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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滨江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20   点击:   来源:本站来源   作者:孙娟


常州市滨江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在党支部和校长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教育及教学任务,努力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构建和谐校园,把我校办成区域内高质量、现代化、有特色的知名学校。

教代会要做到:当家作主,知无不言;分析时弊,积极建议;维护纪律,认真监督;一分为二,公正评价;下情上达,疏通渠道;协调关系,增强团结。

教代会职责:

1.听取校长工会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对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它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由校长提出办学方向和理念,讨论和通过教职工岗位责任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公布施行。

3.审议和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4.建立定期评议管理人员的制度,根据其任聘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董事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5、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教代会,学校大事通过教代会。

6、教代会前积极做好筹备工作,教代会后收齐材料,及时上报教育工会和学校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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