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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滨江中学水、电节约使用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16   点击:   来源:本站来源   作者:钱峰

常州市滨江中学水、电节约使用管理细则

 

为加强对水、电的使用和管理,贯彻“保证供应、方便使用、节约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滨江中学水、电节约使用管理细则》:

1.全校师生应树立节约水电的意识,人人都有责任节约学校的每一滴水、每一度电。

2.水电使用规定。

(1)节约用水,尽量开小龙头,人走水关。

(2)所有的教室、办公室要求做到:人少少开灯,无人不开灯,人走熄灯。

(3)开(熄)灯的时间规定:

A、教室、教师办公室:春夏季节每天上午7:30前熄灯。秋冬季节每天上午8:00前熄灯。

B、走廊、楼梯:每天上午7:30前熄灯。

说明:因教学需要或阴雨天等特殊情况除外。

(4)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

3.各办公室、教室、会议室、食堂等公用部位的水电要落实班级管理,发现“长流水”、“细流水”、“长明灯”、“无人灯”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与总务处和级部联系。

4.水电管理责任人:

水电管理责任人的职责是负责电灯的熄灭、报修,水嘴、水箱的关闭、报修。

1号楼:钱  峰      食 堂:孙建强        

本《细则》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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