试过程中有异常情况的,如考试舞弊的、考试期间上厕所的等,要特别说明,同时将《考试情况记录》交考务办公


巡考需知

一、每场考试的巡考老师一般由本场考试的命题老师或审卷老师担任,特殊情况下由学校教务处指派的相关老师担任。

二、巡考老师于当场考试前一天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答卷,逐题认真审查考卷内容,若发现试卷印刷问题或试题、评分标准差错及时与教务处汇报。巡考老师要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若有特殊情况,巡考老师的领卷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巡考老师必须在该场考试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报到,报到后直接进入考场区域进行巡考。

四、巡考老师确保整场考试期间巡视考场,不随便离开考场区域。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处于震动状态,及时了解处置试题中的相关问题,负责解答监考老师提出的考生发生异议的问题。

五、本场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因试题造成的突发事件,巡考老师需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经商议后妥善作出处理。

六、巡考老师一般不进入教室巡考以免影响考生答题,不与监考老师讨论试题内容,不做与巡考无关的事情。

七、巡考老师对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作弊行为有制止、上报的义务。


关于违反学校《监考需和》和《巡考需知》的处理意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监考老师违反学校《监考须知》和巡考老师违反学校《巡考须知》的行为,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违规的认定:

(1)督小组(三人组成)现场发现即可直接认定。

(2)学生举报等事后通过其他方式发现监考不严造成后果的,由督察组负责调查核实,最终由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听取报告后,集体认定。

2、违规的类别:

根据违规情形及其情节严重程度,分下列违规类别

Ⅰ类:

①监考老师到考务室领卷、巡考老师到考务室报到迟到未超过10分钟的;

②监考老师未检查学生夹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③监考老师未按规定当众拆封试卷,影响学生答卷的;

④监考老师让学生提前答题的;

⑤考试结束时监考老师未阻止学生答卷的;

⑥收卷时未按序排列试卷的;

未按规定填写或未交《考场情况记录》的。

Ⅱ类:

①监考老师到考务室领卷迟到超过10分钟但未超过20分钟,巡考老师在正式开考尚未报到的;

②监考老师未发现考场内学生按规定就座的;

③监考老师监考时打瞌睡,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④收卷未结束,监考老师就让学生退场的;

⑤巡考、监考老师擅自离岗的。

Ⅲ类:

①监考老师到考试开始时方来领卷,或无故不监考的;

②监考与巡考老师的手机或小灵通未在关闭或震动状态,且铃响的;

③学生作弊被发现但未加阻止的;

④当场未发现学生作,事后经查证有学生作弊的;

⑤监考时接打电话的(巡考如遇重大问题需请示打电话不属此项);

⑥漏收、漏装试卷的;

⑦巡考老师擅自离岗,致使无法及时处理试卷中重大问题而影响考试进行的。

3、违规的处理:

(1)Ⅰ类违规,全校通报批评,扣除教师本人本月课时津贴的1/8

(2)Ⅱ类违规,全校通报批评,扣除教师本人本月课时津贴的1/4

(3)Ⅲ类违规,全校通报批评,扣除教师本人本月课时津贴的1/3。当年不得评优。

4、本《处理意见》解释权归校长室。


阅卷规则

1、由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一般在备课组长的组织下,由任课教师根据参考标准答案在学校指定地点流水阅卷。

2、试卷密封装订,在阅卷中不得擅自拆封试卷,不得查看学生姓名。

3、阅卷应遵照客观、公正的原则,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评分标准,给分有理,扣分有据。若确实试卷命题出现差错或科学性错误须修改评分标准,要先报告教务处,由教务处指定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和命题人共同协商确定。

4、阅卷完毕后,经复查、核分、登分并上传至年级组长电子档案后方可拆封试卷。拆封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分数,有不同意见或阅卷有误,须经阅卷教师同意或集体讨论后,方能集中到年级组长处更正。

5、成绩统计后,成绩由年级组长统一处理保管,上报教务备案,并分发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关于学生竞赛工作的意见(暂行)

学生竞赛可使部分学生在全面、和诣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发掘学生的禀赋和潜能,强化个性发展,尽快使优秀学生和学有特长学生脱颖而出,造就一大批出类拔萃的具有优良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国家栋梁,实现我校出名学生,扩大我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同时通过对学生竞赛辅导,可极大促进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因而做好学生竞赛工作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大事,为加强学生竞赛工作,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特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搞好全体学生义务教育的同时,对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更多的指导,促进其个性发展,培养、造就一批出类拔萃的优秀人才。在造就学生的同时成就教师,促使教师的专业素养得到更大提升。

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学科竞赛领导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主任、年级组长、各学科教研组长为组员。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2、各学科教研组成立竞赛教练工作小组,教研组组长兼任小组组长。教练相对固定,学校发正式骋书。人数较多的教研组要组成第二梯队的教练队伍。每年级由学校竞赛领导工作小组指定一名教练担任教练组长(或主教练),负责具体事务、制定辅导计划。

三、工作要求

1、树立信心、明确目标

虽然我校是新创办学校,总体生源质量一般,但其中肯定有智力超群的特殊优秀人才,关键在于发现、在于指导、在于培训。各学科要确立奋斗目标,要勇于竞争,事在人为,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一定能取得成效。逐步力争获奖人数在新北区各校中名列前茅。

2、积极参与、全面开花

参加竞赛辅导活动的学生,坚持“自愿、适合”的原则,各教练要立足全校,严格挑选、勇于举荐。奥赛项目的各学科都要派学生参赛,从初一开始选好苗子逐步培训,力争在竞赛中出成果。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批准的非奥赛类竞赛,各学科要开展相应的辅导活动,争取同样出成果。

3、制订计划、通力合作

竞赛辅导活动应加强计划性,各教研组应根据竞赛活动规律、特点、内容和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计划。必要时组长有权打破年级界限,调配教练支持该年级主教练工作。各教研组竞赛工作计划交教务处,并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场地等。

4、加强研究、提升水平

教练辅导的内容要相对固定,要认真钻研竞赛要求、命题特点及规律,要认真钻研所辅导专题的教学内容及教学规律,要成为该学科专题的、在全区乃至全全市的专家,在培养辅导学生的同时发展自我。学校将创造各种条件和机会支持教练的业务提高和进修,教练要结合自身特点,制订研究规划,争取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出成果并打出品牌。

向竞赛工作先进学校(如常外)学习,借鉴先进校经验,选择合适的辅导教材,没有合适的要加紧自编辅导教材。教练需要购买的辅导教材可提出申请,由学校负责报销。学生用辅导教材费用由学生自理,教研组可统一代购。

学校鼓励聘请有关专家教授来校讲座,先进学校优秀教练来帮助培训。教研组要将聘请意愿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实行,学校负责有关费用。

四、评价奖励

学校将通过全校职代会订竞赛奖励条例,现暂行下列奖励办法:

1、教师奖励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0元/人

1000元/人

500元/人

省级

500/人

300元/人

150元/人

市级

150元/人

80元/

50元/人

区级

50元/人

30元/人


注:⑴竞赛项目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

⑵奖金分配:主教练占90%,学生所在班相应学科任课教师占10%。

对教练的其它奖励方式:

⑴对辅导学生获大奖的教练,学校在评先、评优、评特、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

⑵学校对青年教练的进修和深造给予大力支持。

⑶对专题教练发表的专题研究论文,学校将另定奖金发。

2、学生奖励:

除获各级组委发放的荣誉证书,学校将通过校内外各种媒体进行宣传表彰。

凡获省级一等奖及其以上的,学校负责报销学生在整个竞赛期间的有关费用。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评先、评奖学金、推荐保送等方面优先。

五、其他

1、选手外出集训、考试,需经家长签字、校长室批准。带队教练要负责学生安全。

2、学生参赛报名费、外出培训费、车费、住宿费均有学生自我承担。

3、严格控制活动经费,使用经费前必须先报教务处和校长室,同意后方可按规定使用、报销。凡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或超支的,均教练自己承担。

4、其他未尽事项由校长室决定。


关于社团指导工作的意见(暂行)

学生社团是自发组织学生组织,由于初中生尚处于青少年时期,组织、活动能力尚不强,为加强学校社团工作,经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在搞好常规教育教学的同时,积极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业余活动,拓展视野,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提升综合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生社团由校团委总负责,少先队大队部协助,学生会具体负责。

每个学生社团必须至少有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由学生自行聘请,或由团委协助聘请。受聘教师要乐于接受聘请,并认真指导。

三、活动开展

1、社团成立。按《常州市滨江中学学生社团章程》第二章“社团的组建”进行。并填写有关表格,向校团委申请批准。

2、活动时间。原则上利用学生课余时间,若需利用休息日须提前向学校汇报,经校长室同意后方可活动。若活动时间与学校安排有冲突,必须服从学校安排。

3、活动地点。活动需要场所须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若活动地点在校外,须提前向校长室汇报,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前往。

4、活动内容。必须符合《常州市滨江中学学生社团章程》之规定。

5、活动经费。原则上学生自理。若确须学校承担,指导教师要提前向校长室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报销。

6、活动安全。指导教师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活动前要有充分考虑活动中是否有安全隐患,要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做好预案;若不能保证杜绝安全隐患,则要停止活动。若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将对指导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四、评价考核

1、每学年结束前,校团委要组织对学生社团进行考评,考评按学校《学生社团评估考核办法》实施。

2、在对学生社团考评的同时,要对指导教师进行考评,对获得优秀社团的指导教师,团委可向学校建议进行表彰,并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参考指标。

本意见未尽事宜由校长室决定。


关于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工作的意见(试行)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中重要组成部分,包含“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和社会服务、社会调查、参观访问以及军事训练等活动为实施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提出本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实施全面素质教育,通过综合活动课程和其他课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一代新人。

综合实践活动是新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学生能保持独立的持续探究的兴趣,获得参与研究、社会实践与服务学习的体验,发展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掌握基本实践与服务技能,学会分享、尊重与合作,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增强服务意识与奉献精神,具有关注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因而必须全校高度重视,寻求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切实实施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活动实施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总务主任、各年级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学生会主席为组员。

组织制定综合实践活动总方案和各学期实施计划,协调与家长委员会、社区有关部门机构的关系,确保综合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课程实施

1、制订计划

由教务处合同各年级组根据学校综合实践活动总方案研究商定每学期或每学年实施计划,报请领导小组批准。计划必须包含活动内容、时间、方式、地点、评价办法、安全预案等。

2、实施计划

由各年级组按照计划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培训教育。每次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礼仪、法制、活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要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明了活动目的、意义、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对教师进行指导技能、安全责任、组织规范等方面的教育。

与活动地点的单位联系协商,必要时必须前去踩点、具体了解,做好详细的活动计划,尤其要做好安全预案。如需使用车辆外出,必须是具有资质的正规运行公司,并报告区社会事业局批准。若有必要可寻求公安交通部门支持。

每次外出活动和军训前要提前通知家长,获得家长认可的学生方可参加。学生若因病或有健康隐患的,要劝阻参加。

若以班级、小组等形式的活动,各班级同样需制订详细计划(含安全预案),提前报告年级组长,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经班级、小组为形式的活动原则上只能在本镇内进行,若确实需要出本镇的,必须提前报告校长室,批准后方可进行。若私自出本镇活动的,不管是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都将该班班主任进行问责。

⑸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活动的,年级组长是第一责任人;以班级或小组进行活动的,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3、 总结评比

每次活动后,各班都要认真进行总结。学生个人都要撰写活动体会、调查报告、访问札记、参观感受等,各班利用班会时间进行交流、评比。要向学校推荐优秀美文、图片。

⑵各年级同样总结。评比,对表现优秀的班级、个人进行表彰。

⑶活动表现优异者,作为评选先进班级、先进个人的重要参考指标。

本意见未尽事宜由校长室决定。


关于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的规定

1、原则上学校不统一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各学科各年级各学期经备课组研究选择一本(册)教辅资料由学生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学校鼓励各教研组编写使用自编教辅资料。毕业年级或个别学科如有特殊需要,需经校长室批准后另定。所定教辅资料都必须来自正规渠道,且为正版

2、凡未经校长室审核批准自行订购教辅资料或从非正式渠道进的盗版书,经查实,一律由定购教师自己负责付费,并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学校按规定进行处理。

4、征订书款由年级组根据校长室批准签条统一代购,由各班收交后交年级组代办

5、凡在征订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回扣一律通过适当形式返回给学生。凡在订购资料过程中收受回扣者,一经查实,学校按规定将严肃处理;数额大者,由上级纪委或有关部门处理。


教室使用与管理办法

一、教室(含行政班教室、选修教室、实验室、社团活动室、学科专用教室、学科学习中心等)是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科学调配和使用教室,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除明确规定由相关教研组或部门管理外,所有教室均归教务处统一调度和管理。

三、总务处负责新增、改造教室所需桌椅、讲台、黑板、照明、投影等设备的采购、布置、维修等工作。

四、信息中心负责对教室多媒体设备、电子触摸屏等等进行检修和日常管理及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五、教务处协同保安、值周班级负责教室使用后的卫生检查、物品摆放等的检查工作。

六、各班负责除各自固定教室使用时的开、关门,及教室内各种设置保管安全和卫生其他教室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开门、关门及保管、安全和卫生

七、固定教室钥匙开学初由各班到总务处领取自领取钥匙之时起即开始承担其保管、安全、卫生等责任,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其它教室使用时,应提前告知管理者,由管理者开门、开窗,使用后使用者负责卫生清洁(或管理负责卫生清洁),任课教师是卫生清洁第一责任人,管理者负责检查设备的完好,并关好门窗

八、年级组协同保安、值周班级对教室门窗的关锁、教室使用后卫生状况等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班级常规管理检查评比范畴并定期公布至教研组。



















第六部分  综合管理制度

(一)体育常规管理制度

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一、体育教师

1、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初中《体育》课程标准,明确体育与健康教学的目的与任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年、学期和模块教学计划。

2、了解学生,深入钻研教材,在个人认真备课的基础上,加强集体备课,明确课堂教学的目的、任务和实施方法,设有教案不能上课。

3、根据备课计划,课前要布置好场地,准备好器材,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课上要重视安全保护工作。教师要以身作则,上课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4、课上既要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又要关怀、爱护学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体育任课教师是体育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不发生学生运动性伤害。

5、要做好体育委员、体育小组长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体育活动中作用。

6、体育课应实践为主,讲课要语言精炼、重点突出、动作示范正确,要保证足够时间让学生得到充分练习、锻炼。运动量和练习密度要适当,做到科学合理。课上要重视队列、队形训练和身体素质训练,室内课要加强体育基本理论知识的教学。

7、应按课程标准要求全面考核和评估学生体育成绩与身体素质。考核的时间、内容和标准要事前向学生公布。

8、课后应认真填写“课后记录”,注意积累学生有关体育发展资料,认真分析对比,不断改进教法,提高教学质量。

9、积极参加各级各项体育教研活动,积极开展组教研活动,有计划地相互听课,取长补短。认真学习体育理论,注意总结教学经验,每学期可确定一到两项专题重点研究,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二、学生

1、对教师要尊重、有礼貌,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请假必须履行手续。

2、上课时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衣袋内不装有碍活动和安全的杂物。

3、上课预备铃响后,要立即到指定地点站好队,由体育委员整队并严格执行课堂礼节。课结束前,必须整队,听取教师小结,不得擅自离开场地。

4、课前,体育委员、体育小组长应主动协助教师布置场地、器材,上课时应协助教师做好安全保护工作,课后协助收回器材。

5、上课时应按教师要求,认真完成准备动作和各项练习,不打折扣。

6、严格执行规定的安全措施,爱护场地、器材。


有关体育达标的工作意见

体育达标是学校重要的群体工作,是反映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素质的重要标志,全校师生必须高度重视。

1、要对学生进行“达标”重要性的教育,使每个学生都真正重视“达标”,并积极主动参加“达标”锻炼和测验。

2、为促使学生重视“达标”,“达标”成绩作为评定体育课程成绩的重要依据。

3、“达标”应与体育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紧密结合,体育教师要将“达标”的各项标准、规则、动作要领讲解给学生听,并指导学生掌握一定的技能技巧;在课外活动中,学生要练习、巩固、提高;个别项目不“达标”的要利用课外活动时间重点训练,争取“达标”。

4、每学期由体育教研组统一安排一次测验,对不及格者,给予补测。

5、测验工作要按规定、规则进行,计算成绩要准确,坚持实事求是,不马虎行事,杜绝单纯追求“达标”率而放宽标准。

6、全校“达标”率要达100%,优秀率争取25%。

7、班主任要关心本班的“达标”情况,做好体质较差学生的思想工作,积极锻炼,实现“达标”。

8、学校对在“达标”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教师、班主任给予奖励。


体育安全常规

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为确保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中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则

1、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经常开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枯燥说教,要有案例和实证。体育教师要介绍体育活动中安全保护措施和自我保护措施等,使学生重视体育活动安全和防范。

2、体育任课教师是体育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前,组织者要认真对有关场地、器材进行检查,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开展活动前一般都要作准备活动操。

4、课外活动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班主任、值日体育教师、体育委员要加强组织,反复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和纠正。

5、体育教研组和总务处每学期开学初、期中和期末都要对有关场地、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更换。

6、体育器材保管员要经常检查体育器材,有问题的器材要及时进行修理或淘汰,对有可能造成伤害事故的器材不能外借或使用。

7、对部分体育项目(如标枪、铁饼等)训练、比赛时,必须设置警戒线并配有值勤人员,否则不能进行。

8、学校对在体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对失责者,要追究责任,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大课间”有关规定



课外体育活动有关规定

1、所有同学在课外体育活动上课前提前到操场集中,服从体育老师统一安排和指挥,并由体育老师清点各班人数,不得不集中而直接到活动场地活动,否则以旷课论处。

2、如因事假不能按时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同学必须有班主任的证明;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同学必须提供校医或医院的病假证明材料(或班主任签字的证明材料)给负责课外体育活动的体育老师,请假学生必须留在班级,不得去其他地方;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同学,必须由班主任提前告知年级组长

3、在课外体育活动进行期间,学生必须在活动场地,不得去小店、食堂、班级或去其他地方,如查到以旷课论处。

4、学校将不定期组织进行课外体育活动检查。既查集合人数,也将进入班级巡查,如发现任何无故缺席课外体育活动的情况,都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的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并进行全校通报,扣除该班级的常规管理分。

5、学生借用器材,要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视情况进行赔偿;活动结束前要及时归还,不得任意延长,以免影响其他年级的课外体育活动

6、课外体育活动结束前需回到操场指定地点集合,等体育老师宣布散场时方可离场。


学校体育场馆使用有关规定

为了使学校体育运动场馆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发挥最有效、合理的功能,使得学校各项体育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使学生逐步养成自觉、自律的锻炼意识和习惯,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体育场地使用规定如下:

1、体育场地开放时间

①星期一~星期五:原则上只在体育课、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时才开放,中午原则上不开放,除学校因特殊情况批准下才开放。

②星期六:学生需到校开展体育活动,需提前向学校(年级组和体育组)           提出申请,批准同意后才开放。

2、体育活动的规定:

⑴学校教学日期间,全校各班学生一律按课表进行体育课、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不得擅自利用其它非体育活动时间进行体育活动。

⑵学校教学日期间,所有体育活动的器材一律由学校提供,学生不得自带器材进行活动,一旦发现所带器材,学校一律没收。

⑶学校教学日期间,所有学生不得在教学区以及教学区外围大道上进行各项体育活动。

⑷学校教学日期间,班级内或班与班之间组织的体育活动或联谊比赛,须提前二天以上向学校(年级组和体育组)申报,经批准后由学校体育教研组安排方可进行。

(二)卫生常规管理制度

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制度

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卫生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卫生方针的需要,是确保学生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通过课内和课外的卫生教育,传授卫生知识和进行良好卫生习惯的培养,使广大学生自己起来同疾病和不卫生的习惯作斗争,这对于预防和减少学生中某些常见病和多发病,保护身体健康,促进发育、增强体质,使广大学生有充沛的精力进行学习,在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都得到发展,为他们一生的健康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培养合格的人才具有重大意义。

1、全校性卫生知识广播讲座,每学期1-2次,由校医务室负责。各班根据具体情况,可临时组织有针对性的讲座或教育

2、卫生宣传教育:学校拔出专用板面、制作专用画板及在校园网上开辟专题栏用于卫生宣传,每学期出4-8期左右。可根据季节特点宣传预防季节性传染病和一些常见流行病;可针对学生一些常见病介绍治疗或预防知识;可针对一些不卫生习惯进行批评或危害分析;另外还可介绍青春期卫生、用眼卫生、饮食卫生、用脑卫生、心理卫生、远离毒品、自我急救等卫生知识;也可刊登学生学习、运用卫生知识的体会。学校板报和画板由医务室与红十字组织负责。

3同时负有“健康”教育教学的体育、生物学科,要根据课程纲要的要求,合理安排课时进行健康教育教学,不可任意去撤。要加强研究,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形式,提高学生兴趣,提高教育效果。

4、定期召开座谈会:⑴由教导处牵头,体育教研组、医务室具体组织,每学期进行2次以上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学校卫生工作、健康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⑵由教导处负责,班主任具体组织,每学期进行1次家长座谈会,对家长通报学校卫生教育情况,希望家长在家中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卫生教育,听取家长对学校卫生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5、利用红十字组织,培养各班卫生委员等卫生骨干,由他们经常检查班级卫生工作;指导同学正确做好眼保健操,矫治近视,检查视力;学习一些常见病防治和一般急救知识等。

6、通过卫生检查评比、卫生知识问卷抽查、红十字活动、卫生知识研究性学习等推动卫生健康教育和掌握卫生知识。

7、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学校心理辅导室除为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外,要定期进行对学生进行心理卫生讲座,定期对教师进行心理知识业务培训。

8、由医务室、团委联合负责组建卫生监督岗,每天对校园环境、班级卫生、食堂卫生眼保健操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月汇总通报一次,如遇突出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9、学校对卫生工作和宣传学习卫生知识有成效的个人和班级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给予批评并责令其改进。


卫生保健制度

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学校卫生保健制度。

一、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由学校卫生领导小组领导管理,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由教务处领导下的医务室作为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全体教职工都要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作息时间不任意加课和侵占学生休息和活动时间,合理安排教学进度,适当控制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鼓励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

三、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保证采光照明、课桌椅符合要求,提高学校绿化率。

四、加强对食品、饮用水要检查,加强对食堂、小买部等场所的卫生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饮食、饮水卫生。

五、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定期进行学生健康检查,对出现规律性问题,要研究解决对策,改进工作。

六、抓好学校健康教育,执行好学校《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制度》,运用广播、黑板报、画板、讲座、网络等形式,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对一般疾病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预防知识。

七、加强对传染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在传染病有漫延趋势前,由学校组织进行消毒预防。做好近视、寄生虫等群体疾病的防治工作。

八、加强责任制,建立健全的《卫生检查评估制度》,确保卫生保健工作富有成效。

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工作要求

第一条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二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三条  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四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五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六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七条  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八条  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卫生工作管理

第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四条  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七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八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第九条  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工作监督

第一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条  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条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奖励处罚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一条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二条  违反本条例卫生工作要求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  违反本条例卫生工作要求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第四条  违反本条例卫生工作要求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条  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条  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则

第一条 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二条 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工作要求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三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和一九八零年八月二十六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学生体质健康建档和体检制度

一、按上级主管行政部门要求和样式为每位学生建立体质健康卡。由校医务室具体负责。

二、按规定由教务处组织,定期对学生进行体质检查。

三、根据上级规定,到指定体检医院或机构负责体检。

四、体检医师应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入学生健康卡,书写规范,不得涂改。

五、体检后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统计情况上报校长室和上级有关部门。

六、检查发现学生有健康缺陷,及时告知家长,进一步诊疗,对因处理。

七、医务室按班级保管好学生健康卡,以备毕业时进入学生档案。

八、转入学生应催收健康卡,若无则应重新体检并建卡。

九、学生毕业时,健康卡随学生档案离开。


医务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二、定期做好学生体验和分析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研究并掌握学生体质的现状和变化规律,做好保健工作,促进学生身心正常发育,增进健康。

三、运用广播、黑板报、画板、讲座、网络等形式,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四、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如流感、砂眼、近视、寄生虫病等疾病的防治、矫治工作。

五、按规定,在上级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六、做好治疗学生一般性伤病的门诊工作,快速正确处理好急诊病例并及时负责护送去医院。

七、对学校环境、饮食、教学、体育、劳动和个人卫生等进行检查与监督。

八、管理好卫生室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建好台帐。药品按类存放,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标签、批号和失效期,变质或失效药不得使用。

九、组织指导好各班卫生委员开展班级卫生工作,在学生中组织开展红十字会活动。

指导教职工卫生保健,做好青年女教师生育的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

十、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十一、建立值班制度,不迟到、早退,不脱岗,有事向分管主任请假。


医务室门诊制度

一、门诊室保持整洁,就诊台、注射台、换药台、检查床分开。

二、学生不得随意要药,因病必须门诊,开出处方后方可配药。

三、注射必须一针一筒,防止交叉感染。师生自带针剂,必须随带注射卡,方给予注射,按规定不能代注射的药剂、药品标签不明的一律不可代注射。应备有急救药品,如遇过敏反应者要及时抢救。

四、严格无菌操作,换药、配药、注射分开操作。

五、配药时做到“两查一交代”:查处方或医嘱有无错误,查药品质量、剂量有无问题及是否有配伍禁忌;对用药者交代用法、注意事项。

六、学生突患急症或病情复杂,不能治疗者,必须及时转诊,送大医院,并做好记录。

七、学生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伤者,只作简单就诊,一律转外治疗,责任者承担费用。

八、保证每天门诊时间。


卫生检查评估制度

卫生检查评估工作由学校卫生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既重要专项检查,也纳入部门、年级组、教研组、班级综合评估考核,是评估部门、年级组、教研组、班级工作的重要指标。

一、责任制

学校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制,分片包干,每天早晚打扫二次,校园环境随时检查。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1、各责任区要实行轮流值日制,负责到人开学初就将卫生工作分工、落实到人,值日表上墙。

2、卫生委员、值日班长要认真负责每天卫生制度落实情况,不达标必须及时补救,并通报班主任。

3、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要认真负责每天卫生工作是否达到要求,督促落实。

、卫生要求:

1、全校师生要做到“五不五见”,五不:不乱丢瓜皮果壳及纸屑,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五见:见脏就扫,见尘就擦,见纸屑就拾,见四害就除,见乱就整理。

2室外卫生做到“六五洁,六无无垃圾、无乱砖、无杂草、无积水、无枯枝树叶、无纸屑;五洁:路面清洁,屋前屋后清洁,院内清洁,死角清洁,果壳箱清洁。

3、室内卫生做到“四无四净”,四无:无蜘蛛网,无灰尘,无墨迹,无鞋印;四净:地面墙壁干净,门窗玻璃干净,黑板、桌椅、讲台抽屉整齐干净垃圾篓痰盂天天清空干净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四不、四要”: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衣服、鞋袜无异味,勤整理;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包装纸,不随地吐痰,不吃不洁变质食物和不喝生水,不抽烟、喝酒;要爱护眼睛,要每日刷牙嗽口,要饭前便后洗手,要经常保持衣帽干净整洁。

4、食堂、小买部卫生按学校《食堂安全卫生制度》要求执行

检查

卫生检查每日由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并记录在案。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每月汇总发书面通报,学期学年总评。


学生视力保护制度

一、教师责任

1、板书字体要端正、清楚,大小适中,尽可能写在黑板中间。

2、上课时注意纠正学生听讲、看书、写字时不端正的姿势,要求学生写字、看书眼睛离书本30cm,连续用眼一小时左右要督促学生休息片刻。

3、学生眼保健操时间,与之相邻教学的任课要及时到位,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教师不得占用此时间用于教学,如发现违规者,学校将进行批评。

4、定期调换教室左右两旁学生坐位,防止斜视时间过长。根据学生视力变化,班主任要及时调整前后坐位。

5、班主任要把视力保护纳入班级体育卫生工作的内容里,督促学生做到“两要两不要”。

二、学生责任

1、要做到两要两不要:

两要:坐的姿势端正,写字、看书眼睛离书本30cm;读书、写字一小时休息片刻,或两眼远眺片刻。

两不要:光线过强或过弱下不要看书、写字;躺着、坐车、走路不要看书。

2、注意个人卫生,不用脏手揉眼,额前头发不超过眉毛。

3、认真做好眼保健操,按摩穴位要正确、用力要适中。如发现教师挤占眼保健操时间用于教学,卫生委员要及时提醒教师停止侵占。

4、学生视力下降后,要前去医院听取医生建议是否要佩带眼镜,如需佩带要及时到正规店购买眼镜佩带。


卫生值日有关规定

一、教室卫生规范

打扫时间:

1、早中晚各一次,分别在早读课前、午自习前及晚自习前。

2每周五下午第四节课全校大扫除(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另行通知)

具体要求:

1、桌椅按四组排列,讲台对着进门第三排放置。

2、讲台、课桌内外物品摆放整齐清洁;桌上、窗台上无饮水杯、饮料瓶等。

3、卫生工具(除拖把)放在教室进门第四排后墙角,扫把、簸箕、水桶、纸篓等依次摆放整齐;拖把挂放在楼层的洗手间内;可回收塑料品瓶与易拉罐等送至校园内的分类回收垃圾箱中。

4全天保持教室整洁,地面无纸屑、杂物。

5墙壁、窗台及电扇、空调等电器应保持干净、清洁;室内无蛛网。

6每次打扫,确保前后黑板槽无粉笔头和积尘。

7电教仪器妥善使用和保管,不使用时应按要求放置到位,不乱接用电器。

8教室布置体现班级文化特色,积极内容,健康向上。

9门窗玻璃清洁,不乱张贴、涂画等;篮球、足球等不得带入教室内。

10整班离开教室时务必关闭所有电器、关锁好门窗(如大课间、体育课时)。

二、大、小包干区卫生规范

打扫时间:早中各一次,分别在早读课前、午自习前。

具体要求:

1、打扫务必认真周到,不遗漏。达到学校提出的“六无五洁”要求(六无无垃圾、无乱砖、无杂草、无积水、无枯枝树叶、无纸屑;五洁:路面清洁,屋前屋后清洁,院内清洁,死角清洁,果壳箱清洁)。

2、如遇风雨天气,待下雨停息时要及时将落叶尽量扫除。

3、值日生必须全天做好大小包干区保洁工作。



关于推进创建“绿色学校”的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如何处理与环境友好而确保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党中央和全国人民日益关注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特别新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要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有着育人责任的学校,有必要将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学校重要工作之一来加以认真抓好,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强化可持续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建设的整体性活动中,引导教师、学生关注环境问题,让青少年在受教育、学知识、长身体的同时,树立热爱大自然、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和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懂得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的基本理念;学会如何从自己开始,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并带动了教师和学生的家庭、再通过家庭带动了社区、通过社区又带动公民更广泛地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使环境教育成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

二、建章立制

(一)建立组织

1、成立创建绿色中学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长:张耀奇     

成员:

2、学科教学渗透规划、实施推进组

组长:(教务处主任)

成员:(地理教研组长、生物教研组长、化学教研组长、政治教研组长等)

3、学生教育工作组

组长:(德育处主任或年级组长)

成员:(班主任)

4、宣传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美术教师等)

5、学校环境创建组

组长:(总务主任)

成员:

(二)健全制度

1、确立创建绿色学校的工作目标

2、在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中将绿色学校作为重要工作明确列出。

3、制定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定期检查。

4、建立全校性的节水、节电、节约纸张、节约粮食等的管理制度。

5、明确为“三无(无噪声、无烟尘、无固体废弃物)”学校。

6、定期总结,评估奖惩,保全资料。

三、宣传培训

1、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校委会例会、教职工会、学生大会、班团会、国旗下的讲话、宣传橱窗、电子屏幕、演讲比赛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向师生宣传环保典型事迹,好经验,好作法等,使全校师生人人懂环保知识,人人爱护环境。做到宣传教育活动人人皆知,深入人心。使全校广大师生明确“绿色学校”的内涵及其创建意义,提高了广大师生对“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组织学习

利用教职工例会,带领广大教职工学习十八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以及有关文件,通过集体学习,增强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广大教师认识到认识环境教育是关系子孙后代的千秋大业,必须抓紧抓好。学习环境保护科普知识,了解当今世界及我国的环境状况。让全体教师认识到现在的生态危机,环境污染的严重性,从而产生保护地球的意识。同时,也为教师将环保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打下了了理论与情感基础。

3、开展竞答

在师生中开展绿色学校知识问答活动印发了绿色学校知识问答材料,对师生进行系统的“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教育。把传播环境知识,提高学生环境意识,促进环境基础教育作为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优化校园

1、营造绿色校园

学校按照“美化、净化、亮化”的总体要求,进行校园环境建设,做到了乔木、灌木、草皮错落有致,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对教学楼进行美化,在教学楼各层走廊的墙面上,布置精致的名言警句以及班风班训和心理健康等知识标语,使师生随时随地都能受到感染和熏陶,成了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学校所有建筑材料全部符合环保要求,师生所用台桌和其他用品也符合环保标准。在厕所设计时特别将洗手池的下水道与小便池相通,利用洗手水冲洗便池。学校的许多场所都考虑综合利用,从而渗透了节约意识的教育。

2、整治周边环境

重视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积极配合镇综治办、公安、工商等部门,杜绝学校周围出现游戏厅、网吧及其它不健康文化场所;加强交通、饮食卫生的预防和控制,坚决消除校园周围的一切不安全隐患,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严管环境卫生

在校园卫生环境的管理上,坚持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制度化、量管化。制定了《学校卫生检查评比细则》,教室、各功能室和办公室等场所定期消毒。为各个班级划分卫生保洁区,落实责任制,每天由指定班级学生打扫,部分区域则由专人负责清扫,要求各班班委设专职的卫生委员,各班卫生区内无卫生死角,教室内外墙壁、卫生区处的墙壁无乱写乱画现象及其他脏痕。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整洁、窗明几净。年级组每天对各年级各班教室、卫生区进行量化打分,并以此为依据每周评比出各年级的“卫生先进班级”,卫生评比也是评选学校文明班集体的重要依据。

4、抓好个人卫生

学校重视学生的个人卫生工作,制定了《中学生个人卫生基本标准》,要求学生衣着整洁,不留长发、怪发,勤剪指甲,勤洗手等,年级组和学生会不定期进行学生个人卫生仪容仪表抽查,以促进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学校校医对学生适时进行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教育,提高了同学们的防病意识。并每学期协同社区卫生院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为每一位学生建立了健康档案。学校注重抓好学生的两操及用眼卫生,使他们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做好视力检查和防近工作,严格控制近视率。在公共场合要求学生认真做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破坏绿化及设施,不损坏公物”,通过提高个人卫生水平,带动公共卫生提高。

五、加强教育

1、开齐健康和环境教育课程

教务处按上级规定每学期安排健康和环境教育课课时,做到了有教师、有教材、有教学计划、有课时、有教案、有考评、有总结,保证学生环境保护教育应知应会。相关教师通过互联网、图书收集绿色环保教育材料,利用丰富的环境污染与保护的案例,结合同学们身边的事例,撰写教育方案,让同学们从课程走向生活,用课程的知识分析生活中的环境现象,解决环境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环保兴趣小组活动,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寓教于乐,将环保教育融入游戏、活动之中。同时利用寒暑假,给学生布置环保方面的综合实践性作业。

2、充分挖掘各学科中的环境教育内涵。

积极发动教师有机、有度、有量、有效的把学科基础课作为达成环教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制订教学目标时,根据教材内容的特点挖掘环教的因素,创设各种有利于环教的情景,形成师生之间、生生之间以及师生与环境之间的多向联系,带动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可持续发展观,培养学生环保意识与和谐相处的能力。通过这些有意识地把环境教育有机渗透在各学科的教学中,使学生的环保意识在学习中得到潜移默化。

3、探索开发校本课程《绿色伴我行》

为把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推向深入,结合我校实际,组建了《绿色伴我行》校本课程开发小组,并尽快实施。利用环保局在我校设置的PM2.5检测点,邀请环保专家来校进行讲座,普及环保知识。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学习,如常州自来水取水站等,了解自来水的净化过程,明白自来水的来之不易。

六、积极践行

团委、少先队、各年级组、各班级要私分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创造性地开展各种有意义的环保活动。同学们有的清理草坪中的垃圾,有的为花草浇水,有的清理周边张贴物,使学校和周边环境时时保持清洁、卫生。开展我为世界添色彩——养一盆花、种一棵树活动,我心中的绿色学校征文活动、我为低碳做贡献活动、建立班级垃圾分类回收袋等。积极开展“寻找身边的环保使者”活动,学生不随便乱丢、乱倒、乱画、不大声喧哗,自觉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开展“光盘”行动,努力减少用餐中的浪费。开展“一张纸献爱心”活动,在提升学生循环利用意识的同时增强学生关爱弱者的情怀。开展“爱鸟、护鸟”活动,要求学生不伤害、不食用应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学校开展演讲比赛、艺术节的活动中,渗透着环境教育,使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在潜意识中得到不断地加强。

在组织好学校各种环保活动的同时,要将环保意识积极向师生家庭、社区辐射。定期组织参与社区环保宣传公益活动,在假期中组织环保督察小分队,对违法污染现象进行举报。通过学校师生带动家庭、再通过家庭带动社区,让环保意识和行动广泛展开。

    本实施方案经校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如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需补充完善,同样需经校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电教常规管理制度

办公室计算机(及路由器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对学校计算机(及路由器等)的管理,更大的发挥学校现有软硬件资源的作用,更好的方便教师使用信息技术的设施,制定对计算机(及路由器等)的管理暂行办法。

1.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的计算机(及路由器等)是学校的财产,全体干部和教职员工都要爱护。

2.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的计算机(及路由器等)由主任、组长全面负责,并作为责任人主管计算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全面管理工作。可设管理员1人,具体负责硬件、软件财产的管理,经常做好维护、保养、整洁工作,如有问题,及时向学校信息技术组汇报,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未经本校信息技术组同意,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计算机的设置和配置,不得盗用他人的信息配置上网,盗用造成网络冲突和故障的一律严查。

4.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查阅、复制、传播色情、赌博、暴力、迷信等不健康的内容、图片;不得利用电子邮件、留言板、聊天室、发送有害信息。工作时间不得在网上打扑克、下棋、炒股、聊天,也不随便收听、收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音乐、电影和电视节目。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5.严禁使用计算机在互联网上访问不健康信息、浏览不健康网站;不得利用办公计算机在各论坛上发表任何不当言论;不得利用网络披露他人隐私或进行人身攻击;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6.责任人和管理员如在计算机网络上发现有碍学校声誉的不健康信息时有义务及时阻止并上报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及时采取措施销毁。

7.各点管理员,还应经常关心查、杀毒。并对本部门、本年级组、本教研组的网页进行信息处理、及时整理和上传更新信息。责任人应经常督查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8.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的计算机(及路由器等),只供教师教育教学用,教师子女一般不得使用上述计算机(及路由器等)

9.如因教工个人原因损坏计算机(及路由器等)设备的,则按规定进行赔偿。管理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与优秀教研组评比挂钩。校行政可依据实际情况,对使用效率极低或违规使用计算机的教研组给与警告。


电教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电化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⒈落实人员,建立组织,明确职责,构建学校的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电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

⒉制定学期电教工作计划、近期规划,总结交流电教工作经验,检查督促电教工作的深入开展,表彰先进,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⒊加强业务学习,组织落实对全体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激励教师运用现代媒体深入教学、深化教改的积极性。

⒋以身作则,自觉开展电化教育,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积极推行教育技术课题实验研究。

⒌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电教经费的落实,不断完善电教硬件、软件设施。

⒍管好、用好电教硬件、软件,落实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学校电教人员工作职责

⒈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努力贯彻各项电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落实各项工作计划。

⒉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电教业务,深入教学实际、开展电化教育研究,组织总结交流电教经验。

⒊精心维护、保养电教设备、设施,切实执行操作规范,实行科学管理,提高设备使用率,保持设备完好状态。

⒋严格按照要求管好用好软件资料,注意加速资料的周转,提高使用效益。

⒌具体负责对全体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及时为教师收集、购置、编制、提供开展教育教学所需的各种电教教材、资料,主动、热情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⒍及时向校长反馈电教信息,汇报工作情况,争取领导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三、班级电教设备等的管理规定

⒈配备到班级的电教设备,应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⒉班级电教课代表负责电教设备的日常管理(防尘、关锁等),及时填写使用情况登记表。

⒊电教课代表要认真学习电教知识,做好维护保管工作, 协助老师进行电化教育。

⒋电教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要及时切断电源,送信息技术组处理。

⒌注意防火、防盗,若电教设备是被人为损坏的,当事人要按有关规定赔偿。

⒍学期结束后,班主任将电教设备清查后交还学校信息技术组管理。

四、电教设备等的管理制度

⒈所有的电教设备均要建立技术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登记,并装订成册。设备附件亦应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保证配套使用。

⒉加强对电教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霉、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⒊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严禁带故障运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随便拆卸,应及时报告电教专职人员统一处理。

⒋凡领用的设备应及时登记,领用人不能按期归还,亦应及时返回,学期结束时所有借出设备应归还集中保管。领用人如将设备损坏,应视具体情况,作赔偿处理。

⒌设备一律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校长书面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电教资料管理制度

⒈各类软件教材应实行科学管理、分类放置、摆放整齐、规范编目、方便检索。要十分注意防热、防火、防潮、防尘、防压、防污染霉变、防虫蛀损坏。

⒉软件教材应本着积极收集、编制、开发、引进的原则,不断丰富完善,保证教育教学需要。未经省主管部门推荐的不得进入课堂使用。

⒊软件教材目录印发各教研组或全体教师。常规软件教材分配到年级或由任课教师保管,方便使用。每学期收发一次,登记验收。其他软件教材使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如果发现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⒋严格软件管理,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但不得随便外借。

⒌有版权的软件教材严禁复制。

六、多功能综合媒体教室(电化教室)管理制度

⒈电化教室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充分使用,备加爱护。

⒉电化教室内的所有设备,应定位放置,统一编号,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要经常保持教室内设备的整洁。

⒊因教育教学需要使用本室时,必须先与信息技术组联系,经同意安排后方可使用。如因其他需要使用本室时,必须报请校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⒋管理人员每天应按要求填写使用情况登记册。电教设备要定期保养,并做好保养和维修记录。

⒌管理人员每天早晨应先接通电源、检查电路情况、开窗换气,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下班前应切断电源。

⒍电化教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到本室上课,要保持室内整洁、安静,听从任课老师的管理、指导,不得随意翻动室内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七、计算机室管理规则

⒈计算机室的装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之一,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备加爱护。

⒉室内所有设备要按统一要求编号定位,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⒊要保持室内整洁,师生进入计算机室应换鞋或加鞋套,按指定座位就坐,未经任课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机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⒋开机前应先查看电源是否可靠驳接、计算机设备是否完好齐全以及登记册上前一次使用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明确责任。

⒌上机操作严格按程序进行。遇有问题应请示教师指导,发生故障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切断电源。电源切断后,至少间歇一分钟方可再接通,严禁连续接通和断开。全用结束后,要按程序关机, 并认真填写使用情况登记册,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⒍不得在机上摆放物品,切忌让细小物件落入机器缝隙内。严禁随意搬动机器、打开机盖以及接插各种电缆。

⒎注意磁盘维护,不可折叠、污染。学生上机,人手一盘,统一编号,统一管理,专人使用,不可携出。严禁将其他外来磁盘带入机房使用,以防病毒侵入。

⒏设备要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并责任到人。如有损坏,除及时维修外,还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如属人为事故,要照价赔偿。

八、语言实验室管理规则

⒈语言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充分使用。

⒉语言实验室设备应统一编号,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⒊要保持室内整洁,师生进入语言实验室应换鞋或穿鞋套,按指定座位就坐。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⒋按要求每天填写语言实验室管理手册,记载每天设备使用和运行情况,做好交接工作。

⒌爱护语言设备,听从教师指导,严格按规程操作,不得使用伪劣磁带。

⒍设备要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并责任到人。设备如有损坏,除及时维修外,还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如属人为事故,要照价赔偿。

⒎注意安全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

九、广播电视教育系统管理规则

⒈校园广播系统、卫星电视教育系统、闭路电视教育系统(含演播室)等广电设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备加爱护,不挪他用。

⒉室内所有设备要按统一要求编号定位,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室内设备安装应科学有序。

⒊要保持室内整洁。师生经允许方可进入各专业用房,进机房时应换鞋或加鞋套。专业用房内严禁吸烟或携入无关物品。

⒋卫星地面接收节目必须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收录,严禁擅自转星收转境外节目或收视非教育电视节目。 收转播出的广电节目要讲究思想性、教学性、知识性、艺术性。

⒌加强对广电设备的检查、维修,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始终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杜绝发生事故。 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 应及时报告电教人员或学校领导统一处理。若发生人为事故,必须严肃查处。

⒍各项广电设备一律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 须经校长书面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微机房管理条例

一、准备工作:

1、进入机房前要洗净双手;

2、要穿上鞋套(不准用塑料袋代替)才能进入机房;

3、不得将食品、杂物带进机房;

4、对号入座,学号与机号相对应;

5、不准擅自打开机房总电源开关;未经老师许可,不准擅自开机;严禁调换附设(键盘、鼠标、耳机等);

二、 上机操作:

1、开机后必须认真验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老师。

2、必须严格按照上机操作规程,在老师指导之下进行操作;

3、不准修改、删除CMOS设置和系统配置文件;

4、不准修改Windows窗口界面,不准设置屏幕保护程序和口令。

5、不准随意在硬盘上建立子目录和文件,只能在老师指定的路径下存放文件。

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严禁将自备光盘和软盘带进机房安装或拷贝文件,一经发现予以没收。教学所需磁盘、U盘由老师统一编号,统一管理,专人使用,不可携出。

7、上机时不准大声喧哗,来回跑动。

三、结束工作:

1、 上机结束后应按关机程序关闭机器,并填写好登记簿;

2、 整理好机桌,排好课凳。

3、 课代表应协助老师检查门、窗的关锁和电源的关闭。

4、 课后不得滞留在机房。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除上信息技术课之外,原则上学生不可自主进入微机房,若因学生特殊需要(如信息技术竞赛训练等),须向信息技术组申请,经同意后在教练(或微机教师)陪同下进入机房使用相关设备。

2、在竞赛训练等使用微机过程中,学生不可玩游戏,不可上网聊天、看影视片、听歌、放音乐等,若一经发现,综合素质评定降一等

3、在竞赛训练等使用微机过程中,学生不可自带光盘、U盘等,一经发现没收、销毁,综合素质评定降一等

4、任何人不准在机房中使用大功力电器设备和明火,不允许在机房中做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吃东西、聊天等),一经发现,综合素质评定降一等第。

5、使用机房要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由使用班级或竞赛训练组负责当日使用的机房清洁卫生,责任教师负责督促完成。若使用后造成机房脏、乱、差,又不及时清洁整改,责任教师通知值日班级扣除班级评分,并报告年级组通报批评。


演播室及闭路电视系统使用规则

1、演播室的设备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非使用人员严禁乱动,否则要负一切责任。

2、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乱丢污物,保持室内经常性清洁。

3、凡使用演播室及闭路电视系统者,应提前天通知信息中心组,预约登记,以便协调安排。

4、在实时转播时,各班级教师组织好学生,由电教课代表负责打开班内电视机,选择预先确定的频道,适度调节音量,做好收看准备。

5、在组织学生收看时,教师不应离开教室,要维持好教学秩序,保持室内安静。

6、各种摄录设备应按要求操作,以保证起到为教育教学服务的目的。摄录设备不外借。

7、每次使用完毕要对所用设备进一次严格检查,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

8、对所用各种设备在使用完后应全部关机、断电,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9、演播室及班级闭路电视等设备由各责任人负责,保证完好,学校定期由校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多媒体教室(及报告厅)使用规定

多媒体电教室(及报告厅)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设施之一,为了确保教学设备的完好,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1、多媒体教室(及报告厅)设备只用于需要使用多媒体投影设备进行教育教学的各种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教师必须先通过操作培训和课件制作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使用多媒体教室(及报告厅)设备。在多媒体教室(及报告厅)上课的教师需提前一天向信息中心申请,协调安排并组织实施。

2、上课前老师应对室内多媒体教室(及报告厅)设备进行了解,掌握最基本的操作方法。

3、爱护多媒体教学设备,遵循设备的操作规程,恰当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充分发挥其作用。

4、严禁不会使用的学生操作或使用电教室的各种电教设备。使用结束应负责卫生清理,关好控制台并切断电源。

5、课后应关掉设备电源开关,并整理好设备,清理室内卫生,关好电灯、电扇、门窗后离开。

6、管理人员对多媒体教室(及报告厅)设备全面负责,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设备拿出,若确实需要在本室外使用,需经管理人员认可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干预。


信息技术设备有关财产的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方便全校教师使用信息技术的设施设备,各类的软件资源,进一步规范信息中心财产的管理,更大的发挥现有软硬件资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信息技术设备的所有财产由信息技术组组长全面负责,设总管理员1人,具体负责硬件、软件的财产帐目,设协管员若干人,负责各室财产。

    2.根据分工,协管员各自管理相应的一部分,认真做好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登记,如有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

    3.各室协管员每学期结束时,需向总管理员汇报,并核对财物是否齐全。

    4.其他教师使用机房上课,应该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经过信息技术组长同意。

    5.教师借用笔记本电脑电教资料需认真填写借用登记,并注明借用的期限,爱护资料,做到及时归还。出借人员要负责检查验收,保证完好,若发现损坏要借用者负责赔偿。

    6.非正常损坏信息技术的财产,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进行行政处罚。

    7.贵重信息技术设备原则上不外借,若确须外借要经校长同意


电教器材保养维修制度

1、电教器材是国家的财产,管好电教器材是电教管理人员的职责。电教器材的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每件器材的管理责任都落实到人。

2、电教器材要保持清洁,所有器材一律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不得随意挪动要摆放整齐,方便查找、取用。根据器材的有关要求,分别采取防火、防尘、防磁、防锈、防盗措施。

3、建立完善的器材帐目,所购器材应及时入帐,帐目清楚,每学期进行一次帐、物清点核对,做到帐、物、卡相符。

4、器材使用完毕,要及时盖好器材防尘盖布,定期进行擦拭、调整、清洗等维护保养。环境卫生要尽可能清洁无尘。不经常使用的设备要定期清洁、通电测试,以保证设备处在良好状态。

5、电教室钥匙实行严格管理,不得随处丢放,确保电教器材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负责,经常查看门窗、水电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教学的需要,保障器材的安全。

6、常规电教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检修或报修,并填写检修记录。

6、高技术贵重器材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尽快维修,以保证教学需要。

7、对所有器材,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保养、维修。

电教器材使用借还制度

1、电教器材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为保障设备的使用寿命,避免不应有的损坏,较贵重的设备由电教室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不准外借,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2、定位使用的电教器材不得随意带出,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本校教职工可以借用一般的电教器材,经管理人员同意,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带出。

3、在使用设备前,应了解设备的性能、规格及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不得盲目乱动,以免损坏。

4、一般电教器材借出使用中,由借用人员负责保管,不得将电教器材挪作私用,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拆卸和改造,用完后及时交还,如有损坏应告知管理人员处理。

5、严格借用和归还手续,坚持对发放和归还设备的检验制度,临时借用电教器材,借期一般不应超过一周。

6、造成电教器材损坏时,按电教器材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7、外单位借用本校器材,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批示,向部门领导汇报,并办理必要的借用手续方法借出,损坏赔偿。贵重物品专人专用的,随人使用或助用,不借用。

电教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1、电教器材是国家的财产,是学校开展现代化教学的物质保障,任何使用者都有爱护电教器材的义务。

2、为避免不应有的损坏,使用者在使用器材前必须了解清楚器材的使用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不得盲目操作、随意乱动,避免不应有的损坏。

3、所借电教器材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送交管理人员处理登记。

4、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器材损坏,应照价赔偿或赔偿维修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报请学校领导研究处理。

5、对故意损坏电教器材的,由损坏人加倍赔偿,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6、电教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器材的完好。

7、所借软件,用完及时交回,不得擅自涂改、更改软件内容,否则照价赔偿。

8、教师在使用录课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设施时,应教育好学生服从指挥,不随便乱动设备,如有损坏按照学校损坏公物赔偿制度处理。


(四)智慧校园网管理制度

智慧校园网络管理暂行规定

一、使用本校智慧校园网(以下简称:校网)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任何个人不得利用校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学校利益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符合精神文明要求的信息;不得利用电子邮件、留言板、聊天室、发送有害信息;不得下载、传播有害信息和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内容、图片、游戏、视频等;不得利用校网进行诈骗、盗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校网由学校实行统一管理、分层定点负责。信息技术组校网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各堂馆室、各班级各自的资源进行管理,系统管理员对网络各子系统进行管理。

    四、校网管理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学校声誉的不健康信息时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网管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网络管理工作。

    五、各部门、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各堂馆室、各班级要指定网络终端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整理工作,并对本单位内用户进行信息处理、定期杀毒和网络安全方面的辅导。负责网络终端设备(计算机、读卡机、路由器等)的保养,如发现损坏,一要追责,二要及时请求维修,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能正常工作状态。

    六、未经本校信息技术组同意,各部门、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各堂馆室、各班级一律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和网络终端设备。

    七、各部门、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各堂馆室、各班级负责人和终端管理员要经常督促用户做好电脑及相关设备的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责任人,定期清理检查。如因用户个人原因损坏电脑设备的,则按规定进行赔偿。

八、本校信息技术组各部门、各年级组、各教研组、各堂馆室、各班级要做好校网建设和使用情况的各项台帐资料,严格进行规范化管理,发挥校网功能和提高使用率。

九、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查阅超越权限的信息,按权限共享信息资源校网中所有信息(除公开的外)未经校长室同意,一律不准向外泄露,凡私自贩卖信息(如师生个人信息等),一经发现学校将作出严肃行政处分,达到刑事责任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任何人不得使用校网从事攻击其他网络的活动;不得使用校网盗取其他网络信息的活动;不得使用校网从事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购物、聊天、游戏、视频等),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分,达到刑事责任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终端管理员不准使用未经信息技术组同意的软件(如盗版软件、黑客软件、非正规杀毒软件等)。负责本“单位”信息资源的开发、整理和上传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十二、全校教职工既有共享校网信息资源的权利(权限内),又有充实校网信息资源的义务,要及时将学校规定要上传的信息上传,也可将自己的教科研成果等通过终端管理员上传,使更多的教师分享,充分发挥校网的效益,使校网的智慧得到提升。

十三、加强个人、班级主页、年级主页、教研组主页、部门主页、博客、QQ群、微信群管理,个人由个人负责,主页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群由群主负责。对于在网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相关信息。

十四、校网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由校长室领导领导,及时,果断地处理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和校网的正常运行

十五、学校设立优秀管理奖、优秀使用奖、优秀主页奖、贡献智慧奖等奖项,定期评比奖励。


网络管理中心管理条例

1、网络管理中心(信息技术组兼)是学校重要的现代化教学设施,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充分使用,备加爱护

2、网络管理中心内所有设备要按统一要求编号定位,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3、中心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智慧校园网络管理暂行管理规定》。

4、要保持室内整洁,工作人员进入网络管理中心应换鞋或加鞋套,严禁吸烟或携入无关物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5、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管理人员每天应按要求填写使用情况登记册,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并做好保养和维护记录。确保网络高效运行。

6、注意安全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注意防尘、防潮、防计算机病毒。切实加强防火、防盗,并责任到人,杜绝发生事故。

7、校园网又是学校重要的政治思想宣传阵地,网站信息的发布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的审批,必须体现思想性、教学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接入Internet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严禁利用Internet网传播不健康、反动信息。

8、各项网络设备一律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须经校长书面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校园网络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智慧校园网络(以下简称校网)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我校智慧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网设施、信息安全危害师生思想和学校声誉等有关的突发事件。

第二条 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确保学校有关设施、信息安全和学校声誉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常州滨江中学校网上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第二章 组织指挥和职责任务

第五条
学校成立智慧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是统一领导全校信息网络工作,全面负责学校信息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三章 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第六条 处置措施
  处置的基本措施分突发事件预防与突发事件处理两种情况:
  (一)事件预防:领导小组及信息中心要预先对网络安全预报体系进行建设,开展突发事件调查,实时监测网络运行状况。

加强网络监控。信息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监测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测和管理,发现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处理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建立健校园突发事件上报制度,保障突发性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在向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还应向新北区公安局计算机信息安全监察处报告。

二)事件处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判定突发事件危害等级,并立即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第七条 处置程序

(一)发现情况
  学校信息中心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校网信息系统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每周访问记录的备份和60天访问日志保存工作,以保障最先发现并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

(二)预案启动

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预案的处置程序。
  (三)应急处置方法

突发事件发生时,首先应区分事件是自然因素危害还是人为破坏,根据这两种情况把应急处置方法分为两个流程。

流程一:当发生的事件为自然因素危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流程二:当人为(病毒、黑客等)破坏的事件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与破坏来源相关的网络物理链路,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网络设备(服务器、交换机)。查询网络日志,查找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病毒传播:针对这种现象,要及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性质、采用的端口,然后关闭相应的端口,在网上公布病毒特征以及防御方法。

2.入侵:对于网络入侵,首先要判断入侵的来源,区分外网与内网。入侵来自外网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时关闭入侵的端口,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访问,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断开网络连接的方法。入侵来自内网的,查清入侵来源,如IP地址、上网帐号等信息,同时断开对应的交换机端口。然后针对入侵方法建设或更新入侵检测设备。

3.信息被篡改:这种情况,要求一经发现马上断开相应的信息上网链接,并尽快恢复。

4.网络故障:一旦发现,可根据相应工作流程尽快排除。

5、出现不正常(黄色有害、反动、谣言)信息和内容:及时删除,同时追查来源。

6.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四)情况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时,一方面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同时需要判定灾害的级别,首先向领导小组汇报。在大型突发事件发生时,除了向领导小组报告外,还应同时向新北区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处汇报。普通级别的突发事件,可以只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事件处置结束的时间,以后如何防范类似事件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发布预警

事件发生时,可根据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特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警而学校信息网络还没有出现突发事件,除了在技术上进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学校网络用户发布预警。
  (六)预案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突发事件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领导小组宣布突发事件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同时预案终止。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事件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自然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第八条 人员保障

重视人员的建设与保障,确保信息中心的人员值班,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人员在岗与战斗力。

第九条 技术保障

重视学校网络的建设和更新,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稳定与安全,以及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条 日常宣传

    加强全学校网络信息用户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校园网用户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事件发生后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和有效。


网络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规定

为了监管好学校智慧校园网络上的信息,我校严格执行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学校给每台公有计算机和每位教师的笔记本计算机分配一个IP地址,使每部门(或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堂馆室)和每位教师只能用这个IP在校内上网,发布信息。

2、学校给上述每台计算机一个IP地址的同时,都相应分配一个信息发布的唯一的帐号,并且在服务器上严格设定每个帐号的操作权限。

3、学校师生通过网络在校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通过校网安全系统的检测,健康合理的信息予以发布。

4、学校将在信息服务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发布者的IP地址。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5、学生在学校上网,进行登记,以便查询。



















(五实验室常规管理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要擅动仪器。

二、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手册及课本有关内容,充分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方法,并事先检查实验器材、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并填写实验登记册。在准备工作就绪后再开始实验。

三、实验时,必须听从实验老师的指导,做到操作正确、步骤科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切忌草率从事。

四、实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请示老师协助解决。

五、爱护仪器、设备、材料,一切仪器、材料未经实验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组的仪器、材料。

六、认真、独立地分析实验结果,据实填写实验报告。

七、实验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实验器材并摆放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放好桌椅,经实验老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八、如遇意外事故,应沉着、镇静,及时报告老师,妥善处理。


数字实验室(DIS)实验守则

一、进入DIS实验室必须换上干净的鞋或鞋套,保持服饰干净整洁,不带食品、水等进入。

二、按老师指定的座位上机,不得高声言谈,四处走动。座位上禁止乱刻乱画。

三、DIS设备及电脑应按老师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进行非学习内容的操作。

四、未经老师许可,不得私自带光盘或其它存储设备在微机上进行违规操作。

五、在实验室内不得乱插拔电源线,不得频繁开启电脑电源开关(POWER键),不随意复位(RESET键)。严禁在电脑通电状态下拔插各种设备插件。

六、在学习期间,如有机器冒烟、异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关机,老师报告,等待处理。

七、上机前要仔细检查座位及仪器设备,认真填写实验登记簿。如遇缺漏、损坏等,要立即老师报告,损坏责任为上一次上机者,否则一经查出即为当时上机者。自己损坏的要主动报告,承担责任并赔偿。

八、下课时要仔细检查座位,收拾好物品,不得乱丢废物,按次序离开实验室。


仪器室、实验室安全和卫生制度

一、仪器室、实验室门窗应及时关锁。贵重仪器与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二、每日下班前应对室内所有水电设施进行检查,使之处于关闭状态,确保安全。

三、仪器室、实验室均应放置灭火器材,灭火机应保持完好、定期更换药剂,以防事故发生。

四、实验室、仪器室必须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做到窗明几净。

五、仪器橱窗、实验桌凳放置整齐,表面光洁,厨内仪器分类存放,登记卡片定位,仪器井然有序。


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厨,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必须设置专室、专厨,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由移交双方交接,主管领导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教学仪器赔偿制度

一、凡属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仪器损坏,可免于赔偿,但必须向主管领导汇报,按相关手续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二、实验教师(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损坏易损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要如实填写仪器损坏单。对无法修复的仪器可作报损处理,凡属违章操作或其它失责事故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行实验时,如有仪器人为损坏,应登记造册,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赔偿款应上缴学校入帐。

四、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除低值易耗品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价值在800元以上的,由实验教师(员)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计财、装备部门审批、处理。


化学实验室药品及危险品管理制度

1.化学药品储藏室应设在避光的地方,房间干燥、阴凉、通风,室内应备有灭火装置。

2.存放保管应注意安全,定期检查易燃易爆药品,防止失火、中毒、爆炸、风化、潮湿、曝光等,一般按试剂特点分类存放。

3.化学危险品要放置在专柜中保存,双锁,钥匙要两人保管。领取化学危险品必须两人同时到场才可发放。

4.化学药品储藏室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5.化学药品储藏室内必须断绝一切火种,严禁吸烟。

6.严格安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设备须经常检查,保持完好,做到有备无患。

7.管理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关闭门窗,切断所有电源。

















(六图书馆常规管理制度

书刊借还管理制度

一、师生需持本人借阅证入馆借阅书刊资料。

二、借书必须使用代书板,不借书刊资料必须放回原位。

三、阅览室的工具书、当月(最新)期刊、报纸等资料仅可在馆内阅览,不得外借。

四、爱护书籍,不损坏书标、条形码。不在书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章赔偿。

五、借书权限:

教职工最多可借书10本(册),学生最多可借书3(册)

教职工借书期限90天,学生借书期限30天,若有超期图书必须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后方可再借。

、遗失图书,可买相同书替代或以原价的3倍赔偿。

七、学生休学、转学、毕业,教职工调离,必须归还所借书刊。

师生自带物品放入指定地点,尤其不能携带零食进入图书馆各室;要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安静与整洁。


学生阅览室(含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入本室阅览。

2、读者自带物品请放入指定地点。本室内的书刊严禁携出室外。

3、每次限借一本图书或杂志。阅完后仍放回原处。

4、爱护书刊和室内设施,请勿污损。

5、保持室内整洁、安静,文明阅览,注意公共卫生。

6、阅览结束,请把椅子放回原处。


教师资料(阅览)室管理制度

1、资料室是供全校教师备课或查阅资料和小型教研活动的处所,不做他用。

2、资料室书刊资料只供在室内查阅,不得携出室外,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可短期借用,但需在指定期限内归还。

3、资料复印,有本室工作人员办理。

4、严禁私自剪裁,夹带读物离室。

5、资料用完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6、教师资料室电脑,只供检索和网络查询,不可作他用。

7、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书刊赔偿、注销管理规定

1、读者借阅本馆书刊,对图书、期刊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情况发生必须赔偿。

2、赔偿方法:

(1)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

(2)以书刊原价赔偿。

3、注销范围:

(1)陈旧、失去使用价值、复本过多、长期不流通、内容重复、破损严重残破无法修复、过时的书刊。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后需有发票作证。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削减固定资产账,使账、物相符。


声像与电子资源、资料使用与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声像与电子资源。及时办理新增声像与电子资源的入库手续。

2、对入库音声像与电子资源分编加工,科学典藏管理。

3、注意声像与电子资源的日常防尘、防潮、防磁、防火工作。

4、教工每人每次限借音像资料5盒,借期为30天。到期主动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以一次为限)。

5、教工调离本校,在离校前应主动将所借声像与电子资源还清。

6、爱护声像与电子资源,如借用后损坏、遗失,按第7条赔偿。

7、声像与电子资源损坏、遗失,按原价三倍赔偿,成套声像与电子资源遗失其中一盒,按全套声像与电子资源原价赔偿。


电子(数字)阅览室管理使用制度

1、学生必须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批条和本人图书借阅证(或胸卡)方可使用电脑。

2、进入电子(数字)阅览室应按指定机号或位置入座,保持安静,遵守纪律,听从管理员安排。

3、室内其它设备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准擅自启动。严禁自带软盘、U盘等存贮拷贝设备入室。爱护机器和附件,不准私自删除或输入其它程序。

4、不准私带游戏软件上机玩乐,一经发现,除没收软件外,按学校规定处罚。上网阅览不得访问不健康网站,严禁利用电脑玩游戏、聊天等与做网页和查资料无关的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取消电子阅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报教务处作相关处理。

5、操作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6、、文明操作,严禁在室内抽烟、用餐、吃零食,不乱丢纸屑,保持室内安静,注意清洁卫生。

7、操作完毕,应按规定程序关机,填写好记录本,将椅子排放整齐,经管理员检查后方能离开。


图书馆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1、图书馆主机房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上机操作、移动设备。

2、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维护,经常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上机操作的人员、学生图书服务员需经过培训。

4、外来软盘、U盘等存贮、拷贝设备不得上机使用,经常做好计算机清除病毒的工作。

5、建立图书馆设备使用、维修、故障原因、故障处理办法的工作台帐。

6、图书馆内各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除尘工作。做好防尘、防磁、防潮、防蛀、防病毒、防火、防盗工作。


领书办法

一、教师

开学初教师可以到图书馆领用本学科本年级的教材、教参、教辅用书各一本,由备课组长签字统一领取;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需要可以领取其它年级的教材各一套,供备课组集体参考使用;

其它情况下领取教学用书,教师可以征得校领导同意,凭校长的批条到图书馆阅览室领取。

二、学生

开学初学生可以领取一本学年(学期)的教材及配套辅助用书,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带领若干同学集中到图书馆领取,并签字。

学生若遗失课本或辅助用书,可自行前去图书馆申请购买。若图书馆暂无相应书籍时,通过图书馆代邮或学生自行外买解决。










(七食堂常规管理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采用社会化运行模式,为确保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总务处、工会、校医、教工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堂管理,日常管理由总务处主任负责(或由食堂事务长具体负责)

2、承包单位必须有相应经营资质,学校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选用,并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承包合同,如有违反承包合同,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权力。

3、承包单位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意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本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做好食堂各项工作。

4、承包单位接受校膳管会的监督和总务处主任管理,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5、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含毒测试、备份制度》,采购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对食品及时测试。

7、食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8、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及《食堂职工个人卫生制度》,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9、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10、增强消防、用电、用气、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11、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食堂安全卫生制度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挂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制度:

一、食堂环境要整体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划片块分工、包干负责。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面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4、仓库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5、环境卫生要做到“四定”:定人,⑵定位,⑶定时,⑷定质;划块分工包干负责。

二、食堂设备要洁净无毒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必须使用正规厂商生产的洗涤剂、消毒剂。消毒后的消毒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2、保洁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擦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用蒸气消毒。

    3、砧板、刀具要生熟分开使用,使用后要消毒再存放好。

三、从业人员要健康卫生

1、所有食堂人员均要持两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2、从业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四、食品卫生要确保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大宗食品采购时要签订协议并索取相关证件。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框摆放。

3、加工时用具要消毒过。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5、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⑵食物与杂物隔离;⑶成品与半成品隔离;⑷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五、管理监督要严格有力

1、学校总务处、膳管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3、定时对食堂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4、对食堂卫生采取两套人马监督:一是学校组织师生不定期督查;二是在食堂负责人组织下进行互相督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并扣取一定考核分。


食堂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应作好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作好“四勤”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清洗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戴好口罩。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6、在离开食堂或进入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衣帽,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8、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9、本制度由承包单位负责随时检查,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膳管委定期检查,发现违反本制度,膳管委有权对承包单位进行处罚的权利。


食品采购、验收、含毒测试、备份制度

一、采购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来源、价格、金额及保质期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二、验收

1、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承包方)和食堂事务长(校方)两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来源、价格、金额及保质期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2、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三、含毒测试

1、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等进行含毒测试,每次作好相应的记录。

2、因测试原因(或玩忽职守),造成食物中毒,根据情节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备份

1、所有食品(生、熟)原材料经测试后,由学校指定人员负责留样,留样检测数量不少于150克封闭冷藏留存48小时并记录。

2、留存物品任何人不得动换,以备后期检测使用。若发现有人擅自动换,视情节轻重,由承包方、校方及至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学生就餐办法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进行用餐。

2、在食堂用餐的学生,要自觉排队,有序地进食堂就餐,服从教师食堂人员和值日学生的管理。用餐时不准高声喧哗、起哄、敲碗等,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3、讲究卫生,不随地吐杂物,不随意吐痰,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对剩菜剩饭必须倒在指定桶内,用餐后的餐具放入指定的袋内,确保食堂教室清洁卫生。

4、勤俭节约,珍惜每分钱,爱惜每粒粮食。学校倡导“光盘”行动。

5、养成卫生习惯,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不吃生、坏等不卫生的食物。

6、爱护公物,维护食堂教室的一切设施,不随意在餐桌课桌上刻划,不得将餐具带出食堂或教室。

7、不随意挪用他人餐具,严防病菌交替传染,确保身体健康。


食堂管理奖罚细则

学校食堂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落实食堂管理,调动食堂承包经营者的积极性,规范食堂承包经营者的工作行为,使广大师生安全用餐,吃饱吃好,在《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基础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学校食堂管理奖罚细则》。具体如下:

一、对于在经营过程中,学校师生满意度高的经营单位,在承包期结束后,如有续签协议的意愿,学校优先考虑。

二、在接受检查过程中,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多次表扬的经营单位,如有续签协议的意愿,学校优先考虑。

三、在平时学校的检查中,如有以下情况发生,作相应的经济处罚:

1、食堂工作人员上岗进入操作间,未戴口罩者,每人次扣10元人民币。

2、食堂工作人员上岗进入操作间,未戴手套者,每人次扣10元人民币。

3、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在操作间吸烟者,每人次扣20元。

4、食堂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学校规定未明码标价,发现一次扣人民币50元。

5、食堂经营者违反学校规定,提前开窗营业并收取现金,发现一次扣人民币100元。

6、食堂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经营者未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经校方提醒后还未及时整改,视情况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

7、违反学校《食堂安全卫生制度》《食品采购、验收、含毒测试、备份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及终止承包经营权。


食堂膳食管理委会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学校对食堂的管理,不断提高食堂为教育、为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膳食卫生、安全,特成立膳理委员,并制定工作职责。

一、组织:

学校食堂膳管会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有总务处,工会、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总务处主任

组员:(食堂事务长、工会副主席、教务处主任、各年级组长、校医、学生代表

二、职责:

    1、代表全校广大师生参与食堂民主管理,加强食堂与师生的双向信息沟通。

    2、定期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对食堂的安全、质量、价格、来源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3、适时进行市场菜价调查,与本校食堂所采购的菜进行对比。

    4、经常听取和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膳管会会议进行专题性研究,监督食堂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

    5、监督检查食堂膳食卫生、用具卫生、室内外地面门窗炊事员个人卫生。

    6、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评价,参与对食堂工作考核。

    7、建立工作记录台帐制和计划总结制。

















(八档案常规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 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1、凡属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党委管理的干部档案,由党委组织处集中保管,其他干部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2、死亡干部的档案,按干部管理范围,由本单位保管。保管五年后,可归入本单位文书档案永久保管。

    3、干部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给新的单位。

    干部辞职、自动离职、被辞退后,未就业的,其档案仍由原单位保管,另就业的,其档案转至有关单位或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保管。

在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建立各种管理工作台帐,严格登记手续,定期进行整理,严密保管,确保干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干部档案的工作接受上级组织部门的检查指导。对上级下发和本单位形成的有关工作文件、资料要注意积累,妥善保管。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征得上级部门同意并做好移交工作。


人事档案安全保卫制度

一、为保管干部档案学校设立档案室,实行档案室与阅档室分设,并配置铁制档案箱存放干部档案。建立阅档监督制度,防止失密泄密。

二、干部档案室和档案箱,有学校办公室明确专人管理,钥匙由专管人员使用。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续。

三、电子化档案用专用计算机,不与校园网或互联网相连接。开机密码只有专管人员掌握,任何人不得自私开机查阅档案。查阅和复制档案时,不使用非专管人员的U盘或电子器件,防止引入病毒。

四、严禁在库房和阅档室内吸烟和生火,存放易引鼠入室的食物和易燃易爆物品,档案室要备有消防器材、温度计和樟脑精等,要保持清洁通风,以达到防盗、防火、防潮、防晒、防蛀的要求。

、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干部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拒不交出或者利用私自保存的档案材料整人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干部档案是党的重要机密,干部档案室是机要重地。非管理人员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室。

、管理干部档案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档案或泄露干部档案内容。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要经常检查库房坚固情况和防范设施。下班前档案要入库并检查门窗开闭情况。

、严禁用普通电话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的材料。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人事档案利用制度

须严格履行利用干部档案审批手续,外单位人员凡要借阅档案,需由相当县级及县级以上单位出具阅档介绍信,并注明利用理由和要求,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利用。

干部档案原则上不借出,如因特殊需要,须经区局主管干部部门领导同         意,办理借阅手续,规定归还日期后方可借出。未经领导同意,不得转借和复制,用后应及时归。

任何干部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材料。

查阅干部档案时,要注意爱护档案材料,严禁拆散、涂改、圈划、加批、折叠、抽换和损坏档案材料。

干部档案材料,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摘抄,不得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抄录的材料,要细致校对,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

阅档时,严格禁止在档案材料附近吸烟、喝水等,以免损坏、污染档案材料。

非党员领导干部要查阅干部档案,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查阅干部档案的人员必须是中共党员的规定执行。 如因工作需要了解下属干部情况时,可由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掌握,酌情介绍所要了解的情况,或将干部的简历、学识、德才以及工作实情等方面的情况摘录提供。


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制度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都可以直接相互转递干部档案。上级组织部门需要提交的干部信息统计表(电子稿),应通过规定的电子通道转送。

转递干部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转递手续,填写有关台帐,必须经过严格密封,以机密件通过机要交通传递,不得以平信、挂号、包裹等公开邮寄,不得交干部本人自带。

干部档案转出前,学校办公室必须认真清理和整理,按“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所列项目详细登记,写清转出原因,以便利接收单位及时处理。

接收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执者,转出单位要进行查询,以防丢失。

干部档案要随着干部调动及时转递。管理档案部门要将干部档案及时转递给新的主管单位,新的主管单位也应及时向该干部原主管、协管单位催要干部档案,防止产生“有档无人”、“有人无档”的现象。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为了使干部档案能反映干部的历史全貌、德才情况和现实表现等情况,需要经常地、有计划地收集与补充新的档案材料,着重收集反映干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知识水平、工作实绩等材料,充实干部档案内容。

按规定填写的干部履历表、自传等;

对干部的现实表现或培训学习的鉴定材料;

干部的考核、考绩、考察材料,大中专生的实习和技术鉴定、业务评定材料。

学历、学业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党籍、军龄的调查证明和入党、入团及出国时的政审材料;

入党、入团以及加入民主党派材料;

被授予奖励或获得荣誉称号的表彰材料等;

受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和上级批复、调查报告、以及甄别平反决定等;

干部的任免呈报表、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党代会、人代会等代表登记表、出国人员、调整工资、定级、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

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人事档案鉴别、归档、整理、销毁制度

对收集补充的干部档案材料,要严格把好“入口关”,应逐份进行鉴别,严格审核,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得归入档案。

凡内容不实、字迹不清,不能反映甚至歪曲干部历史面貌、德才情况和现实表现的材料,不能归档。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书写的材料,也不能归档。

凡对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均不得归入干部档案。

凡在考核、审查、处理干部过程中形成的报告、结论、决定草稿,谈话记录、会议记录、重复的和无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调查、汇报提纲,均不要归入干部档案,有的可存入文书档案。

凡结婚证、离婚证、大中专生的报到证、毕业证、学生证、来往信件等材料,都不能归干部档案。

凡需要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有的材料手续不完备的都要经盖章签字后方能存入本人档案。

不应归档的材料,分别情况进行处理。该销毁的材料,须详细登记。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处理。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领导不得擅自销毁干部档案材料。


人事档案检查核对统计制度

坚持对所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核对。检查干部档案数与干部人数是否一致;检查干部人事档案保护措施是否健全;检查核对借出档案是否逾期归还;检查核对干部人事档案索引与所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有无出入。

坚持对转出转进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历次职务变动是否都及时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整理装订的档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及时与转出档案单位联系,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干部人事档案质量。

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台账登记制度,按照干部档案索引干部档案、干部卡片、干部名册“四统一”要求,做好日常工作每年年度检查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每年年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四统一”工作、查阅借阅、出具证明、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等情况的汇总统计。


档案室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定期检查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性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非专业人员严禁拆装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计算机出现故障应请专业人员进行排除,不得擅自处理,以保证档案数据的完整性。

二、上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自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各自的操作密码要严格保密,定期更换,未经授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库。非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档案室专用计算机。

三、及时对计算机内各数据库进行数据备份,以确保意外事故发生时,能进行数据恢复。

四、原则上档案室计算机不与校园网和互联网相连。若确实因需要相连,必须有正版可靠的防火墙等安全设置,防止黑客侵入。

五、及时更新计算机防病毒软件,定期对档案室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消杀,确保数据的安全。

六、档案室专用计算机禁止使用来路不明的软件和其他非工作用软件。

七、保持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整洁,操作计算机时禁止吃零食等。


档案借阅制度

一、借阅档案者,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按所要查阅的内容,由档案专管员负责查找,禁止查阅人员自行翻找。

    二、本人员查阅重要档案,需经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关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给予查阅。 查阅会计档案,要有本财务人员陪同。

    三、档案材料未经分管领导许可不得外借,借出的档案要限期归还,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摘录、翻印,确因需要摘录、 翻印的必须经领导批准。

    四、查阅人员必须爱护档案材料,不得在案卷上涂改、圈点、 划线、以及拆换、裁剪等有损档案的行为。

    五、档案归还时,档案员必须认真检查案卷有否缺损等情况, 并及时做好借阅注销登记。

    六、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查阅、 借阅档案者必须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写明利用目的和效果。


档案统计、鉴定、销毁制度

    一、对档案的收进、保管、利用、移出及时做好统计工作, 按时填报档案室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 必须按保管期限表判定保管期限,确保案卷质量。

    三、凡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材料, 应由鉴定小组重新鉴定其保存价值,提出存销意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

    四、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应编造清册,审批手续完备后, 指定二个以上监销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保密制度

    一、严格遵守《保密法》,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维护档案资料的安全。

    二、文件及时收发、登记,机要文件妥善保管,随阅随送, 防止文件遗失。

    三、传阅文件严格按传阅范围、规定进行,不准横传, 阅文者注意保密,不得将文件带入家中或公共场所。

    四、严格借阅档案制度,对不符合手续者一律不予借阅。 复制、摘抄、公布档案,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五、凡涉及秘密事项的,不在普通电话、信件、电报中传递, 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 不该记录的不记录。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本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各职能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由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后交档案员立卷归档,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保留文件资料。

    二、凡属归档范围内的文件、资料,要按时收集、整理, 做到日清月洁,随时归卷,在次年第一季度整理完毕。其中:会议、 案件形成的材料须及时归卷,基建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立即组卷。档案要保持成套性和完整性。

    三、学校每年形成的档案,根据年度──问题的方法进行分类、鉴定、组卷、编目、排列和科学的保管。

    四、凡属归档的文件要符合文件体例格式和书写标准,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或纯蓝墨水,一律用蓝黑或碳素墨水。

    五、为了便于对档案的查找利用,可编制备查案卷, 以减少对正本档案的磨损。

六、本档案室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档案专管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 并对本形成的各部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努力学习档案理论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争取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支持。

    三、归档材料要做到准确、完整齐全,分类组卷合理, 保证案卷质量符合要求。

    四、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认真编制、完善检索工具, 做到查阅迅速准确。

    五、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对库存案卷心中有数,出入有据。

    六、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销毁制度, 对超过保管期限和重复文件要销毁的应造清册,经本机关领导批准后, 签字见证方可销毁。

    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不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

    八、坚持做好库房的“八防”工作,措施落实,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为确保安全,防止泄密,非档案专管员不得擅自入内。

    二、档案库房是存放本档案资料的专用库房, 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有损档案资料的物品。

    三、库房内必须清洁卫生,要有防光、防盗、防潮、防高温、 防火、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及时更换驱虫药物, 定期检查电器设备消防器材等设施,保证安全可靠实用。

    四、库房里柜橱要按类、按序编号排列整齐,便于通风顺畅。

    五、档案专管员每天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检查、 记录并采取措施使库房温湿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六、对库房里的档案资料做到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安全制度与应急预案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的安全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校长(全面负责)

副组长: 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


员:总务处主任(具体分管)、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年级组长、团委书记、消防安全员、保安队长、物业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责任分工

1
全面主持学校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第一责任人)。

2、副组长 :协助组长做好全面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总责,是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

3、部门、年级组负责人按所分管的职责范围分别负分管领导责任和直接主管领导责任。

4、各堂馆室负责人是所管范围的安全具体责任人。

5、各教研组组长是本组安全具体责任人。

6、上课教师是该节课的安全具体责任人。

7、班主任是各班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8、各种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该项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9、学校保卫人员和门卫人员是学校校园、周边治安管理以及校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1、全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校或师生人身财物行为而不及时报告、制止或逃离现场,造成或扩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岗位责任人[部门(含堂馆室)负责人、班主任、上课老师、校门责任人等]擅离岗位、私自调停课、私自放假、提前放学、滞留学生等或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失踪、溺水等校内外伤害或财物损失的。

3、教职工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学生不同程度伤害的。

4、水电管理责任人应经常检查电路、水电设施等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线路、电器不及时维修,被检查到或造成安全事故的。

5、实验室所用的危险物品,保管人员没有妥善保管丢失、被盗而造成其它安全伤害事故的。

6、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应经常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学生中出现各类传染病,集体发热等病症不及时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态扩大的。

7、体育课、课外活动,学生实验操作等实践性强的各类活动,有关老师不事先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不注意学生动向而引发人身伤害或仪器损坏的。

8、教职工在保管、使用学校物品、设备(如借阅图书,使用录音机、信息技术设备等)时均应确保财产安全,因疏忽大意或操作失当而引起的财产设备的遗失、失窃或损坏。

9、凡违反上述规定而因此造成学校声誉财物和师生人身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经行政研究,给予通报批评、按责任划分追究相关责任人一定比例的经济责任、年内不评优晋级、后果严重的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办法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是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能力配合。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由安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主动联系辖区内的派出所、工商、城管、文化监管部门共同抓好校园周边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由于学校地处新建乡镇部分学生住所离校较远,在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人身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护卫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学校领导审阅签字并报区社会事业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查。

5、每次活动都要制订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的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班级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时通报家长。

2、学生上课期间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向班主任或上课教师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可外出。班主任及相关老师必须保证学生安全。

3、班级建立班主任与监护人的联系渠道,以保障学生安全信息的畅通。

4、学生生病或者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5、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

6、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7、要按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信息资料。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到常州市药业公司采购,不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对,预防接种专业人员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化,学校领导及教师有责任对接种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区社会事业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不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7、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织学生体检。


消防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两套班子一套人马。管理职能部门为总务处。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处室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特殊岗位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特殊岗位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学校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处室,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应查看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部门处室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教学和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教学和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处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处室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处室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处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含电焊等)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总务处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安全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学校组织部分教职员工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师生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教师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校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人员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用水、用电、用气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保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空调机、脱排油烟机等设备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任何部门处室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八、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食堂油烟管道要定期清除油污,定期更换用气输送管,总务处组织检查并会同各部门处室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用气场所必须执行“火息气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气场所,必须关闭气阀总开关。


校内安全定期巡检、报告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力争做到有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平安。

一、巡检责职

1、校舍、水电、消防等安全巡检由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由总务处负责。

2、学校卫生安全巡检由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食堂、小买部由膳管委负责。

3、巡检要按时、按项检查,校舍、水电、消防等安全巡检每月一次,不得漏检;食堂、小买部卫生每周一次,并不定期抽查每次检查都必须态度严肃认真,记录及时。

二、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用水,电路、电器设备、消防设施要完好无损

4、学校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5、对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田径场主席台上的楼梯、走廊、防护栏进行安全排查

6、食堂的食品和校内超市出售的食品的来源、是否符合卫生进行检查。

7、对巡检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作出相应处理,如雨天路滑要设置警示标志等。

8、发现存在责任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同时上报学校校长室

三、每学期至少一次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和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保安员岗位职责


门禁管理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进出校门应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机动车减速慢性,非机动车下车推行,并遵循学生优先的原则。

二、在校学生应佩戴胸卡进出校门,自行车、电动车一律推行。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学生需班主任或有关部门开具出门证明,并在门卫处登记,方可外出。

三、来访人员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主动告知受访者姓名和所在部门,门卫与受访者取得联系、来访者在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后方能进入校园;访问结束后,须将受访者签名单交门卫,方可离校。

四、来访家长原则上按来访人员规定执行。给学生送物品一律存放于学校门卫,并做好相应的登记手续,由门卫电话告学生班主任转达学生,由学生凭胸卡到门卫领取。

五、社会服务人员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自觉服从管理,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六、在校人员的车辆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车辆进出、停放的管理规定》。

七、外来车辆、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禁止入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得到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校办公室)同意后,方可驶入校园,并服从门卫和接待部门的指挥,按要求停放。

八、社会推销人员谢绝入内。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作出问责、通报批评及相应经济处罚等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学校将作出批评、班内检查、通报批评、警告及扣除相应班级常规评比分等处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外来人员,保安可拒绝其入校,如强行入校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报警,由公安管理部门作出处理。



关于车辆进出、停放的管理办法

为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校教职工机动车凭学校发放的出入证进校门,进出校门减速慢性;非机动下车推行,电动车低速滑行,并遵循学生先行原则,礼让学生,校园内禁止鸣响喇叭,进校后按规定路线行驶按规定位置停泊,不得将车辆停放在道路、楼道、食堂前等非规定停泊的地方。

二、学生车辆进出校门一律下车推行,自觉粘贴本校学生车辆号牌,按学校规定区域有序整齐停放。

三、上级领导部门来访车辆,由校办公室接待引导停车。

来校参观、开会或借用学校场所举行活动的车辆,应经学校办公室批准,方可入校,学校安排人员指挥按规定地点停放。

、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学生因伤因病需入校接送,需经医务室开具证明,并经校办公室同意方可入校。

社会化服务部门车辆一律在上午  8:00—8:40 ;下午  1:30—200时间段方可入校,进出时须服从人员的管理和相关检查,严禁携带危险品和可疑物品,一律不得进入教学区内,违者视情节轻重对相应在校服务单位予以罚款。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的顺利开展,迅速处置校园侵害案件及火灾等突发事件,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对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危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突发事件是指发生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事件和火灾、地震、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流行等事件。

一、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结构

(一)指挥机构

1.领导小组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其他校领导)

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级组长等)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开展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关安全预案的培训、演习,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及自救能力。

(3)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照预案要求,配齐、配足安全设施设备,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有序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影响和损失降低最低程度。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处置队伍

1.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

组长:(校分管领导)

成员:(办公室主任、总务处主任、年级组长等)

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类别,执行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由本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现场指挥,按照预案要求,全面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总务处主任)

成员:(总务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类别,执行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确保处置紧急事件的设备及物资的供应,负责联系医院、对伤员及时救治或进行抢救;安排好全校师生生活、学习等工作,保证学校水电供应正常。

3.警戒疏散工作组

组长:(校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成员:(办公室和教务处主任、各年级组长、各班级班主任)

工作职责:根据紧急事件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负责在校内设置警戒区,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处置工作秩序,引导师生撤离危险区域,稳定师生情绪;严格控制进出校门人员及车辆,劝阻围观人员离开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配合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工作。

4.善后处置工作组

组长:(校分管领导)

成员:(办公室和教务处主任、各年级组长

工作职责:根据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协调相关部门, 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处,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排解释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的进展情况,负责善后工作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二、发生校园侵害事件处置预案

按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分工开展工作。

1.紧急事件的第一发现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或拨打“110”报警电话或“120”救护电话,并上报上级相关领导和部门。

2.确定事件性质后,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立即下达指令。

3.事件处置组根据指令开展下列工作:
    ⑴及时达到事发地点,控制事态发展;

⑵救护救治受伤师生;

⑶配合公安部门制止不法分子的侵害行为;

⑷保护现场,保留物证;

⑸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了解事件发生的真实情况。

4.后勤保障组根据指令开展下列工作:

⑴联系医院及救护车辆,保证受伤师生得到及时救治;

⑵指挥保安队员带齐防护装备,准备接应处置组的行动。

⑶做好校内水电供应系统的保护工作。

5.警戒疏散组根据指令开展下列工作:

⑴及时设置警戒线,制止围观人员进入发事区域;

⑵指挥现场周围师生快速疏散,防止造成新的伤害;

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⑷控制校门口人员与车辆的出入,维持校内的秩序,协助处置工作组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6.善后工作组根据指令开展下列工作:

⑴协助处置工作组迅速确认伤者、死者的身份,并尽快通知死伤人员家属;

⑵妥善安排处理事件所需的车辆,安置死伤人员家属的住宿,安抚家属的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件开展处理工作;

⑷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通报善后工作进展情况。

三、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在学校突然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学校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开展工作。

1.火警的第一发现人,及时向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视实际情况发布指令。

2.火警发现人按组长指令向“119”报警,报警内容为:“常州滨江中学,位于XXX号,某部位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

3.事件处理组根据指令开展下列工作:

⑴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成员携带消防器材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⑵消防车到来之后,配合消防人员做好扑救和辅助工作;

⑶救助受伤员;

4.后勤保障组根据指令开展一列工作;

⑴迅速关闭相关电源,防止火情蔓延;

⑵迅速派员至主要路口,引导消防人员及时达到火灾地点;

⑶组织运送灭火器材,保障灭火抢险的物质需要;

⑷保障校内水电的正常供应。

5.警戒疏散组根据指令开展下列工作;

⑴按年级、班级迅速组织学生撤离危险区域;

⑵及时设置警戒线,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区域;

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⑷控制校门口人员与车辆的出入,维持校内的秩序,协助处置工作组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6.善后工作组根据指令开展下列工作:

⑴协助处置工作组迅速确认伤者、死者的身份,并尽快通知死伤人员家属;

⑵妥善安排处理事件所需的车辆,安置死伤人员家属的住宿,安抚家属的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件开展处理工作;

⑷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通报善后工作进展情况。

四、发生地震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地震应急预案

第一条  编制目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地震应急工作,确保地震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条  编制依据。根据《常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常州市教育局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三条  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加强协作、整体联动”的工作原则,保证学校及时、准确、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疏散和自救互救等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 适用范围。预案适用于本校应对突发地震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 启动条件。我市及周边地区发生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第六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等应急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校长)            副组长:(校分管领导)

成  员:(校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团委书记、 总务处各主任、校医务负责人、各年级组

1、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应急意识和学校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2、执行上级有关指示、批示,服从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

3、在接到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组织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4、震后,负责指挥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调度学校的应急疏散、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和物资配备;

5、及时调查、统计和上报震后人员伤亡等灾情;

6、负责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组  长:(校办公室主任)

成  员:(校团委书记或副书记、总务处主任)

1、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2、制定和定期修订校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

3、具体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组织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5、承担地震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以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等职责;

6、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7、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负责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疏散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教务处主任)

成  员:(各年级组组长班主任和所有上课教师

1、以谁上课谁负责和方便疏散为原则,负责组织师生震时就近避震;利用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快速疏散

2、编制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各年级各班疏散路线图,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

3、妥善安置生活必须食品(吃、穿、住、用)等工作;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5、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演练。



(四)抢险救灾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总务主任

成  员:校医、总务处工作人员、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1、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师生;

2、抢救重要财产、重要档案等;

3、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4、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5、负责预防和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

(五)安全保卫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分管后勤校领导    副组长:总务处主任

成  员:学校相关工作人员,保安人员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2、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

(六)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录(略)

第七条  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包括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日常值班、灾情报告、应急检查与演练等地震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人员疏散、报警、指挥以及现场抢险等各项应急处置程序,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抓不懈。

第八条  应急准备。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认真做好以下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修订学校预案,并组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工具等装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

2、学校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和载体宣传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应急疏散、逃生途径和方法等地震安全知识,并向师生发放地震安全知识手册。

3、应急疏散组要制定并让全校师生熟悉应急疏散方案、疏散路线、疏散场地和避难场所,并在学校公共区域显示应急疏散路线图。


  4、抢险救灾组定期进行训练和演练,熟悉预案,明确职责,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

5、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6、出现地震谣传时,校办公室、团委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稳定。

7、加强对地震应急所需要的药品等物资的储备管理,预案启动后,应急物资由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用。

第十条  应急演习。学校经常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每年定期开展1-2次综合性地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学校师生地震应急意识和在地震应急状态下的应变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  临震应急反应。学校接到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校区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1、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趋势,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随时了解、掌握地震动态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通报。

3、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应急措施,落实应急通讯、抢险救援等设备、物资。

4、督促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并排除水、火、电、暖设施和危险建筑物等安全隐患。

5、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6、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第十二条  震时应急反应。地震发生后,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师生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学校与上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部门、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2、人员疏散。应急疏散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师生按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3、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校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4、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校内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5、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学校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教育行政部门。

7、应急响应终止。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第十三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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