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新社委[2003]1号)精神,现就做好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1、学校在编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2、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围绕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要求见考核登记表。我校的细化标准如下:
1、思想觉悟高,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工作态度端正,识大体,顾大局,自觉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2、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乐于奉献。
3、勤奋工作,工作量相对饱满。
4、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师生满意度较高。
5、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6、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1、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具体如下:
组长:张耀奇(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副组长:余方明 (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组员:钱峰、倪建良、杜美菊、常一新、丁佳燕。
2.动员部署。召开学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3.个人总结。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填写好考核登记表,并将个人总结的电子稿发行政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压缩打包上传至工作群,进行述职交流。
4.处室意见。年级组(教研组、科室)部门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提出评鉴意见并负责填写考评分。
5.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与推荐,参加民主测评推荐人员应不少于全体编内教职工的80%。测评要求体现激励性、公开、公平、公正性,凡民主测评优秀率较高的,可优先考虑评为优秀等次;凡有30%以上民主测评为不合格的,可确定为基本合格;凡有50%以上民主测评为不合格的,可确定为不合格。
6.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写出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及合格嘉奖建议名单。优秀等次人员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向优秀的班主任、一线教师倾斜。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7.评定等次。单位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今年我校年度考核优秀人数指标为4人和合格嘉奖人数为1人。对确定为优秀和合格嘉奖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
8.结果反馈。通过书面通知、个别谈话或网络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四、学校考核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1、考核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8月30日全部结束。
2、所有被考核人必须在《年度考核登记表》页尾签名处签名确认。
年度考核工作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聘用、聘任、奖励、确定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各教职工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规范操作,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常州市新北区滨江中学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